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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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工作概况〕1991年末,全省建设银行系统一般存款余额达到129.8亿元(含
青岛,下同)比1990年增加31.08亿元,增长31.48%,其中:企业存款余额69.28亿元,
增加14.04亿元;储蓄存款余额60.53亿元,增加17.04亿元。
1991年,全行经办拨款单位15498户,办理各种拨款支出114.1亿元,其中:国家
预算内拨款8.3亿元, 利用外资7亿元,自筹资金拨款47亿元,地质勘探开发拨款1.2
亿元,煤代油拨款640万元,其它拨款50.5亿元。经办贷款单位18309户。办理各种贷
款支出149.9亿元, 其中:国家预算基建贷款0.21亿元,国家基建基金部门贷款1.69
亿元,煤代油基建贷款1.04亿元,投资公司各种委托贷款6.89亿元,财政部门企业委
托贷款24.23亿元,建行基建贷款21.96亿元,技术改造贷款8.39亿元,各种流动资金
贷款36.21亿元, 特种贷款2.66亿元, 住宅储蓄贷款0.56亿元, 基建设备储备贷款
10.15亿元,国家投资债券贷款3.88亿元,其它贷款24.07亿元。全年累计回收各种贷
款97.43亿元, 年末各种贷款余额为306.87亿元,逾期贷款户数达7383户,逾期贷款
金额达31.33亿元。 年末外汇存款余额达3896万美元,全年外汇贷款支出达1836万美
元。
全年发行和代理发行各种债券9.25亿元, 其中:重点企业债券889万元,金融债
券8959万元,地方债券3.08亿元,国库券4259万元,国家投资债券4.76亿元。证券交
易额达8.35亿元,年底代保管证券金额达2.2亿元。
全年通过“三算”审查,制止不合理开支,提合理化建议等途径,共为国家节约
建设资金5.22亿元。全年实现利润2.5亿元。
1991年, 全行经办的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达225项,贷款总额达18.2
亿元, 实现新增产值56.08亿元,利润3.63亿元,税金7.57亿元,创汇3.43亿元。其
中: 基本建设项目58项, 贷款总额达15.01亿元, 实现新增产值44.36亿元,利润
3.08亿元, 税金6.78亿元,创汇3.31亿元;技术改造项目167项,贷款总额达3.19亿
元,实现新增产值11.72亿元,利润5496万元,税金7879万元,创汇1266万元。

