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会劳动者〕 1990年, 全省城镇社会劳动者达到788.84万人, 比上年增加 30.94万人,增长4.8%。其中:职工767.51万人,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553.88万人, 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208.97万人, 其它所有制单位4.6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0.44 万人、5.89万人、1.72万人,共增加28.05万人,增长3.79%。城镇个体劳动者21.33 万人,增加2.89万人,增长15.67%。全省职工总数中,女职工270.42万人,占35.23 %;固定职工517.43万人,占67.42%;合同制职工174.77万人,占22.77%;其它职 工75.31万人,占9.81%(注:所用数字为统计年报数)。 〔城镇劳动就业工作〕 1990年,山东省需要安置的待业人员为58.29万人,扣除由就 业转待业的6.79万人,实际为51.50万人。其中:上年结转下来的有31.17万人,当年 增加的有20.33万人。 1990年全省共安置就业28.90万人, 比上年多安置3.14万人。 年末待业人员为 26.21万人,比上年减少4.96万人。待业率由上年的3.8%下降为3.2%。 全省所以能出现安置就业人员多,待业率明显下降的好形势,主要是由于各级政 府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工作,认真贯彻了国务院国发〔1990〕28号文件《关于做好劳动 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劳动局组织了大批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提 出解决就业问题的对策;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劳动就业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劳动 就业工作的措施,并下发了鲁政发〔1990〕145号《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市地严格执行“农转非”计划,从总量上控制城镇待业人员的增加;加强对农 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管理,清理压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农村临时工,腾 出岗位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就业;贯彻落实“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广开就业门路,大 力扶持发展城镇集体和个体经济。 全年各种集体企业共安置13.49万人,占安置总数 的46.7%, 其中劳动服务公司办的集体企业安置4.81万人, 占集体企业安置总数的 35.7%;个体经济安置1.55万人,另外从事临时性工作的3.72万人。 积极开展城镇待业青年、待业职工的就业训练和转业训练,全省培训结业人数共 计12.68万人,其中县以上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培训结业4.18万人。 (张德忠) 〔清理整顿劳动服务公司企业〕省劳动服务公司按照国务院和劳动部的要求,对劳动 服务企业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 通过清理整顿,全省共减少劳动服务企业506个, 使劳动服务企业理顺了工作关系,强化了企业内部管理,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生产 经营得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安置效益和经济效益,巩固了安置就业基地。到年底, 全省劳动服务公司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3.12万人, 比上年增长9.2%,当年新安置7.8 8万人。创产值、经营收入36.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上缴各种税金1.56亿元, 比上年增长22.6%。 经济效益较好的市地有济南、青岛、淄博3市,其产值、经营收 入均超过5亿元,东营市也突破了4亿元。县区级有济南的天桥区和市中区,淄博市的 张店区,济宁市的市中区,产值、经营收入均突破了亿元大关。 (张德忠 鹿斌) (附表) 全省职工队伍分布情况表 单位:万人 ┌───────────────────────┬───┬─────┬───────┬─────┐ │ │总计 │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其他所有制│ ├───────────────────────┼───┼─────┼───────┼─────┤ │总计 │767.51│553.88 │208.97 │4.66 │ ├───┬───────────────────┼───┼─────┼───────┼─────┤ │按 │农、林、牧、渔、水利业 │15.69 │14.20 │1.46 │0.03 │ │国 ├───────────────────┬───┬─────┬───────┬─────┤ │民 │工业 │393.44│265.90 │123.27 │4.27 │ │经 ├───────────────────┼───┼─────┼───────┼─────┤ │济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 │2.07 │2.05 │0.02 │- │ │部 ├───────────────────┼───┼─────┼───────┼─────┤ │门 │建筑业 │33.04 │19.63 │13.41 │- │ │分 ├───────────────────┬───┬─────┬───────┬─────┤ │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37.36 │29.88 │7.46 │0.02 │ │ ├───────────────────┼───┼─────┼───────┼─────┤ │ │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103.90│55.51 │48.36 │0.03 │ │ ├───────────────────┼───┼─────┼───────┼─────┤ │ │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16.96 │13.15 │3.52 │0.29 │ │ ├───────────────────┬───┬─────┬───────┬─────┤ │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24.82 │19.44 │5.38 │- │ │ ├───────────────────┼───┼─────┼───────┼─────┤ │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 │66.46 │65.07 │1.37 │0.02 │ │ ├───────────────────┼───┼─────┼───────┼─────┤ │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4.81 │4.69 │0.12 │- │ │ ├───────────────────┬───┬─────┬───────┬─────┤ │ │金融、保险业 │11.91 │8.53 │3.38 │- │ │ ├───────────────────┼───┼─────┼───────┼─────┤ │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57.05 │55.83 │1.22 │- │ ├───┼───────────────────┼───┼─────┼───────┼─────┤ │按三大│第一产业 │15.69 │14.20 │1.46 │0.03 │ │产业分├───────────────────┼───┼─────┼───────┼─────┤ │ │第二产业 │426.48│285.53 │136.68 │4.27 │ │ ├───────────────────┼───┼─────┼───────┼─────┤ │ │第三产业 │325.34│254.15 │70.83 │0.36 │ └───┴───────────────────┴───┴─────┴───────┴─────┘ 〔淄博市试办待业职工生产自救基地〕为探索组织待业职工开展生产自救的途径,妥 善安置待业职工重新就业,淄博市劳动服务公司提供60万元扶持资金,分别在所属张 店、 周村、博山3个区建立了山东第一批待业职工生产自救基地。张店区属劳动密集 型的待业职工自救基地,主要承担劳务加工项目,为中外合资企业组装节日彩灯,产 品销往国外, 年收入可达70万元,安置规模为650人。自1990年10月投入使用以来, 已加工组装彩灯1.4万盒,安置待业职工和其他待业人员200多人。周村、博山两区属 生产经营型待业职工自救基地,通过扶持企业劳动服务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为 安置待业职工提供岗位。 待三个区生产自救基地全部投产后,年经营收入可达950万 元,创利税158万元,安置能力可达850人。 (张德忠 邵铁明) 〔积极组织劳务输出〕1990年全省劳务输出总人数达38.1万人(次),其中:省内交流 31万人(次) ,向省外输出7万人(次)。从组织输出部门看,劳动部门8.57万人(次)、 建筑系统8.54万人(次) 、乡镇组织12.32万人(次),自行输出8.68万人(次)。先后向 沈阳第三建筑公司、天津水产局、北京空军直属工程处、青岛远洋运输公司等单位直 接输出1130人(次),间接介绍千余人。全省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市地有临沂、 潍坊、德州等地。 (张德忠 张辉) 1990年全省职工队伍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人 ┌───────┬──────────┬────┬────┬─────┬────┐ │ │人数 │比1989年│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其他职工│ │ ├───┬──────┤增长% │ │ │ │ │ │合计 │其中:女职工│ │ │ │ │ ├───────┼───┼──────┼────┼────┼─────┼────┤ │总计 │767.51│270.42 │3.79 │517.43 │174.77 │75.31 │ ├───────┼───┼──────┼────┼────┼─────┼────┤ │机关、事业单位│178.62│50.20 │- │154.09 │14.56 │9.97 │ ├───────┼───┼──────┼────┼────┼─────┼────┤ │企业单位 │588.89│220.22 │- │363.34 │160.21 │65.34 │ ├───────┼───┼──────┼────┼────┼─────┼────┤ │全民所有制 │553.88│177.44 │3.83 │408.93 │117.02 │27.93 │ ├───────┼───┼──────┼────┼────┼─────┼────┤ │中央属 │117.65│27.65 │2.89 │95.84 │16.86 │4.95 │ ├───────┼───┼──────┼────┼────┼─────┼────┤ │地方属 │436.23│149.79 │4.09 │313.09 │100.16 │22.98 │ ├───────┼───┼──────┼────┼────┼─────┼────┤ │机关、事业单位│158.36│43.08 │- │138.63 │12.34 │7.39 │ ├───────┼───┼──────┼────┼────┼─────┼────┤ │企业单位 │277.87│106.71 │- │174.46 │87.82 │15.59 │ ├───────┼───┼──────┼────┼────┼─────┼────┤ │城镇集体所有制│208.97│90.79 │2.90 │106.77 │55.59 │46.61 │ ├───────┼───┼──────┼────┼────┼─────┼────┤ │其他所有制 │4.66 │2.19 │58.49 │1.73 │2.16 │0.77 │ └───────┴───┴──────┴────┴────┴─────┴────┘ (李元芝) 〔评创“劳动杯”优秀产品活动〕从1990年开始,在全省劳动就业服务公司企业和劳 动技工学校实习工厂中开展评创“劳动杯”活动。目的是促进劳动系统企业重视产品 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技工学校的教学质量。经过评审,最后经省劳动局质 量奖评定委员会全面审核,确定全省有65家企业生产的76项产品被评为“劳动杯”优 秀产品。 在76项获奖产品中有6项填补了国内空白,9项填补了省内空白;有4项已获 得部优产品,10项获得省和计划单列市优质产品。