【概 况】1993年1月4日,济南市标准计量局更名为济南市技术监督局。当年, 全市技术监督系统贯彻“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工作方针,突出 质量宏观管理;落实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在标准化、计量等方面与国 际惯例接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完成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6252个批次,比上年 增加754个批次,增长12%。国家和省抽查的后处理处结率达89.2%。通过强化监督 检验,促进了工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市技术监督局重点监督的水泥、化肥、饮料等十 几类产品的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机床、水泥、摩托车、柴油机等名优产品质量百 分之百合格, 保持了名优产品的优势;又有5种产品获得山东省质量免检资格。标准 化工作在农业、邮政、通讯和其他第三产业领域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宽。同时积极引 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向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靠拢,全市新增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进标准的产品101项, 累计达到l094项,提前实现了“八五”末“采标”产品突破千 项大关的目标; 当年新增备案标准247项,累计达1468项。计量工作以深化计量法制 管理为重点, 复核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9项;考核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23项;复核150 项。检定各种计量器具288997台(件) ,有3个县、区质检机构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 评出市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40个。执法监督工作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为重点,进一步充实执法稽查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全年查处违法案 件共709起。 对劣质汽油、机油、食用油搀假,面粉含水量超标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查 处, 为广大消费者和用户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到年底,市技术监督局共 收藏各类标准13000余件, 当年向社会提供各类标准1900余件。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的技术基础工作,建立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量服务中心”。党政机 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证书申办工作已在全市开展。 【颁发统一代码证书】根据国务院实施代码标识制度的规定,自1993年下半年起 在全市开展颁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证书(简称代码证书)工作。 市代码证书办公室设在市技术监督局,整个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申报审核、建立数据 库和颁发证书4个阶段。颁发证书的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或非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 企业以及依法办理企业法人、非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经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社 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取得法人资格或非法人资格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代码证书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正本和副本 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自8月份开始,首先在市一商、二商系统进行了试点工作,随 即申报工作全面展开,颁证对象开始向市或县(市)区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到年底,全 市已有约2万个单位进行了申报,建立数据库和颁证工作也已开始进行。 【产品质量法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9月1日起实施。 在此之前,为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全市各级技术监督部门组织了“《产品质量法》 宣传月”活动,先后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和专业技术管理人 员2000余名, 编印、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8月22日,省、市和各区技术监督部门 30多个单位和116家企业,利用国家“93质量万里行”和“齐鲁质量行”活动的时机, 在纬二路举办了《产品质量法》 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接待咨询和投诉群众1万多人 次,这一活动得到了到场视察的副省长陈建国、市长谢玉堂等省市领导的肯定。在此 基础上,全市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对照《产品质量法》修改或废止了与该法律相悖或不 适应的文件规定,进一步充实加强了执法力量。积极开展以“打假”为重点的执法检 查,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伪劣产品,如劣质汽油、柴油、白酒、食品、低压 电器、 食用油、面粉等,进行了重点查处。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09起,其中,违 反《产品质量法》 362起,违反《标准化法》144起,违反《计量法》203起,当年全 部结案,为消费者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5种产品获省质量免检证书】1993年,全市又有5种产品获得省质量免检证书, 免检产品增至12种, 占全省免检产品总数的12%。这5种产品是:山东酒精总厂生产 的酒精,黄海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济南志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配电、电力变 压器,山东建筑机械厂生产的混凝土搅拌机,济南塑料三厂生产的农业用聚乙烯吹塑 薄膜。上述产品是经省技术监督局考核后,颁发免检证书的。按规定,获得免检证书 的产品在2年内免除省内一切质量监督检查,证书有效期为2年。 【加强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出租汽车计价里程表(简称计价器)是国家实行强制 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按照国家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和济南市出租客运管 理部门的规定,出租车必需安装计价器,并按周期进行检定。凡未安装计价器或经检 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营运。为配合济南市出租客车市场秩序的整顿,市计量检定 所加强了对计价器的检定管理。对新安装和在用的计价器,在装表和检定时确定检定 关系和检定周期(周期规定为半年)。在检定的同时,还开展了调试、修理服务。到年 底, 共检定计价器1800台,其中,新安装检定的 1300台。已安装计价和实行周期检 定的出租车, 占全市出租车保有量的81.4%,初步制止了以往出租车随意要价的现 象。(李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