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省计生委主任 张传林 1994年,我省仍然处在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年份,经过长期的工作积累,全省计 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省人口增长连续4年保持稳中有降,完成国家下达人口控制计划。1994年,国 家下达我省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计划分别为16.5‰和10‰,全省实际完成人口出 生率为9.69‰,自然增长率为3.02‰。与计划比较,分别低6.81和6.98个千分点;与 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78和0.69个千分点。1994年,全省人口出生总数为83.9万人 ,比1993年少出生6.4万人。年末全省总人口数为8671.4万人,全年净增人口29.1万 人。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调查,全省17个市地、139个县 (市、区),继1992、1993年之后,再次全部完成当年人口出生控制计划。1994年10月 下旬至11月上旬,国家计生委组织河北、河南、四川等12个省的82名调查员对山东进 行了为期10天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区调查,对我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 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贯彻落实“三为主”,群众婚育观念正在发生转变。按“三为主”要求抓紧抓好 计划生育工作,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共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 识教育深入普及。全省乡和大多数村建立了人口学校。经调查,1994年村级人口学校 开展活动率达77%,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应知应会率达74.6%。孕前管理水平不断 提高。村级查访服务落实率达到95.9%,已婚育龄夫妇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6.5%。各 项管理全面加强,“三结合”和生育、生产、生活综合服务普遍展开。随着工作的深 入发展,农村传统的婚育观念逐步发生变化,开始向少生优生、少生快富转变;广大 群众对现行的生育政策逐步由原来的不接受或被动接受向自觉接受转变。 基层基础得到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走向规范化。省、市地、县、乡、村层 层建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设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和服务机构,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 组织,形成了由30多万人组成的比较健全的行政领导、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 管理服务网络。全省125个应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县(市、区)全部建成服务站;96.8 %的乡、95.1%的村建起了服务站(室)。《县、乡、村计划生育管理纲要》得到较好 落实,形成了保证基层工作经常有序进行的十大管理规范及其运行机制。 狠抓后进转化,全省东西部地区趋向平衡发展。西部地区(德州、聊城、菏泽等 )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婚育政策,堵塞早婚早育、计划 外生育的口子,人口出生率持续大幅度下降。东西部地区计划生育率的差距由1991年 的43.5个百分点缩小到1994年的1个分点。经199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综合 考评,全省17个市地全部达到一等奖水平,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形成了全省上下计划生育 工作政令畅通的好局面。各级领导增强了人口忧患意识和人均观念,把计划生育工作 切实摆到了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 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西部地区基层工作网络刚刚建立,工作 基础不牢固,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不高;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也有不少薄弱环 节。二是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基层计划生育工 作人员素质还不高,不能适应计划生育工作向高层次发展的要求。 省计生委专栏组稿人 于富军 [全省人口管理工作]进行了户口管理制度改革。经省政府批准,实行了山东省地方 城镇居民户口制度。规定15种人员在国家“农转非”指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办 理山东省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办理了山东省地方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享受与正式农 转非人员以及当地城镇居民同样的权利,履行同等义务。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 人才交流,正确引导会管理、善经营的能工巧匠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向小城镇转 移,提高全省人口的城镇化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年内,全省共办理山东省地方城 镇居民户口70余万人。 落实了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制度。为解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带来的人口失控问 题,全省从1992年开始实行“三位一体”的农村户口城市化(每户一个门牌、一个户 口本,每村一张居民住址方位图)管理制度,截止1994年底,此项制度已在全省范围 内普遍得到落实,全省共发户口本1890.2万本,钉门牌2276.2万个,绘制居民住址方 位图9.2万张。这项制度的实施,对稳定农村社会治实秩序,发挥综合效益方面将起 到重要作用。 户口管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内,全省已有14个地级以上城市的436个派 出所开展了使用计算机管理人口信息的工作,其中293个派出所和210个县级市及县辖 镇派出所已经推向前台办公,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户口,办理各项户口业务,有的条 件较好的农村派出所也开展了这项工作。这些系统的组建和使用,不仅大大节约了警 力,从根本上改革了几十年一贯制使用手工管理户口的落后局面,加快了公安工作现 代化进程,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映能力,也发挥了户口管理为社会、为经济建设 服务的综合效能。 圆满完成了人口统计任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大量资料。据1994年底的统计,目 前我省总人口为8652.6万人,比1993年增加了32万人,出生人口80.3万人,出生率为 9.31‰,死亡人口517236人,死亡率为5.99‰,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3.32‰。在总人 口中,非农业人口为20784609人,占24.02%,农业人口为65741663人,占75.98%。 (注:本条目数字为公安口径) (王振龙 刘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