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概况】1997年,济南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67处,病床2.1万 张,卫生技术人员3.4万人。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29处,病床4059张,卫生技术 人员6143人。全市平均每千人占有病床3.82张、卫生技术人员6.2人。年初,市委、 市政府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 计。市卫生局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城市卫生 服务体系改革,出台了《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确立了开展社区卫 生服务的总体发展方向、工作思路、服务模式、服务载体、服务对象、服务方法、工 作方式,加强了宏观管理、政策研究、建章立制和队伍建设,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健 康、持续发展。继槐荫区先行试点后,目前已在市内4区21个街道办事处131个居委会 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 覆盖人口约28万,占4区人口的27%。国务委员彭珮云、国家 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副部长王陇德、副省长吴爱英、省卫生厅厅长张青林以及市委、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深入社区视察指导,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农村卫生工作突出抓了“三个落实”,即责任落实、经费落实、制度落实;搞好“两 个调查”,即经济欠发达县农村卫生事业状况调查和全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状况及工 作情况调查,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年度农村卫生工作任务目标,市、县(市)区、乡层 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围绕实现任务目标,加大措施,制定政策,增加投 入,市卫生局则建立了情况调度、信息通报、检查督导、定期考核等制度,城市医疗 机构积极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这些措施促进农村卫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全市109个 乡镇中,已完成和正在进行卫生院改貌建设的有79个,占72%;实行合作医疗的乡镇 达75%; 以乡镇为单位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合格乡镇”达73.6%;实行乡、村卫生 机构“一体化管理” 的乡镇达87.3%。加强预防保健、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卫 生法规,强化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进一步 巩固了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5%的成果。消灭脊髓灰质炎的五项技术监测 指标均超过卫生部规定的标准。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出台了《济南市母婴保健 若干规定》 。9月,省人大和市人大分别对《母婴保健法》执法情况进行视察,给了 充分肯定。年内全市又有43所医院获国家“爱婴医院”和“爱婴乡卫生院”称号。通 过评估,济南市获国家级“爱婴市”称号。中医事业稳步发展。加强农村中医试点县 工作,章丘市、长清县分别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章丘 市、长清县中医院相继通过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检查验收,被评定为全省重点 中医院。加强了市、县两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利用 中医特色和优势,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中医局认真落实中医工作 的有关方针、政策,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中医药行业法制教育先进单位”。 加强医疗、科研、教学工作。依据医院评审标准,继续进行了医院评审和医疗质量检 查评价工作,狠抓医疗制度的落实,强化了科学管理。年内组织鉴定科研项目35项, 获省、 市科技进步奖51项。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员820人,培训医疗、护理人员1340 人,评出49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作为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市中心医院、市四院 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省教委组织的教学医院的评估验收。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食品 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及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市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为90.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率为98%,从业人员查体、培训率为99.7%,水质总合格 率为97.2%。 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了复核、登记、注册并发放执业许可证,对44家 医疗单位进行了检查,取缔外地游医15名,对15家不具备开业条件的予以查封,对33 家私自变更广告内容、不按规定使用外聘人员的医疗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等处罚。加强 计划财务管理和对卫生经济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增收 节支, 活化资产存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全年完成在建项目3万多平方米,市中心医 院17777平方米的新建门诊楼和二院4100平方米的续建病房楼工程竣工, 改善了医疗 工作条件。 【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研讨会在济南召开】11月23~25日,全国社区卫生 服务工作现场研讨会在济南召开。国务委员彭珮云、卫生部部长陈敏章、部分国家部 委的负责人和全国的卫生厅(局) 主管厅长以及省、市领导等近300人参加了会议。济 南市介绍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槐荫区政府、振兴街七居、社区卫 生服务受益者代表交流了工作情况和体会。彭珮云、陈敏章对济南市的社区卫生服务 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济南市六个社区卫生服务现场。40多家新闻 媒体相继报道了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情况。 【《济南市母婴保健若干规定》 出台】8月28日,《济南市母婴保健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颁发。《规定》对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母婴保健工作经费的来 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这一主题,对婚前医学检查、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审批、考核、围产期保健、遗传病诊断、住院分 娩、女工保健、《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疾病的筛查与管理、儿童保健、母婴保健 保偿责任制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也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讲宗旨, 树新风,塑形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7年3月起,市卫生局在 市直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讲宗旨,树新风,塑形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该活动以 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卫生文明道德新风尚为目标, 以塑造高素质卫生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目的,以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卫生服 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整顿风纪,努力提高全 市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全市卫生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 发展。在医疗单位,以病人为中心,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改进工作,热情为病人服 务,扎扎实实为病人办实事,开展了“三改、三满意”活动:一是改进门诊“窗口” 服务,使病人就诊感到方便、满意;二是改进护理模式,推行整体护理,使病人住院 感到温暖、满意;三是改进医德医风现状,使病人对医院感到放心、满意。其他卫生 服务单位和具有监督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了以“自重、自尊、自律、服务质量承诺” 为主要内容的“三自一承诺”活动。11月,卫生部对济南市医院行风情况进行了抽样 调查,结果显示:病人对医院的综合满意率为96.39%,是卫生部连续五年来在济南 市进行抽样问卷调查中满意率最高的一次。 【市卫生防疫站获“全国计划免疫先进集体”称号】市卫生防疫站通过大量艰苦 细致的工作,使济南市如期实现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相应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发病率比实行计划免疫前下降了95%以上,在计划免疫科学管理、规范化门诊建设、 消灭“脊灰”工作等方面也走在了全省前列,11月16日被卫生部授予“全国计划免疫 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赵秀云 孙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