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事业在改革开放中前进 省粮食局局长 曹允江 粮食部门是政府主管粮油分配、流通和储备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粮油商品 的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等工作,担负着促进生产,活跃市场,稳定粮价, 搞好供应的重要任务。1994年,全省有粮食干部职工18万多人,机构,网点6433个, 其中粮食商业企业5571个, 粮办工业企业512个,固定资产总值60多亿元,已形成比 较完整的粮油、饲料加工和粮油流通网络服务体系,为粮食工业的大发展奠定了良好 的基础。 1994年,我省各级粮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内贸易部、国家粮食储备局的领 导下,遵照中央确定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 方针,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加强宏观调控,搞好粮油购销,稳定粮价、稳定市 场的同时,全面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切实加强储备粮管理,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外向 型经济,各项粮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我省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 献。主要表现在:全省粮食收购任务超额完成,为搞好粮油总量平衡奠定了基础;粮 价改革顺利出台,粮油供应得到基本保证;储备粮管理不断加强,基本做到了储存安 全;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扭亏增盈任务,全系统转亏为盈。 粮食收购计划超额完成。1994粮食年度,全省共收购粮食713.25万吨,超额完成 了650万吨的收购计划。其中国家定购粮食完成282.95万吨,占全年定购任务的100. 7%,是全国完成较早的省份之一;17个市地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全省议购粮 食430.3万吨。粮食收购计划完成较好的主要原因:一是粮食丰收,有物质基础,全 省粮食总产4091.1万吨,与大丰收的1993年基本持平;二是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有关 部门密切配合,收购资金和市场管理两个关键性问题解决得比较好;三是思想政治工 作比较有力,广大农民积极向国家交售余粮;四是粮食入库业务准备工作充分,方便 了群众交售。 粮食价格改革方案顺利出台。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从1994年6月10日起,我省小 麦、玉米、稻谷三种粮食定购价格平均提高47.9%,这是建国以来提价幅度最大的一 次。全省统一调整为:小麦(冬花麦,三等)每50公斤54元,较上年提高45.9%;玉米 (中等)每50公斤41元,较上年提高60.8%;粳稻(中等)每50公斤56元,较上年提高4 4.9%。粮食销售价格调整为:特二粉,每50公斤94-97元,比挂牌价71-73元提高32 .4-32.9%;特一粉,每50公斤103-106元,比挂牌价75-78元提高37.3-35.9%。调整 粮食销售价格,开始一律执行价格下限,然后根据市场运转情况逐步提高,直至达到 价格上限。这次粮食购销价格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农业、稳定大 局;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市场,促进整个经济发展;有利于逐步形成粮食 和其它他农副产品价格的合理比价,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粮食市 场体制。在调价过程中,各级粮食部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搞好加工、调运 和供应,保证了粮价改革顺利出台。 储备粮管理得到加强。1994年我省在储备粮管理和库存核实上下了很大功夫,仅 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全省就组织2.5万人,检查了3000多个储粮点,粮食400多万吨。 在各地自查互查的基础上,省粮食局组织了4次检查核实,累计抽查近600个存粮点, 粮食250多万吨。从多次检查结果看,储备粮管理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基本做到帐 实相符,储存也较安全,得到了国家粮食储备局的肯定。 粮办工业等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1994年在改革力度大、困难比较多的情况下, 全省粮食部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既较好地完 成了粮油购销,稳定粮价,稳定市场的任务,同时也实现了粮食经济走出低谷,转向 回升的要求。粮办工业总产值达到6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粮油工业总 产值42.46亿元,增长14.6%。生产经营配混合饲料186万吨,比上年增长6.3%。全 省粮食系统新办“三资”企业38家,累计达到134家。完成出口供货值9.29亿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22.4%。通过省部级鉴定的科技成果2项,开发出填补市地行业以上空 白的新产品41个。 扭亏增盈取得明显成效。1994年,全省粮食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双增双节活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增产增收,优化结构,提高 效率,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全面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全年共实现利润3 400万元,比上年减亏增盈3.2亿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扭亏增盈指标,受到了 省扭亏增盈领导小组的表彰。 国家批准赋予我省粮油集团总公司进出口经营权。1994年8月19日,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部以[1994]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234号文,批准赋予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进 出口经营权。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对外贸易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本系统商品的进出口业 务;接受本系统单位的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经营本系统的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中 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及转 口贸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