〔投资领域“三角债”清理情况〕近几年,山东各级建设银行一直把清理拖欠工程款
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1991年国务院把清理“三角债”作为搞好国营大中型
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突破口,并确定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拖欠入手,以基建、技改
项目拖欠的债权单位为“龙头” 以后,清欠工作摆上了全行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7
月份,国务院、省政府清理“三角债”工作会议后,全省各级建设银行相继成立了以
分管行长为组长,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清欠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清
欠办公室。
8月上旬,完成全行收到的东北3省319户(不含青岛,下同)企业收款清单154笔、
金额6000万元,涉及建设银行经办的近百个基建、技改项目和生产企业的落实确认工
作。 8月中下旬,配合省计委、省经委完成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拖欠情况的调查
摸底。 根据调查统计,截止到6月30日,全省投资领域企业间共相互拖欠32.7亿元,
其中: 363个基本建设项目欠款23.89亿元,459个技术改造项目欠款8.81亿元;投资
项目拖欠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款10.52亿元,材料款6.24亿元,工程款12.51亿元;形
成投资项目拖欠的原因主要是概算超支17.65亿元, 省市企业自筹不落实6.73亿元,
国家资金不到位1.83亿元; 截至4月底,在全省各级建设银行开户的企业和单位拖欠
总额为20.2亿元, 其中建设单位拖欠生产企业设备材料款10亿元、 施工企业工程款
7.1亿元,施工企业欠建材、建机企业货款3.1亿元;全行经办的69个国家、省重点建
设项目、 技术改造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中,29个有拖欠,余额达11.97亿元。这些
项目,建设银行的贷款都已经到位,造成拖欠的主要原因是自筹不足、概算超支、利
用外资和国家债券不落实等。
9月11~14日,配合省计委、省经委对有拖欠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逐个审查后,
决定对179个投资项目确定注入贷款14.65亿元, 其中用于国家重点和大中型项目1 1
亿元, 占73.3%。9月20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清理“三角债”注入资金现场会上,建
设银行现场向济南涤纶厂等3个基建项目注入资金7304万元, 这些企业按照全国清欠
的统一程序,当即签发了转帐支票和电汇凭证,付清了其拖欠的北京中技公司等19个
企业的贷款7304万元。至此,山东建设银行系统的清欠工作开始进入全国清理“三角
债”连环清欠阶段。
在连环清欠阶段,全省各级建设银行一是层层建立了值班调度制度,昼夜有专人
专线电话值班, 并5天一调度,10天一小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按规定付款,
按政策审查,清单处理及时,交接手续齐全无误,合帐记录清楚,付款从快,有欠即
付。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把好清欠资金使用关,凡是发现不合理、不该注入付款的
单位,从大局出发,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如淄博市分行发现齐鲁石化公司5000万元的
拖欠款不属于这次清欠范围后,及时停止办理注入贷款手续。整个连环清欠阶段,共
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承付款项8844.5万元,均经国务院清欠领导小组批准及时作了调
整。三是努力做到现场封闭式操作。如烟台市分行对烟台莱山机场注入贷款500万元,
莱山机场现场付给烟台市政公司250万元、烟台市建四处250万元,市建四处又付给安
装二队120万元, 安装二队又付给材料加工厂,材料加工厂又付给安装处,安装处又
付给建设服务公司,1天时间,一笔贷款转了5圈,达到了注入一笔清理一片的效果。
四是坚持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人员跟着资金走,同城清欠资金不论转到哪个单位,
都有专人跟踪,搞好同步检查和服务。在审查企业付款清单中,既审查原供货合同、
承付方式、拖欠证明,也有库存、看现场、看实物,使帐帐、帐物相符后再办理付款
手续。
11月底, 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三角债”清欠工作圆满结束。全行共对179个
建设单位注入清欠贷款14.65亿元, 剔去3月份建设银行总行对山东胜利油田等5个建
设单位下达的清欠贷款4.15亿元, 整个连环清欠阶段,共为174个建设单位注入清欠
贷款10.5亿元(含9月底以前付东北3省的8个单位1017万元) ,其中:基本建设项目98
个、 贷款9.49亿元,技术改造项目76个、贷款1.01亿元,企业自筹2.7亿元;按贷款
种类分: 建设基建贷款7.4亿元,地方设备储备贷款2.09亿元,技术改造贷款1.01亿
元;共支付拖欠款项4079笔,归还欠款13.2亿元,占付款企业拖欠总额的81.5%。在
建设银行开户的企业和单位共收到人欠款3408笔,金额8.48亿元,支付欠款7081笔,
归还欠款4.96亿元,其余3.52亿元按照国务院清欠办的规定,收回流动资金贷款和规
模141.26万元,净增加全行企业存款3.51亿元。通过付方清欠和连环清欠,共支付拖
欠贷款18.16亿元,其中:设备款7.2亿元,材料款5.8亿元,工程款4.5亿元,其它欠
款0.66亿元; 付给省外欠款4.8亿元。解开企业间债务链达36亿多元,是全行注入贷
款的3.6倍。

