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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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1991年, 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共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
156.82亿元 (包括工商税收、国家企业所得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
节基金、烟酒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等),不含青岛为133.8亿元。其中作为收入任务
考核的工商税收实际完成129.43亿元, 比上年增收9.1亿元,增长7.56%;占中央分
配年度计划的100.45%,超收5800万元。扣除青岛,省内工商税收完成111.21亿元,
比上年增收8.05亿元, 增长7.8%;占中央分配年度计划的101.88%,超收2.05亿元。
从各税种情况看,除个别税种因特殊原因减收外,大多数税种都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
增长,其中: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工商统
一税、 车船使用税等增收较大, 分别比上年增长8.01%、 12.38%、 8.85%、
12.43%、21.05%、88.09%、33.62%。税收任务的超额完成,为保证全省财政收支
平衡,支持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
1991年,组织税收收入面临的困难很多,主要是收入基数较高,企业效益偏低,
资金比较紧张,产品积压严重,企业欠税居高不下,收入任务增加,等等。在诸多困
难面前,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在深化税收促产、推进综合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
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组织收入措施。一是继续完善激励机制。各级税务部门建立健全
了将收入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和完善了税收计划“双线”
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税务干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工
作,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对重点税源和
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调度,保证了收入工作的平衡发展。三是狠抓清理欠税工作。各级
税务部门利用清理“三角债”的有利时机,加强清理拖欠税款工作。一方面在税务部
门内部,成立清欠领导机构,建立清欠责任制;另一方面帮助企业疏通销售渠道,减
少商品积压,融通资金。同时还与财政、银行等部门配合,对有意拖欠税款的企业,
采取银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等强制措施。据统计,1991年全省共累计清理拖欠税款达
12亿元。四是加强征收管理,强化税收检查。

〔深化税收促产积极促进经济发展〕1991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质量、品种、
效益年”活动的要求,围绕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建设,扩大改革开放等经济
工作重点,把促进大中型企业和集体经济的发展作为促产增收的重点,继续深化了税
收促产工作,先后于6月13~15日、6月22~24日在青岛、枣庄两市分片召开了促进大
中型企业发展座谈会,于11月12~14日在济南召开了全省税务系统促产增收经验交流
会,总结交流了各地促进大中型企业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
各级税务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支持经济发展的一系列
优惠政策的同时,还从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出
发,积极开展了“软件”促产。如帮助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横向联合和协作,既可促
进大中型企业发展,又有利于地方经济的腾飞;帮助企业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变资源
优势为商品优势,把价格低廉的初级产品转化为高附加值的中高档产品,既有利于提
高企业经济效益,又可适应社会需求;帮助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改造,促进科技成果向
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传统工业的嫁接改造;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优化销售机制,
有利于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帮助企业加强经
营管理,完善内部经营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等。据统计,全年
税务部门参与促产项目5万多个, 既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创造了条件,又促进了全省
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深化征管改革推进综合治税〕为继续推进和深化以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征
管改革,1991年在全省选择17个县(市、区)进行了《工商业户纳税规程》和《税收征
收管理工作规程》的试点,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强化了征管基础工作。
通过实施两个《规程》,各试点单位都对税务登记、鉴定、申报、税收检查、违章处
理等制度普遍进行了一次修订,强化了基础建设,使征纳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并初
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税收征管工作新秩序,推动征管工作上了新的水平,初步
实现了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二是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各试点单位按照两
个《规程》的程序和内容,对税务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使税务人员
的执法行为都有法定的程序和依据,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增强了
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两个《规程》的试行,强化了征管监控手段,促使纳税人自
觉按照规程申报纳税,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各试点单位的固定工商业户上门申报纳税
率、税款征期入库率都有所提高,偷漏税现象也比以前大为减少。
为了推进综合治税,整顿税收秩序,1991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密切了与公、
检、 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查处了偷抗税案件和税务治安案件。据统计,199 1
年全省税务检察室共受理案件3671起, 立案575起,经法院审理、判处拘役11人、有
期徒刑18人,补税罚款2956.7万元。在发生的88起涉税治安案件中,公安部门已处理
结案80起,拘留52人。另外,基层税务部门还与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形式不
一的协税护税组织,维护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秩序。

〔税收征管会统计算机开发应用已初具规模〕为了推进税收管理,会统工作自动化、
现代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征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从1985年起税务部门就开始了计算
机在税收征管会统工作中的开发应用的尝试,到1991年已初具规模,开发队伍不断增
加。
据统计, 到1991年底,全省税务系统已配备微机350多台,微机技术和操作人员
400多人, 研制开发的《税收征管会统微机网络系统》已通过国家税务局鉴定评测,
微机程序已由单一开票到报表程序发展为征管会统程序,微机应用也由单机开发、软
盘传递发展为局域网的试点。
1991年,在济南市税务局一分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枣庄市税务局进行了税
收征管会统网络管理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试点,对纳税业户办理税务登记、鉴定、
申报和税款征收入库以及资料汇总、储存和输出等,都实行微机管理,取得了较好的
效果,将为全省税务系统推行微机管理软件系统提供经验。

