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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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3年2月换届产生,有代表名额473名。各选举
单位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军人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
出市十三届人大代表468名, 暂缺5名。其中工农及其他劳动者144名,占30.8%;干
部193名,占41.3%;知识分子83名,占17.7%;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36名,占7.7
%; 军人10名,占2.1%;归侨侨眷2名,占0.4%。市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实有代
表466名,补选副主任1名。此后,代表调出1名、病故1名、辞职1名、罢免4名,补选
9名。市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实有代表468名。市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43名,其
中主任1名,副主任11名,秘书长1名,委员30名。


(金丽霞)

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5年1月26~30日在南郊宾馆举行。 应到代表466名,实到代表449名,出席市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市委各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
有关部门负责人、 担任过市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会议秘书处各组负责人等。在1月
25日举行的预备会议上,通过了人大三次会议议程,选举73人组成大会主席团,李荣
芝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鲍志强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济南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
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关于济南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长李静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瑞云所作的市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
表提出的议案36件,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会秘书处提
出了处理意见,36件议案全部改作重要代表建议和意见,连同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213件,共计349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分别交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
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会议选举马纯济为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选举李静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李法明为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金丽霞)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05年共举行了6次常委会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月11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
秘书长李令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金河所作的关于孙淑义、马永
胜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和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
书长刘民所作的关于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市民政局局长孙
竹兮所作的关于废止《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的说明,会议对上述汇报、
报告、说明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
单,济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关于废止《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安置办法》的决定;
通过了决定提请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
(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稿》,并决定提交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3月24~25日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
纯济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田庄所作的关于
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台湾办公室主任李元东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胞投资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参平所作
的关于废止《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说明,会议对上述
汇报、报告、说明进行了分组审议。关于济南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情况,常委会
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济南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紧紧把握新一轮城市发展机遇,
在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和金融政策的形势下,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推进重点工
程建设,完成项目和投资均创历史新高。对今后工作建议:要坚定信心,创新思路,
扎实完成今年的城市工作任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继续
强化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自《台胞投资保护法》颁
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依法保障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不
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济台间经济交流与合作,为济南市经济发展和对外开
放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今后工作建议:提高对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重大意义
的认识;加大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力度;优化台商投资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和
对台宣传工作。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条例》、关于废
止《济南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关于废止《济南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
条例》、关于废止《济南市经纪人管理条例》、关于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
等五项法规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5月26~27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
长徐长林所作的关于济南市200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副局长曲连壁所作
的关于济南市200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
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延平所作的关于济南市200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
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孙晓刚所作的关于高新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金河所作的关于王希伟、李平、
李国勋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市园林局局长孙培森所作的关于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对上述汇报、报告、说明进行了分组
审议。关于济南市2004年市级决算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04年市级预算
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实现了收支平
衡的目标。对今后工作建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透明度;进一步强
化税源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于济南市2004年度市级预
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审计局对
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法审计认真负责,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预算执行中的主
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意见。对今后工作建议:市政府要重视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关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对高
新区建设和发展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同时高新区管委会牢固树立和落实科
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充实提升、开拓发展”的战略,高新区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
的增长点。对今后工作建议:加大对高新区发展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加快高新区超常
规跨越式发展; 进一步加大实施《条例》 的力度。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济南市
2004年市级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王希伟、李平、李国勋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
代表资格的决议。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7月20~21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主任王辉所作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徐长林所作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局
长刘西安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人
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张伯礼所作的关于2005年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学诚所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毕明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交通局局长孙明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裴金生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工会条例(草案)》的
说明,会议对上述汇报、报告、说明进行了分组审议。关于济南市2005年上半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
围绕“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整
个经济运行情况是好的,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计划进度要求。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确保重点
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于济南市2005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
财政收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实现了预算进度要求。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加大对
工业的扶持力度,增强财源发展后劲;坚持依法征税,防止税收流失;严格执行预算
支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关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济南市认真贯彻实施
土地管理法,市国土局加快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做到了“两促进、两不误、两
提高”,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今后的工作建议:坚持土地基本国策,严
格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土地市
场化运作力度,不断增加土地收益;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关于市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化执行机制改革,
全面开展和加强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济南”、“和谐济南”做出了贡献。对今后
的工作建议: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加强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机制改革,不断加
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会议表决通
过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表决稿),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通过
了关于2005年代表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了关于2005年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9月27~29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军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市畜牧办公
室主任王永臣所作的关于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人大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法明所作的关于宋保平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的报告,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刘在传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
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毕明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农村
公路管理条例(草案)》和《济南市工会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主任王辉、市人事局局长曹长财、市文化局局长邹卫平、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局长王玉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西安、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田庄、市林业局局长
韩子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卞允斗、市审计局局长纪宝华所作的述职报告,
会议对上述汇报、报告、说明进行了分组审议。关于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
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加大对重点领域的
安全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生产氛围。对今后工作建议: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关于济南市畜牧业
发展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几年来,济南市认真贯彻中央两个“一
号文件”,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发展畜牧大产业,取得显著效果。对今后工作建议:
调整和优化产业与产品结构,进一步构建畜牧大产业;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增强对畜
牧业的带动能力;实施科技兴牧战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强法制建设,努力为畜牧业创造良好环境。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农村公路管理
条例》(表决稿)、《济南市工会条例》(表决稿),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
实施。表决通过了关于宋保平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决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1月29~30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主任王辉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十一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市建设委员
会主任田庄所作的关于济南市旧村(居)改造情况的汇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主任魏篁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纪宝华所作的
关于200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
赵文朝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张伯礼所作的关于提请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许可依法拘留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刘升祥的决定》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王家美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
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汇报、报告、说明进行了审议。关于济南市“十一五”总体规划
纲要(草案)编制的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纲要(草案)贯彻了科学发展
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
之路的要求。具有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可行,发展思路清晰、区域布局合理,发
展重点突出、“以人为本”体现明确的特点,符合济南市实际,是比较可行的。对今
后工作建议:增强加快发展意识;突出改革发展;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关于旧村改
造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市的成功
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相关推动和管理的政策,济南市旧村(居)改
造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对今后工作建议:妥善解决旧村(居)改造的历史遗留问题;
抓紧制定实施旧村(居)改造的配套政策;加强旧村(居)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关
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组建成立新的国资委以
来,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取得了好的成
绩。对今后工作建议: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提高国资监管能力;形成工作合力,改善发展环境。关于济南市2004年度市级预算执
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
视200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照检
查,搞好整改工作,市审计部门及时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
显著成效。对今后工作提出的建议:细化年初预算编制,依法规范财政支出;加强预
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职能,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关于市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十
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落实
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
热点难点问题。对今后工作建议:对重要的代表建议,市政府要加大直接办理和协调
的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办理代表建议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奖
励;继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面复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适当充实有关承办单位的
工作人员保持承办人员相对稳定,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关于确认主任会议
《关于许可依法拘留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刘升祥的决定》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
事任免事项。