〔确保重点大中型项目资金供应〕1991年,中共中央、省委相继作出了进一步深化改
革、搞好企业的决定和规定,全省各级建设银行一是继续把保证重点大中型项目资金
供应作为全行业务工作的重点,坚持重点项目重点管理;二是把确保重点大中型项目
资金供应作为建设银行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主要内容和突破口;三是研究出台
了实行贷款倾斜政策、保证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因汇率调整贷款可予展期不罚利息、
技术改造贷款实行差别利率、协助搞好清理拖欠款工作等10条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
业的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则突出了“三优先、一加强”:一是贷款优先安排。在新增
30.5亿元的基建、 储备贷款中,用于重点大中型项目和企业23.9亿元,占78.36%。
二是资金优先供应。重点项目贷款资金按工程进度在年度计划内及时拨付;对大中型
企业的基建、技改贷款,做到了资金和计划同时到位;为重点、大中型项目发行和代
理发行债券达11.2亿元。三是清欠优先启动。在向179个投资项目注入的14.65亿元清
欠资金中, 用于重点大中型项目11亿元。占75.09%;在监督承付款项时。优先清付
重点大中型企业欠款, 共清收6亿多元。四是加强服务与监督。组织力量对全省所有
重点大中型项目进行了投资落实, 并协助动员内部资源等平衡解决3.2亿元;先后开
展了港口、铁路、电力等十几个行业、项目调查,组织了全省建筑业效益情况调查,
为投资科学决策和改善企业经营提出了建议和措施;通过“三算”审查、柜台监督、
提合理化建议等,仅11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就节约投资8600万元。年底,全行经办的
60个国家、省重点及大中型项目支出50.1亿元,占计划的90.3%,其中12个国家重点
项目支出24.9亿元, 占计划的93%,均高于一般项目。年内,有7个重点大中型项目
竣工投产,年新增产值39.6亿元、利润2.6亿元、税金6.3亿元、创汇3.2亿元。

〔国家投资债券首次发行情况〕1991年,山东建设银行系统共承担发行国家投资债券
4.76亿元。该债券完全采取经济发行方式公开发行,由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金融
机构自愿认购; 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面额分100元、500元、1000元和5000元4种;
期限3年,年利率10%,按月发行,当月1日开始计息,到期1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再另计付利息,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可以抵押,但不记名、不挂失、
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购券之月起满4个月可以进入证券交易市场转让;所筹资金全部
用于国家计划内重点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山东建设银行系统承担发行的国家
投资债券分2批分别于9月18日、 12月1日开始上市,到12月31日发行完毕。全行共发
放国家投资债券贷款3.88亿元,其贷款期限最长3年,年利率为11.16%。

〔固定资产贷款及相关贷款利率继续下调〕1991年3月23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出通知,
决定自4月21日起, 存贷款利率分别平均下降1个和0.7个百分点。根据人民银行总行
通知规定及其建设银行总行和山东省分行的补充通知规定,现行主要固定资产贷款及
相关存贷款利率如表。

〔房地产开发〕建设银行是国内最早介入房地产业开发的金融机构,早在1956年初,
为解决地方国营工矿企业和合营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建设银行就开办了“职工自建公
助住宅长期放款” 。虽然囿于当时条件,此项贷款开办不到3年即停办,但却是新中
国金融系统第一次开办的长期投资性质的贷款。其间,山东建设银行系统共发放该项
贷款276万元,解决了13783户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
八、九十年代,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商品化改革的需要,建设银行介入房地
产业的深度和广度都有较大发展。 山东建设银行系统先后于1981年、 1987年开办了
“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最初先后称“住宅建设贷款”、“商品房建设贷款”)和
“住宅储蓄存款”、“住宅储蓄贷款”等业务。各级行相继成立了房地产开发经营公
司, 其中1988年鼎盛时期、全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曾达到110家,占全省房地产开
发经营公司总数的45%。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形式日趋多样化,且逐渐形成从代建、联
建、项目合作及小区开发、旧城改造为主。1981年至1991年11年间,全行累计发放土
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与住宅储蓄贷款达22.05亿元,支持建成了241个开发小区,开发
商品房2494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2156万平方米、38.25万套,其中1991年分别为4.05
亿元、79个、354万平方米、246万平方米、4.25万套。
(李嘉吉 李振尧)

