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道军(1920.12.07~2013.01.27) 男,济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党组成员。 山东栖霞人,1938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中共党员。历任牟平县青救剧团团员,海阳西史家小学 教员(充任地下党组织),牟平垂柳小学教导主任(地下党区委干事),牟海县文协组织委员,胶东区 东海文协干事,海阳县文协宣传委员,海阳师范学校校长,海阳中学教导主任,山东省立胶东公学代指 导主任(党总支书记),胶东区莱阳中学副指导主任(党总支书记),胶东行政公署秘书处副科长,山 东省立胶东师范教导主任(总支书记),山东省青岛师范副校长、校长,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青岛市 文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山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济南师范校长,济南市 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济南市第一教育局党委书记,济南市卫生局革委会核心小组副组长、副主任、 主任,济南市教育局革委会核心小组组长、主任,济南市文教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济南市革委会副 主任兼文办主任、党组书记,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1982年12月离休。201 3年1月27日因病在济南逝世。 (王大伟) 徐世经(1934. 12.03~2013.03.16) 男,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原副主任、 党组成员,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山东龙口人, 1951 年7月参加工作,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边防局龙口分局学员, 青岛港务局训练班学员,省边防局训练大队学员,省公安干校学员,济南市公安局五分局七所民警,市 公安局五分局五所内勤干事,市公安局五分局协理室宣教干事,市公安局五分局七所副所长,市人民检 察院助理检察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宁阳县十里大队(下放劳动)党总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员、秘书,市“一打三反”办公室定案组组长,市公安局检察处第一副处长,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检 察处处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副市级)、党组书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曾当选中共山东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共济南市第四、五、六次党代 会代表,第四届市委委员,第五届市纪委委员,市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 5年6月退休。2013年3月16日因病在济南逝世。 (季伟新) 王寿春(1920. 02.03~2013.06.11) 男,济南市第八、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山东省寿光市人,193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3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历任清东独立团战士,寿光县五区青救会干事、会长,博兴县一区、八区区委书记,清河地 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清河西专署公安处股长,长山县二区委书记兼特派员,渤海行署公安局一科科员, 垦利县公安局副局长,益寿县公安局副局长,清河专署公安局科长,济南市公安局科长、副处长,吉林 省公安厅副处长,济南市政府政法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委副秘书长兼机关党委书记、民族事务委员会主 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中区委书记,槐荫区委书记,市委财贸部部长,市中区委书记,市中区革委 副主任、核心组成员,济南市委委员,济南市革委政治部副主任,市蔬菜办公室主任,市财办副主任、 核心组副组长,市财办主任、党组书记,市第八、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 曾当选中共山东省第二、三次党代会代表,第三届市委委员,市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986年12月离休。2013年6月11日因病在济南逝世。(季伟新) 郑树龙(1933. 10.17~2013.06.14) 男,政协第九届济南市委员会原副主席、 党组副书记。山东汶上县人,1953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南建 筑公司管理干部,济南市建筑公司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济南市建工局党委书记、局长,济南市建筑 工程总公司党委书记,济南市建筑管理局党委书记,山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经理、党委委员,济南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济南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 书记,政协第九届济南市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2005年6月退休。2013年6月14 日因病在济南逝世。 (尹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