(金丽霞)

重要决定决议

    5月27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济南市2004年市级决
算的决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终止王希伟、李平、李国勋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代
表资格的决议。
    9月29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宋保平市十三届人大代
表资格终止的决议。
    11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许可依法拘留市十三
届人大代表刘升祥的决定。


(李霞)

视察检查

    4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察看。听取了市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的汇报。察看后提出要坚持继续抓好以
下三个方面: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牢固把握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
原则;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开展“外商服务月”情况进行视察。听取了市政
府关于市行政审批中心工作情况、市外经贸局关于开展外商服务月情况的汇报。视察
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全市的招商
引资工作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为了进一步改善济南市的外商投
资环境,推动济南的对外开放和外贸经济的更快更好地发展,视察建议:进一步提高
思想认识,真正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公务员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
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对外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外商服务月
的效果;进一步发挥大项目和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6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
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七里河绿色社区和市环境监控中心,听取了市政府关于
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视察认为,自《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
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大环境保护执法
力度,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创建“国家环保
模范城市”,促进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视察建议:以人为本开展环保工作,着力
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
努力构建循环型社会;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总抓手,全面推进济南市环境保护
工作上水平。
    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察
看了章丘市双山办事处计账中心、计生局、琅沟电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听取
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视察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改
革发展,稳定大局,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决
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视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进一步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切实做
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抓紧“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
    8月16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民族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人员先后察看了
天桥区桑梓店镇老、小寨回族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回民小学、鑫意清真肉类有限公司
以及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听取了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汇报。视察认为,全
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关心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使全市民族工作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视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
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协调
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族村(居)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8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
组实地查看了皇冠假日酒店、济南炼油厂消防安全情况、济南高新开发区消防大、中
队的部队正规化建设和消防装备情况,听取了市公安局的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
认为,济南市执行《消防法》总的情况是好的,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十分重视,
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了《消防法》在济南市的顺利实施,推动了消防事业的全面发展,
保持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检查要求:各级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努力健全消防安全体系,进一
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要
依法加大消防建设投入,切实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和消防队伍作战能力;要继续加
强消防队伍自身建设。
    9月15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基础教育工作进行视察,实地察看了济南十四
中学、十六里河镇分水岭小学、仲宫镇仲北小学、历城一中、西营中学,听取了市政
府关于济南市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认为,济南市基础教育工作在市委、市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
展,成绩显著。视察建议: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良好环境;促进教育
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把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更好地解决教育
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
    9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查
看了宏济堂制药厂、济南固锝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博世磨具实业公司和力诺集团的生
产经营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视察认为,济南市坚持
从省会发展实际出发,积极完善政府措施,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发展环境,
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视察建议:认真分析省会发展的新形势,增强加快发
展民营经济的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扶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行
政服务效率,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
商河县瑞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杨庄铺乡刘西村蛋鸭产业开发项目、龙桑寺镇高效池
藕项目、李举人村良种猪繁育项目和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听取了市政府和商河县
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视察认为,在市委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
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大力实施产业扶
贫,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县乡的经济发展。视察建议:进一步加大
扶持力度,落实好各项倾斜政策;坚持统筹发展、综合整治,推动贫困地区全面进步;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社会扶贫的长效机制。