〔房改金融业务开始起步〕 1988年7月,省人行代省政府批复同意省建设银行主办全
省住房改革金融业务后, 在头2年多时间里,由于全省的住房制度改革陷于停顿,建
设银行的房改金融业务从面上也未开展起来。1989年省政府确定在滕州市进行房改试
点后,滕州市建设银行受市政府委托,经省人行批准,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积极承
办了全市的房改金融业务。至1991年底,滕州市建设银行共吸收各类住房基金和存款
184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4000多万元,支持194个单位、11250户城镇居民参加了住房
制度改革,促进了滕州市的房改进程,为建设银行全面开办房改金融业务积累了经验。
1991年,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大潮又起,山东省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于11月22日正式
出台,各市地县房改方案也在积极酝酿之中,与之相适应,全省各级建设银行的房改
金融业务准备工作也在紧张地进行,以保证各地房改方案出台后的金融配套服务。至
年底,全省各级建设银行均已做好了房改前的各项金融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地方性专
门服务机构。年内,建设银行受全省129个市地县区政府委托承办当地房改金融业务,
占全省应委托成立配套金融机构135家的95.5%;经省人行批准,成立了116家房地产
信贷部, 并设立服务网点和业务专柜800多个;抽调1000余名人员专司房改金融工作,
并派出参加各地房改办工作人员达300余人。二是制订和完善了《房地产信贷部章程》、
《信贷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住宅储蓄存贷款办法》
等各项与房改方案相配套的房改金融管理制度。三是分期分批地对全行参加房改金融
业务的人员普遍轮训了一遍。四是配备了高档微机,在各城市、县区分别建立了房地
产信贷部计算机、分中心或工作站。帐务处理、信贷管理、公积金业务等软件程序已
开发成功,正在试运行。五是正在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进行房改方案出台后全部金
融业务的模拟运行试验,并对全省16个市地参加房改单位、人数、工资、发薪日、计
算机输入方式等底数进行全面摸底,以便正确估价工作量、合理确定服务网点、配备
适量人员。
此外,在各地房改方案尚未出台之前,年内先后成立的全省建设银行各级房地产
信贷部不等不靠,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住房解危解困工程,大中型企业的集资建房和合
作建房以及地方出售旧房、 收取租赁保证金等单项房改。全年共吸收住房存款4.2亿
元,发放房改贷款3.1亿元,支持地方政府及大中型企业解危解困1万余户。

现行主要固定资产贷款及相关存贷款利率表
(自1991年4月21日起执行)

