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全省各级离休、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各 项社会工作。1991年,在全省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中,许多地区充份发挥老年 协会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演讲团,深入乡镇、 村街巡回报告。 兖州干休所军队离休干部卢修民在离休后的9年间,采用投递书信和 定期做辅导报告等形式, 先后担任内蒙、北京、河北、河南、山东等5个省市的校外 辅导员, 为省内外多所学校、150多个机关团体做报告1000多场次,听众达40余万人 次;共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1.5万人次,带领孩子们做好事3万多件,为培养教育社 会主义革命事业接班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广开门路,多渠道地组织城市离退休人员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省老龄委与省 工商局、省税务局于1991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挥老年人作用,兴办老年企事业若 干问题的意见》。对老年企事业的性质、发展方向、经营范围、注册、纳税及利润分 配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为全省开展“老有所为”工作制订了有关政策、措施。同 时,要求各地老龄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为发挥 老年人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使老年企事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沿 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济宁、泰安、聊城等市地都根据 本地实际对《意见》的条文进行了补充;全省(含省直机关) 已建老年企业286个。其 中,生产型76个、咨询服务型91个、商业型106个、其他13个。参与人数已达2476人。 〔省老龄委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为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1991年省老龄委机关调整了 内部机构, 增设了基层工作处。并于1991年8月在诸城市召开了全省基层老龄工作经 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潍坊、青州、诸城等市在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围绕党的中心 任务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方面的典型经验;同时,也介绍了龙口、宁阳、齐河、济南市 中区、淄博博山区等地搞好基层老年协会的做法,为地、县、乡三级老龄工作部门搞 好基层工作树立了样板。 诸城会议后,各市地、县开始把改进机关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到日程,自觉为 基层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一是狠抓了基层老龄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市地、县采取集 中培训、以全代训等形式,组织了规模不同的培训班。潍坊市283个乡镇10330个行政 村的老龄工作干部和协会会长的培训面已达60%以上;二是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 难。泰安市以市委名义下文,确定并解决了农村老年协会的地位、任务、会长待遇, 以及配备乡镇老龄专职干部和活动经费等问题;三是对乡镇老龄委和农村老年协会实 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枣庄市将老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分别制订出市 (区) 、乡镇 (街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老年协会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使各层次、各方面的 老龄工作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比有标准,基层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全省农村老年协会共有7.97万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9%。将近三分之二的老年协 会都从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及活动场地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充实。经过整顿的老龄基 层组织,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战斗力,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好的协会已 由10%上升到30%,比上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 〔省政府颁布实施《山东省老年事业五年发展规划》〕1991年10月,省政府以鲁政发 〔1991〕110号文批准实施《山东省老年事业五年发展规划》(1991~1995) ,规划的 指导思想是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年事业要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六次全 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围绕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从实际出发, 以解决老龄人员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为重点,同时搞好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 乐。加强老年福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建 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老年事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体任务和目标:(一)坚 持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建立国家、集体、家庭相结合的养老制度,保障和改善老年 人的生活;(二)采取积极措施,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三)发展老年医疗保健康 复事业,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四)进一步发展老年教育;(五)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 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六)加强老年科学的理论研究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认识;(二)发挥基层老年组织的 作用,搞好基层老年工作;(三)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切 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四)加强组织协调,齐心协力,办好老年事业。(五)坚持 社会事业社会办,从各方面筹集老年事业发展基金;(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老龄问题的研究与宣传工作〕随着全省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竣,老龄问题的研究 与宣传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1991年7月4日,山东省老年学学会成立,并召开 首届学术讨论会。学会通过了《山东省老年学学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 理事会由61人组成,孙汉卿任会长。学会成文后,即组织了省内一批专家、学者开展 了有关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工作,出版了《山东老年学论文选集》,并与全国各省、 市老年学会建立联系,进行学术交流。 1991年10月,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由《中华老年报》山东分社承办的《山东老 年》(双月刊)正式创刊。这是一份以全省广大老年人和老龄工作者,以及关心老年事 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为主要阅读对象,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刊物。 《山东老年》杂志的诞生,为省内老年事业的发展开辟了宣传舆论阵地。 (詹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