(金丽霞)

人事任免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
员82人次。
    3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以才为济南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胡占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华贤为济南市监察局局长。决定免去:
孙晓刚的济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胡占平的济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5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 郭勇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道云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闻建强、杜新雷、赵厚平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7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锋为济南市广播电视局
局长;决定免去:孙强的济南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11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张玉兰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江涛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刘
长立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孙永一为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杨芝军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庭庭长;庄少玲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牟宗伟、胡友明为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王鸿翔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
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威力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徐
冷卓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志忠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田越洋、刘学宽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
庭副庭长;刘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毕惠岩为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韩刚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
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孙中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邢景明为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吉建春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苏成友、贾玉东、孔蕾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朱新建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刘丕法的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刘延杰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
务;郎秀敏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职务;董玲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职务;褚卫兵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孙永
一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刘德宏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李东秋、白龙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
庭长职务;庄少玲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任建国、杨芝
军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黄贵隆、张培华、任德胜的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齐福芝、隋守林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建军、吴秀云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宋新龙
为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建军、王泳淳、刘瑶、邹立秀、陈延喜、郭
鑫、吕洪宾、张金成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魏文杰、李增智为济南市城郊地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新临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郭泗金的济
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巍)

代表工作

    市人大代表继续开展“实践三个代表,人大代表做模范”主题活动,以“争先创
优”活动为契机,将主题活动深化为“察民情、献良策、议大事、促发展”。全市29
个代表小组共组织开展活动200余次,组织学习50余次,走访联系群众3万人次,督办
代表建议88件。继续开展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代表、集中联系代表工作,
联系活动共收集代表建议88件。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共接待代表20余名,督
办代表建议12件。
    开展了市级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11名驻历下区的市人大代表就个人在人代会
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本职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原选举单位进行
了述职。 9月19~23日,首次组织驻济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年底,
组织驻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实有代表466名。2005年罢免4名市人大代表职
务,接受辞职1名,调离1名,病故1名,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9名。济南市第十三届
人大代表名额为473名,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实有代表468名,空额5名。


(金丽霞)

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

    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评议
工作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了以专门委员会为主、吸收部分驻济全国、省人大代
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的9个述职评议小组, 开展调研。通过各县(市)区人大常
委会、济南警备区政治部向驻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小组发放征求意见函
468份, 共征求意见和建议150余条,征求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9位述职人员的意
见。 9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
辉、市人事局局长曹长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玉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西
安、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田庄、市林业局局长韩子奎、市文化局局长邹卫平、市人口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卞允斗、市审计局局长纪宝华的述职并进行评议。述职人员根据
评议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工作进行了评议,成立了以市人
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成员为主的专业评议小组。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成立了
代表评议小组, 全市有100多名代表参加此次评议。代表针对市政公用行业方面的供
水、供气、供热、公交、出租、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工作展开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共
开展视察活动20余次,召开各种座谈会100多次,走访群众1500人次、单位260多个,
收集建议和意见200多条。9月23日,召开代表评议市政公用事业局工作大会,专业评
议小组和代表评议小组对市政公用事业局工作进行评议,市政公用事业局根据评议意
见,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发给参评代表。


(金丽霞)

代表建议办理

    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02件,这些建议均
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建议办理情况看,代表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
题已经解决的145件,占总数的48%;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16件,占总数
的38.4%;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41件,占总数的13.6%。闭会期间,代
表还提出建议98件,均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
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办力度,拓宽办理渠道,形成督办合力,取得了
明显的成效,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8.5%。


(尹相华)

制定、废止法规情况

    2005年共制定4件法规, 分别是《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农村公路管
理条例》、《济南市工会条例》、《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005年共废止6件法规, 分别是《济南市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济南
市外来人员务工管理条例》、《济南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济南市经纪人
管理条例》、《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济南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