┌─────────────────────────────────────────┬────┬─────┐
│存贷款种类·项目·期限 │原利率%│现行利率%│
├────────────┬────┬───────────────────────┼────┼─────┤
│一、不实行差别利率的建行│新建项目│1年以下(含1年) │9.36 │8.46 │
│基建贷款 │ ├───────────────────────┼────┼─────┤
│ │ │1年以上至3年(含3年) │10.08 │9.00 │
│ │ ├───────────────────────┼────┼─────┤
│ │ │3年以上至5年(含5年) │10.80 │9.54 │
│ │ ├───────────────────────┼────┼─────┤
│ │ │5年以上 │11.16 │9.72 │
│ ├────┴───────────────────────┼────┼─────┤
│ │改扩建项目 │9.36 │8.46 │
├────────────┼───────────────────┬────────┼────┼─────┤
│二、实行差别利率的建行基│1.农业(含支农工业中的化肥和磷硫钾矿山)│1年以上至3年 │7.56 │6.48 │
│建贷款 │、煤炭(不含独立核算的洗煤厂)、原油开采├────────┼────┼─────┤
│ │、节能措施、港口、盐业 │3年以上至5年 │8.10 │7.02 │
│ │ ├────────┼────┼─────┤
│ │ │5年以上 │8.64 │7.20 │
│ ├───────────────────┼────────┼────┼─────┤
│ │2.电力、交通(不含港口)、铁道、邮电、民│1年以上至3年 │8.64 │7.56 │
│ │航、建材、森工和钢铁、有色两行业中的独├────────┼────┼─────┤
│ │立矿山项目 │3年以上至5年 │9.36 │8.10 │
│ │ ├────────┼────┼─────┤
│ │ │5年以上 │9.54 │8.28 │
│ ├───────────────────┼────────┼────┼─────┤
│ │3.钢铁、有色、化工 │1年以上至3年 │9.72 │8.64 │
│ │ ├────────┼────┼─────┤
│ │ │3年以上至5年 │10.44 │9.18 │
│ │ ├────────┼────┼─────┤
│ │ │5年以上 │10.80 │9.36 │
├────────────┼───────────────────┴────────┼────┼─────┤
│三、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 │1.电子、纺织、轻工、石油化工、原油加工 │4.20 │4.20 │
│ ├────────────────────────────┼────┼─────┤
│ │2.钢铁、有色、机械、汽车、化工、森工、电力、石油开采、铁│3.60 │3.60 │
│ │道、交通、民航 │ │ │
│ ├────────────────────────────┼────┼─────┤
│ │3.农业、林业、农垦、水利、畜牧、水产、气象、国防、煤炭、│2.40 │2.40 │
│ │建材、邮电、粮食、节能措施 │ │ │
│ ├────────────────────────────┼────┼─────┤
│ │4.长线产品、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产品 │12.00 │12.00 │
│ ├────────────────────────────┼────┼─────┤
│ │5.其它行业 │3.00 │3.00 │
├────────────┴────────────────────────────┼────┼─────┤
│四、煤代油专项资金贷款 │8.46 │8.46 │
├────────────┬────────────────────────────┼────┼─────┤
│五、科技开发贷款 │1年以下(含1年) │9.36 │8.46 │
│ ├────────────────────────────┼────┼─────┤
│ │1年以上至3年(含3年) │10.08 │9.00 │
│ ├────────────────────────────┼────┼─────┤
│ │3年以上至5年(含5年) │10.80 │9.54 │
│ ├────────────────────────────┼────┼─────┤
│ │5年以上 │11.16 │9.72 │
├────────────┴────────────────────────────┼────┼─────┤
│六、劳改劳教专项贷款 │10.08 │8.46 │
├─────────────────────────────────────────┼────┼─────┤
│七、特种贷款 │10.80 │9.72 │
├─────────────────────────────────────────┼────┼─────┤
│八、国家投资债券贷款3年以内(含3年) │ │11.16 │
├────────┬──────────┬─────────────────────┴────┴─────┤
│九、扶贫专项贷款│按9.36%下浮20%(原)│按8.46%在20%幅度内下浮(现) │
├────────┴──────────┴─────────────────────┬────┬─────┤
│十、技术改造贷款 │9.36 │8.46 │
└─────────────────────────────────────────┴────┴─────┘

