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概况 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为目标,坚持抓班子、带 队伍,抓重点、促全面,抓改革、增活力,创满意、树形象,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 全面发展。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查办职务犯罪。全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68件,其中涉案数额在5至10万元的67件, 10至50万元的81件,50至100万元的13件,100万元以上的20件,查处县(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犯罪案件8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310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严打措施,集中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盗窃 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走私贩私,逃汇骗汇、金融诈骗等各种犯罪活 动。积极参加“打非除恶”、“打假”、“打拐”等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法轮功” 邪教组织。全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56人,提起公诉2411人。在办案中,坚持对重、 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诉讼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 出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 督。 在侦查监督工作中,依法追捕11人,追诉29人,受理立案监督案件405件,要求 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365件; 在审判监督工作中,依法对6起刑事判决提出了抗 诉,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49件,提出抗诉93件,审判机关已改判23件;在刑罚执 行监督中,实行了到期案件提前催办制度,杜绝了超期羁押现象。发现并依法查办了 6名管教干部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协助有关单位追回了19名脱管的劳教人 员,捍卫了法制尊严。 提高办案质量。狠抓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疑难案件专家论证制度,严格 检委会议事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侦查、批捕、起诉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 制约,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坚持一案一总结制度,保证办案质量; 推进办案机制改 革, 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年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已侦结346起,结案率为 94%, 起诉到法院228起,法院已判决186起,使腐败分子及时得到了惩处。各级检察 机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建立和实行了案件流程督查制度,纪检 监察人员跟踪办案制度,对不起诉、撤销案件的审查监督制度,案件回访以及案件评 查制度,严格遵守高检院“九条卡死”,“廉洁办案十项纪律”和省检察院“六个绝 不允许”的规定,逐步完善自我防错纠错的办案机制,促进了公正执法,廉洁办案。 充分发挥电子语音信箱举报系统的作用,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2096件,受理刑事申诉 案件132件,全部依法妥善处理。 预防职务犯罪。①开展个案预防。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改善管理,加强防范, 达到“办一案,防一片”的目的; ②突出重点预防。选择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项 目,从可能引发犯罪的薄弱环节入手,帮助完善管理; ③深化系统预防,综合分析案 件多发系统和行业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④加强 法制宣传。 全年上法制课110多场次,印发宣传材料12万余份,巡回展出宣传图片60 多次; ⑤构筑预防网络。先后与全市14个系统,66家企事业协商,建立了一支由21名 专职预防人员和120名兼职预防联络员为骨干的预防工作队伍, 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纳入了全市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 (王海力) 市检察院被记集体一等功 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为目标,以“三并两满意” 活动为载体,坚持走政治强检,改革强检和科技强检之路,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队伍的向心力和干警的创造力,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10个基层检察院有 9个达到“五好检察院” 标准,其中市中区检察院被省政法委授予“创人民满意活动 先进单位”称号;槐荫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市中、槐荫、长清三个基 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全系统有54个集体143名个人被市以上领导机关通报表彰,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 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奖”,同时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 功。 (杜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