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政府法制工作综述〕1991年是山东贯彻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第一年,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在依法行政年的基础上又有新的进展。一是进行了依法行政的再教 育、再宣传、再发动。各级政府相继召开了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把深入开展依法行政 活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全省16个市地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政府都 根据《山东省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自己的规划和 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地方立法步伐加快,立法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年内省、市(地)、 县(市、区)三级政府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草案1867件,对于促进经济 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起了重要作用。三是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领导学法制度。省、 市(地)、县(市、区)三级政府领导普遍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 《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集体学法次数达1100多次。四是法制培训教育进一步开展。 全省各级政府普遍举办了法制培训班,共培训干部9.66万人次。13个市地开展了《行 政复议条例》宣传月活动。五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形成网络,68%的乡镇政府设立了 法制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六是开展了复议应诉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协助政 府处理了大量法律事务。 〔1991年地方性法规规章颁布情况〕1991年省政府制定规章16件,其中以省政府令的 形式发布10件, 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布6件;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地方性法规11件;16个市、地政府、行署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37件。 省政府的地方立法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进行立法, 制定了《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山东省邮 电通信管理条例》、《山东省小清河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育林费征收 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和法规草案;二是 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立法,制定了《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山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办法》、《山东省实施〈幼儿园管理 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儿童计划免 疫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法规草案;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立法, 制定了《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山东省律师 执行职务的规定》、《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山 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 、 《山东省实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细则》、 《山东省外国籍船舶人员违反边防管理法规处罚规定》等规章和法规草案。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 实施以来,省内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是及时受 理了大量行政复议案件。1991年1~10月,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市地、县两 级政府(行署)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各级政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合理、妥善地处理了这些复议案件,减少了行政诉讼。二是积 极对待行政诉讼,认真出庭应诉。1991年1-10月发生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告市(地)、 县 (市、区) 政府的30起,政府胜诉19起,败诉2起;告乡镇政府的249起,政府胜诉 127起,败诉52起。在行政诉讼中,各级政府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严格履行法院判决, 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