续表

┌──────────────────────────────────────┬───┬────┐
│十一、煤炭挖革改贷款 │7.74 │6.84 │
├──────────────────────────────────────┼───┼────┤
│十二、黄金专项贷款 │8.46 │5.76 │
├──────────────────────────────────────┼───┼────┤
│十三、轻工集体企业危房专项贷款 │9.36 │8.46 │
├───────────┬───────────────────────┬──┼───┼────┤
│十四、住宅贷款 │整贷零还 │1年 │6.48 │6.48 │
│ │ ├──┼───┼────┤
│ │ │2年 │7.38 │7.38 │
│ │ ├──┼───┼────┤
│ │ │3年 │8.28 │8.28 │
│ │ ├──┼───┼────┤
│ │ │4年 │9.18 │9.18 │
│ │ ├──┼───┼────┤
│ │ │5年 │10.08 │10.08 │
│ │ ├──┼───┼────┤
│ │ │6年 │10.98 │10.98 │
│ │ ├──┼───┼────┤
│ │ │7年 │11.88 │11.88 │
│ │ ├──┼───┼────┤
│ │ │8年 │12.78 │12.78 │
│ │ ├──┼───┼────┤
│ │ │9年 │13.68 │13.68 │
│ │ ├──┼───┼────┤
│ │ │10年│14.58 │14.58 │
├───────────┴───────────────────────┴──┼───┼────┤
│十五、土地开发及商品房贷款 │9.36 │8.64 │
├───────────┬──────────────────────────┼───┼────┤
│十六、基建设备储备贷款│1.纯拨款项目贷款 │3.00 │3.00 │
│ ├──────────────────────────┼───┴────┤
│ │2.纯拨改贷项目贷款 │按拨改贷利率执行│
│ ├───────────────────────┬──┼───┬────┤
│ │3.信贷资金、拨款、拨改贷与其它资金合并安排的项│1年 │7.74 │7.02 │
│ │目贷款 ├──┼───┼────┤
│ │ │2年 │8.64 │7.92 │
│ ├───────────────────────┼──┼───┼────┤
│ │4.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地方基建设备储备贷款 │1年 │9.36 │8.64 │
│ │ ├──┼───┼────┤
│ │ │2年 │9.72 │9.00 │
├───────────┼───────────────────────┼──┼───┼────┤
│十七、住宅储蓄存款 │只储不贷 │1年 │8.64 │8.64 │
│ │整存整取 ├──┼───┼────┤
│ │ │2年 │9.36 │9.36 │
│ │ ├──┼───┼────┤
│ │ │3年 │10.08 │10.08 │
│ │ ├──┼───┼────┤
│ │ │4年 │10.80 │10.80 │
│ │ ├──┼───┼────┤
│ │ │5年 │11.52 │11.52 │
│ ├───────────────────────┼──┼───┼────┤
│ │只储不贷 │1年 │7.20 │7.20 │
│ │零存整取 ├──┼───┼────┤
│ │ │2年 │7.92 │7.92 │
│ │ ├──┼───┼────┤
│ │ │3年 │8.64 │8.64 │
│ │ ├──┼───┼────┤
│ │ │4年 │9.36 │9.36 │
│ │ ├──┼───┼────┤
│ │ │5年 │10.08 │10.08 │
│ ├───────────────────────┼──┼───┼────┤
│ │零存整取 │1年 │4.32 │4.32 │
│ │整贷零还 ├──┼───┼────┤
│ │ │2年 │5.22 │5.22 │
│ │ ├──┼───┼────┤
│ │ │3年 │6.12 │6.12 │
│ │ ├──┼───┼────┤
│ │ │4年 │7.02 │7.02 │
│ │ ├──┼───┼────┤
│ │ │5年 │7.92 │7.92 │
│ ├───────────────────────┼──┼───┼────┤
│ │整存整取 │1年 │5.04 │5.04 │
│ │整贷整还 ├──┼───┼────┤
│ │ │2年 │5.94 │5.94 │
│ │ ├──┼───┼────┤
│ │ │3年 │6.84 │6.84 │
│ │ ├──┼───┼────┤
│ │ │4年 │7.74 │7.74 │
│ │ ├──┼───┼────┤
│ │ │5年 │8.64 │8.64 │
├───────────┴───────────────────────┴──┼───┼────┤
│十八、房地产信贷部存款 │6.84 │6.12 │
└──────────────────────────────────────┴───┴────┘

〔投资银行工作概况〕 1991年末, 全省投资银行系统外汇存款余额达到2428万美元
(含青岛,下同) ,人民币存款余额达到1.21亿多元,分别比1990年增加650万美元、
8349万元, 增长36.56%、221.99%。全年信贷计划内新增固定资产贷款1.11亿元、
新增短期性流动资金贷款2.23亿元、办理委托贷款1934万元,分别为1990年的138.49
%、261.2%、 1.2倍;年末信贷资产达到10.60亿元,比1990年增加3.33亿元。全年
共收回外汇贷款891万美元、人民币贷款518万元,分别完成总行计划的101.9%、119
%。全年共开出信用证52笔,金额达1675万美元,办理进口代收、汇出汇款、出口托
收等业务95笔, 金额达2539万美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达6836万元,实现利润527万
元,分别比1990年增加1816万元、86.9万元。至年底,全行职工人数由1990年的75人
增加到106人。

(李嘉吉 李振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