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各级矿管机构】 1989年, 济南市辖五县五区共有国营矿山企业24处,乡镇集体矿山企业102处, 村办集体矿山及个体采矿业户1553处。1989年全市矿山企业产值近3.5亿元。 1989年章丘县、平阴县、长清县及历城区、市中区相继建立了矿产资源管理办公 室,在有矿业活动的乡镇建立了矿管所,已基本形成市、县、乡三级矿管网络。同时, 全市建立起一支矿产资源管理监察队伍, 聘任矿产监察员250名,完善了矿产监督管 理体系。 (许宏芳) 【采矿登记】 为加强对乡镇集体和个体采矿业户的监督管理,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济南市政府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济南市乡镇集体矿山企业 和个体采矿登记实施细则》。细则突出阐明矿产属国家所有,国家保障国营矿山企业 的巩固和发展;鼓励、指导和帮助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发展,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人 依法采矿。细则还规定了采矿登记的法律程序、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随之,全市普 遍开展采矿登记发证工作。截至19 89年底,市辖区内24处国营矿山已全部登记发证, 章丘县、平阴县56处乡镇集体矿山已登记发证,长清县、历城区、市中区正加紧工作, 村办个体采矿业户已有169户领证。 (许宏芳) 【矿产资源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地质矿产部、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法规执行情 况大检查的通知》和电话会议的要求。济南市于1989年12月13日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 组,副市长谭永青任组长。各县(区)也相应成立执法检查组。执法大检查自1989年12 月起全面展开,至1990年2月结束。 执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抓依法办矿,理顺矿业管理关系,促进采矿登记发 证;二是抓乡镇矿山的治理整顿,制止乱挖滥采,保护矿产资源;三是抓热点矿山— —华山“济南青”,由市政府、市建委组织人员,现场协商缓解了乡镇集体与国营矿 山的尖锐矛盾,保护了合法的采矿权;四是抓整顿矿业秩序,治理矿业环境,清理了 章丘县、历城区的乡镇集体、个体乱挖滥采煤井140处,经县(区) 政府和公安局现场 审理查封煤井109处,重新审批采矿登记发证的31处,依法调解矿界纠纷5起。 (许宏芳) 【山岭资源管理】 1989年山岭资源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①制定了《公开办事制度规定》 ,修订了 《济南市区山岭管理办法草案》。②对“齐烟九点”等风景名山进行现状普查,并写 出分折报告。③录制了《泉的渊源,城的摇篮》资料片。④继续开展山岭开采管理达 标活动,经年终检查评选,有14个管理科站、46个开采单位和20名个人,达到《济南 市山岭开采管理标准》。⑤全年颁发山岭占用许可证3户,持证开采单位累计为171户, 共开采石料260万立方米;查处违章开采山岭和破坏林木事件14起。 (孔庆林) 【长清县发现特大型优质花岗石矿“鲁青红”】 (见“区县·长清县”分目【发现特大型优质花岗岩矿藏】条) 【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 在1988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基础上,1989年开展了自备水源普 查,基本杜绝了企事业单位乱凿机井的行为,有井不报的违章现象明显减少。在普查 中勘察验收了部分自备机井,给58户、134眼机井发了合格证书。全年批准4户企事业 单位凿机井5眼, 批准7眼农用机井转为5户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水井。截至年底,市区 已登记建卡的企事业自备水源单位有332户、633眼井 (不含自来水公司的机井和园林 等单位的74眼机井)。 (孔庆林) 【市区地下水位明显下降】 1989年, 市区降水量共365.5毫米, 比上年减少185.5毫米, 城市供水量共 19230万吨,比上年增加380万吨。在年降水量减少,供水量增加的情况下,地下水位 下降到有水位记载以来的最低水位。 1989年平均地下水位是23.90米,比上年低2. 25米,比1987年低2.33米。1989年1月平均水位26.29米,比上年同期低1.02米,3 月平均水位25.79米,比上年同期低0.93米,5月平均水位23.88米,比上年同期低 1.58米, 7月平均水位23.17米,比上年同期低1.9米,9月平均水位为23.10米, 比上年同期低3.55米,11月平均水位22.92米,比上年同期低3.32米;年末比年初 的地下水位低3.40米。 1989年最高地下水位是1月11日为26.37米,比上年同期低0 .99米,比上年最高水位的1月6日低1.03米,年内最低地下水位是7月15日为22.51 米,比上年同期低2.32米,比上年最低水位的7月1日低1.34米。 (王宜辉) 【土地管理概况】 1989年,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土地管理法》宣传教育。