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姻 登 记 2002年, 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结婚登记41715对,离婚登记1700对,涉外 结婚登记51对。 认真贯彻新《婚姻法》,做到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登记合格率达到 100%。结合“满意在民政”活动的开展,向社会承诺双休日正常登记,有500多对新 人在双休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涉外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由过去 30天办理提前为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办理, 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当事人的满意。 不断推广章丘市婚姻登记处建设上档次和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对婚姻登记管 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新系统增强了网络查询功能,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实时网上 查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更好地做好婚姻登记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管理和审 查工作,配合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婚姻登记情况定期联系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并协调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每月定期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供登记人员名单,这一做 法得到省公安厅的好评, 并转发全省。全市11个婚姻登记处有7个被评为济南市2002 年度“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 3个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个被评为区级 “青年文明号”、1人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 (陈晓淮) 收 养 登 记 全市贯彻落实《收养法》,多次举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 同时对各登记处进行执法检查,纠正了一些不合法、不规范的收养登记。2002年全市 共发布弃婴公告195条, 办理收养登记241件,其中男孩56人,女孩185人,收养社会 福利院的弃婴、孤儿5人,社会弃婴230人,孤儿1人,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4人,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1人。 (陈晓淮) 殡 葬 管 理 2002年, 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对全市7处殡仪 馆进行了行业管理达标检查。利用清明节和年检的机会对全市殡葬市场进行普查摸底 和清理整顿,网点由过去的370个减少为259个。配合省厅对全市非法公墓进行检查和 摸底,为下一步清理整顿作好准备。申报并批复了市殡仪馆和章丘市殡仪馆为国家三 级殡仪馆。市和各县(市)区殡仪馆都程度不同地进行改造和设备更新,莲花山殡仪 馆、市殡仪馆旧馆改造工程及章丘殡仪馆、长清殡仪馆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中。配合省 厅做好殡葬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并在市殡仪馆、玉函山公墓进行了殡葬软件的试点, 市殡葬系统初步形成“一条龙”网络化服务体系。 2002年, 全市共死亡37313人,其中回民土葬552人,实际火化36749人,火化率 为99.99%。其中:济阳县为99.7%,商河县为99.9%,其他县(市)区为100%。 (陈晓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