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0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为重点, 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推行了环境保护八项管理制度:①继续推行和落实环境保 护目标责任制,全市形成一个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环境保护管理新局面。⑧实行城 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特定量考核的20项指标列入各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990年,20项考核指标综合得58.3分,比1989年提高8.6分,增长17.3%。③在部 分企业试行水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企业的工业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实行了总量控制。 ④加快污染集中控制进程,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5万吨,第一期工程已 开工建设,设计能力日处理废水22万吨,预计1993年建成投入运行。⑤对重点污染源 限期治理。 将135个污染重点治理项目提出限期,列入各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⑥ 严格执行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1990年,共审批“三同时”项目 117个,总投资65219.77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6207.88万元,占总投资的9.5%; 竣工验收“三同时” 项目16个,其中,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其他项 目执行率90%以上。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1990 年,对有污染的3项“三同时” 项目和4项污染治理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⑧依法加强排污收费管理o在认 真贯彻执行《环保法》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征收排污费规定,加强了征收措施,扩 大了收费面。 1990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800万元。在推行以上8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的同时, 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及环境科研,全年共获得监测数据3万多个,开展科研项 目20项,其中《济南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研究获省科委技术进 步三等奖;《济南市东郊地区地下水污染现状及其途径》的研究、《济南市“八五” 期间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预测》的研究获省环保局科技进步二等奖;《集体生活用烟煤 型煤及配套炉具研究》成果获得第二届国际新技术新产品银奖和省环保局科技进步三 等奖。 通过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促进了污染 源的治理,使济南市环境质量和环保指标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1990年,全市年排 放工业废水1.22亿吨, 比上年下降8.7%,工业废水处理率55.3%,比上年提高7 .8%,处理达标率提高6.15%;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由上年的139.6吨下降到 116.7吨; 生产过程中废气净化处理率为70.6%,比上年提高13.11%;工业粉尘 回收率提高4.2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7%,全年实现“三废”综合 利用创产值6584万元,比上年提高5.1%。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和降尘量分别降低16. 5%和15;3%;全市交通干线平均噪声值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 由上年的13.8%提高到5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比上年下降2.2分贝,区域环 境噪声达标率由上年的41.7%提高到51.9%。 [环境质量] 1. 大气环境质量。1990年济南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每立方米0.117毫克, 超出国家标准近1倍;氮氧化物年日平均值每立方米队0.041毫克,在国家标准之内; 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每立方米0.50毫克, 超标准0.7倍;降尘年月平均值每平方公 里26.43吨,超标准0.4倍,月平均最大值每平方公里142.6吨,超出标准6.7倍, 出现在五里牌坊。 按国家二级标准评价, 1990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指数为4.70, 比 1989年的5.65下降0.95,下降率17%。 2.水环境质量。主要对小清河、大明湖及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小清河设4 个断面测点, 除睦里庄外,其它3个断面的溶解氧、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挥发 酚等超标率100%,控制断面还乡店、大码头的油类超标率100%,消碱断面辛丰庄的 油类超标率83%,还乡店断面的铅监测值超标率67%,大码头超标率33%,汞的监测 值也有超标现象。小清河济南段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与上年相比,各断面的挥发酚、 氰化物、砷的含量普遍下降,其他项监测值变化不明显。大明湖,高锰酸盐指数超标 率92%,与上年相比水质趋于好转,溶解氧含量上升,其他污染物无超标现象。饮用 水源池水库、黄河及地下水,比照生活饮用卫生标准和水源地标准,各项指标均不超 标,水质良好。 3.声环境质量。第一,功能区噪声,1990年市区全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9.4分 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52.9分贝,昼夜平均等效声级61.4分贝,超标率分别为49%、 64%和54%。 噪声污染指数0.82,属四级,质量状况为“坏”。第二,道路交通噪 声,1990年对市区27条道路进行噪声监测,总长73公里,设68个监测点,超标率为50 %,超标的干线长35.75公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9分贝,最高73.5分 贝, 出现在工业北路。第三,区域环境噪声,市区布设235个网格,覆盖面积58.75 平方公里,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上年降低2.2分贝,仍超过国 家一类混合区昼间标准0.9分贝。 [污染防治] 1990年, 全市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118项,其中工业废水治理项目30个,工业废 气治理项目71个、其他治理项目17个,总投资3488万元。年内竣工项目89个,其中废 水治理项目14个, 废气62个,其他13个,新增工业废水年处理能力的909万吨,废气 年处理能力1913亿标立方米。 1990年底全市共有污水处理设施226套,年处理工业废 水能力1.46亿吨,减少向水体排放污染物70.1万吨;经过消烟除尘和净化处理的废 气745.78亿标立方米;治理各类排烟设施1860台(套) ,其中锅炉57台,窑炉21座, 改用型煤灶1782台(眼)。 [试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家推行的环境管理8项制度之一。 1990年,济南市首先对30 家工业废水排放重点企业试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分别对工业废水及污染的排放量实行 了总量控制,规定了企业允许排放量,市长向试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企业颁发了证书, 随之,市政府颁布了《济南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排污许 可证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据统计,30家企业年综合利用产品8.7万吨,产值3691.68 万元, 年节电111.3万度,价值22.6万元;日削减工业废水排放7.1万吨,减少各 类污染物排放61.57吨,有效地控制了环境的污染。 [污染治理专项基金实行有偿使用] 1990年,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规定,颁布了《济 南市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办法》,加强了治理资金的管理。办法对污染治理 专项基金的管理, 申贷条件, 审批手续,贷款期限,申请豁免的条件等做了规定。 1990年安排重点贷款治理项目20个,总投资677万元,其中污染源专项基金贷款388万 元。 [烟尘、噪声控制区建设] 1.烟尘控制区建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环委会发布的《关于三 十二个重点城市防治烟尘污染的决定》(济南市是32个重点城市之一),在市内各区以 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全面开展了创建烟尘控制区活动,加快了炉、窑、灶各类排烟设 施的治理改造,1990年市区已建成烟尘控制区的有38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镇,并按国 家及市制定的烟尘控制区标准, 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建 成面积59.77平方公里,占 市区面积的59%。 烟尘控制区内的各类排烟设施烟气黑度平均达标率91.3%,烟尘 浓度达标率为88.7%,均达到或超过烟尘控制区要求的标准。 2.噪声控制区建设。 根据噪声污染管理条例,1990年全市开展了噪声控制区建 设,并形成了“平时有监督,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验收”的监督协调管 理制度。全市共投资39万元,治理工业噪声污染源83个,达标率93.3%,建成5个噪 声达标小区, 面积8.59平方公里,占各类功能区总面积的9.2%。建成后的达标小 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比创建前昼间下降2分贝左右, 夜间下降1—3分贝,使达标区内 1.92万户,约9.4万人受益。 (刘万荣 果文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