与市电 视台联合录制了政论片《土地忧思录》 ,在市电视台多次播放,并于1989年9月11日 由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庆40周年献礼片,向全国播放,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定为全国 “星光杯综合”二等奖。在《土地管理法》宣传工作中,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济南市 稿件2件次,省级采用5件次,市级采用51件次。各级土管部门举办各类学习班262期, 培训1.1万人次;组织各类宣传话动70次,受教育人数39.52万人;印发各类宣传材 料14.17万件,放映电影、录像、幻灯进行宣传教育236场次,受教育者13.94万人; 制做黑板报、图片展览计8305块,宣传标语1.85万条,出动宣传车682辆次。 1989年, 查处历年违法占地的国家单位322个, 占地面积4252亩; 乡镇村建设单位 1876个,面积20162亩;村民18594户,面积4776亩。合计违法用地单位(户)20792个, 违法用地面积29190亩。 1989年新发出的违法用地情况是:国家建设单位违法占地10 起, 占地424亩;乡镇村建设单位违法占地39起,占地238亩;村民建房违法占地339 户, 占地97亩。 各类违法用地比上年显著减少,土地监察工作基本纳入法制轨道, 1989年,省下达济南市(不含商河、济阳县和齐河县的三个乡镇,下同)建设用地计划 为12800亩。全市实际使用建设用地计划7949亩(耕地4680亩,非耕地3269亩),其中, 国家建设用地5057亩(耕地4291亩,非耕地766亩),集体建设用地535亩(耕地217亩, 非耕地318亩) ,村民建房用地2357亩(耕地172亩,非耕地2185亩)。全年节余建设用 地计划指标6792亩,占年计划的53%。同时,做到了能用劣地不用好地,杜绝了计划 外用地。 (马胜利 陈现君) 【市与各县区签订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1989年4月6~7日, 市政府在长清县召开济南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谭永青副市 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分别签订了全年土地管理《岗位目标责任书》。 各县、区政府会后也分别与各乡镇政府签署了《岗位责任书》。至年底,各县、区均 完成了目标任务,并评出了长清县、历城区两个先进单位。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的作法,得到省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肯定,国家土地管理局向全国介绍了济南市的这 一做法。 (马胜利 陈现君)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农村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是土地使用制度中的一项改革。1989年11月上旬,济 南市首先在平阴县刁山坡镇崖山头村,孝直镇孝直村和历城区遥墙镇杨史道口村开展 试点工作。 遥墙镇杨史道口村的试点工作于12月上旬结束。其主要做法:①以政府颁发的宅 基使用证为准,确定标准内用地面积;②采取“平均收费法”,即标准内每平方米收 费0.10元,超标准的每平方米收费0.20元,暂不划分级差;③超标准用地部分,应 退还村集体,但在村委会未规划使用前,由原户继续交纳使用费;④一切集体土地由 村委会统筹安排使用。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村内道路建设和集体福利事业;⑤对个 别困难户等具体问题,分别做出规定,最后由镇对宅基地统一组织丈量,反复核实后, 张榜公布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好处是有利于村建设规划的落实;有利于村民树立 宅基地属集体所有的观念;有利于节约土地,全村退出空闲地35处,可用于安排新宅 基地20处,经合理规划预计全村可40年不再占用耕地建住宅;有利于促进安定团结, 通过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使30户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得到了解决。 (马胜利 陈现君) 【年开发耕地突破万亩大关】 1989年,全市(不含商河、济阳县和齐河三个乡镇,下同)土地开发工作成绩显著。 各县区普遍建立了土地开发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县、区土管局对本辖区内的土地后 备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拟定了近期开发土地计划。为了鼓励开发土地,大部分县、区 制定了优惠政策。如对已开发的废弃地,在一定时期内,不安排粮食定购任务,免交 农业税、承包期一定20年不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承转包;对新开发的土地优先提供 农业贷款、化肥、农药等;对不能按时完成土地开发任务的,收取一定的荒废金等。 全市1989年土地开发计划为7000亩,实际开发耕地10689亩,超计划52.7%,年开发 耕地突破万亩大关。 (马胜利 陈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