〔税收检查稽查常年不断〕为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款流失,1991年全省各级税务部
门普遍重视和加强了税收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了以税务稽查队为主体的经常性
税收检查。 据统计,全年各级稽查队共查处应补税款1.8亿元,充分发挥了稽查队在
查处偷漏税案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二是一季度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所得税汇算清
缴检查,共对22054户集体企业进行了检查,查补工商各税2716.7万元。三是4至10月
份在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地方税、 特别税专项检查,共查补地方税、特别税7338.73
万元。四是第4季度,按照国家税务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开展了一次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检查分自查和重点检查
两个阶段, 全省自查面达98%以上, 重点检查了31.71万户纳税业户, 占总户数的
48.42%。各级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政策稳妥、宽严适度”的原则,保证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这次专项检查共补税
罚款1.3亿元。

〔税法宣传年活动效果显著〕1991年,按照国家税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省税务局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在全省范围内广泛
深入地开展了税法宣传年活动。在整个宣传年活动中,税法宣传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
有声有色,又形式多样、扎扎实实,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又有了新的突破。据统计,宣
传年期间,税务部门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000多次,工、青、妇、税务及公、检、法、
司、广播、电视等单位,直接参与活动组织者达2.4万人,受教育者达138万人次;新
建永久性税法宣传标牌8.5万块; 对全省的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和部分私营企业主、
个体业户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税法宣传教育, 参加人员达57.6万人,有56.9万人通
过了考试验收;与有关部门配合,举办了企业厂长、经理工商税收法规培训班,培训
厂长、 经理7.7万人。另外,全年全省被新闻部门采用的税收宣传稿件达万篇,其中
被中央级新闻单位采用835篇, 被省级新闻单位采用1732篇。税法宣传年活动取得了
显著成绩, 经各级税法宣传办公室考核验收,全省有82293个单位获“全国税法宣传
教育活动合格单位证书”,35940人获“税法知识学习合格证书”,476个单位获“全
国税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这次税法宣传年活动范围之广、规模之大、影响之
深在我省税收宣传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不仅提高了全社会公民的税收意识和纳税人依
法纳税的观念,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税收工作的开展。

〔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了正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更好
地优化投资结构, 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以第82号令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决定从1991年度起停止征收
建筑税,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这是我国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采取的一项重
大政策措施,是对建筑税的一次改革。
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在建筑税的基础上改造和发展起来的,与建筑税相比,有以下
3个特点:(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2)以税收手段为主,
并辅之以有效的行政手段,实行投资许可证制度,强化源泉控管。(3)税权比较集中,
措施有力,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减免。

〔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为了进一步健全涉外税收立法,更好地适应和促进对外开
放的发展, 加快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
月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同年4
月9日发布, 从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新的涉外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和发
展了涉外税收法制。

〔涉外税收工作〕1991年,我省涉外税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年实现涉外税收收
入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87.50%,超收7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32%,增
收7511万元。1991年,各级税务部门为加强涉外税收工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一是
涉外税收机构和外税征管力量得到充实加强。自省税务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
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后,省税务局改设了对外税收分局,全省已有13个市、地相继建
立了处、科级外税职能机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外税征管制度不健全、手段措
施不规范等问题,省税务局制定并下发了《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票管理
办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征免税管理办法》,推动了外税征管工作的规
范化进程。三是税务部门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服务意识有了提高。各地充分发挥税务
部门的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了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财务人员培训、拓宽销售渠
道等咨询服务活动。

〔出口退税管理工作〕1991年出口退税实行计划管理,即出口退税与出口企业出口创
汇任务、上缴中央外汇任务挂钩。上述任务以经贸部下达的计划和超计划为准,未经
经贸部批准的超计划出口,中央不予退税。
同年,国务院决定对出口产品退税实行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办法,
除中央各部门所属各类外贸企业出口产品退税继续全部由中央负担外,对1991年地方
各类外贸企业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90%,地方财政负担10%。
据统计, 1991年,全省共组织出口退税13亿元,其中省内地方外贸企业退税8.6
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1991年,各级税务部门都把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
要任务来抓,并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在思想教育方面,对广大税务干部进行了社会
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作风、纪律教育,提高了税务干
部为税清廉的自觉性。在制度建设方面,在抓好已有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继
续深化和完善了公开办税、干部轮换制度、减免税集体审批、税务内审等制度,制定
了《山东省税务经费管理办法》、《山东省税务经费会计制度》等。在监督检查方面,
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了2次检查。 一是税收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检查,二是廉政
建设情况检查。由于措施得力,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据
统计, 1991年全省税务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0起,比1990年下降13.98%,受处
分干部77人(其中与税收职权有关的30人次),比1990年下降51.38%。
另外,为了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各级税务部门继续加强了对税务干部
的政策和业务培训。 据统计,1991年在全省税务系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476期,培
训人员达2.1万人。 按照国家税务局、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在税务干部中
开展了“学先进、比贡献、争做税务系统青年标兵”和“争当三八红旗手”等“争先
创优”活动,全省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全省
税务系统被县以上党委、政府和市、地以上税务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1027个,先进个
人4300多人次,有21个县(市、区) 税务局和1个税务所获得或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
位”称号,有1个县税务局党支部被省组织部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

(初吉毅 王发升 周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