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9年底,全市共设置纪律检查机构490个,配备专职人员989人。其设置和干部 配备情况分别是:市纪委7个室,45人;市直属单位纪检机构44个,专职人员113人; 县、区纪委10个,专职人员163人;县、区直属单位纪检机构122个,专职人员172人; 乡、 镇和街道办事处纪委117个,专职人员153人;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194个,专职 人员270人; 大专院校纪委2个,专职人员2人;不设纪律检查机构的有关单位配备专 职纪检员71人。 3月28日,中共济南市委公布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各处室主任职务(均为副局长级)。 4月5日,济南市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将市纪委内设机构更名为:办公室、案件检查 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教育室、干部室、研究室。济南市所属各县、区也先 后完成科改室或新设室以及配备县、区副局长级室主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