近一半产品分别获得国家、部、省 和市地级科技成果或新产品奖; 还有一些是出口创汇产品,年创外汇达762万美元, 这76项总产值达1.6亿元,实现利税2763万元,每个新产品年平均利税达36万元。 (张德忠 林均政) 〔劳动争议案件下降〕 1990年,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9起, 比上年下降24%,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案件下降38%,集体劳动争议下降60%。 在受理的689起案件中, 已经处理结案的659起, 结案率为96%。其中:企业胜诉的 203起, 占结案总数的31.7%;职工胜诉188起,占29.4%;双方部分胜诉的249起, 占38.9%。 在裁决结案的29起中,有6起不服裁决上诉到当地人民法院,法院均维持 了仲裁部门的裁决。此外,各企业调解委员会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88起,其中,调 解成功1526件,调解成功率为90.4%。通过上述案件的处理,保护了企业行政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赢得了企业、职工和社会的好评, 同时,也逐步树立起了仲裁部门的权威,提高了仲裁工作的知名度。 (房明)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1990年,省劳动局先后颁布了《山东省水泥企业防尘收尘考核 细则》、《山东省电梯安全技术检验规程》、《山东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单位安全认 可办法》、《山东省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审核、发证试行办法》、《山东省起重 机械制造、安装单位安全资格认可和起重机械、漏电保护器产品出厂安全性能验收收 费标准》等。为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企业升级安全生产审查、考评工作中,各级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审查,严格 把关。全年共审查国家级企业199个,省级先进企业650个。审查中突出强调安全达标 与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凡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能升级。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积 极帮助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了对生产15种特种劳 动防护产品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资格初审工作。省劳动局组织了两个审查组,分赴 青岛、烟台、惠民、泰安、淄博、潍坊、东营等7个市地,共审查了29个企业,7种产 品, 并上报劳动部审批。省劳动局会同省纺织厅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的通知》,开始对部分申请经营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为实施《山东省水泥企业防尘收尘考核暂行办法》、《山东省水泥企业防尘收尘 细则》,在全省开展了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工作。部署德州、潍坊、淄博、泰安、菏泽 等市地在水泥和石棉加工企业开展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工作,督促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 会同省一轻厅于6月份对淄博、枣庄、临沂3个市地有代表性的1 0个陶瓷企业1975-1989年15年间的粉尘危害、治理措施与效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为了搞好建工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省劳动 局与省建工局联合在全省全民所有制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中开展了建工系统 施工企业安全达标活动,每年考核验收一次。按规定达标企业,可增加当年工资含量 的0.1%, 当年晋升省级先进企业的可免于考核安全指标;对没有达标的企业,扣减 当年工资含量的0.1%。有力地促进了建工系统的安全工作。 烟台市在全市开展“安全目标等级管理”,采取安全生产目标与企业升级、工资 总额、职工工资、经营者收入“四挂购”的形式,从内因启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积 极性,初步实现了企业内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济南市在企业中开展了“安 全性评价”工作,将过去以安全检查、事故处理为重点的安全工作,逐步转入以预防 为主的科学管理轨道。 全省16个市地都建立了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并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工作。主要对 在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漏电保护器、手持式电动工具等特种危险设备 进行了检验。各级站还注意加强自身建设,以提高素质,保证检测检验质量。省劳动 局与省气象局联合在全省开展了避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 对工矿企业等6大系统,20 个行业,2530个单位的1.15万处避雷装置进行了安全检测,其中不合格的2065处得到 及时整改。 为了提高乡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省劳动局委托济南市职工业余大学承办的第二 期安全管理工程《专业证书》班正式开学,全省劳动部门和企业的专业干部42人参加 了学习。继续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使之形成制度。此外济南、威 海、烟台、潍坊、东营、德州等市地还开展了对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全年 共培训6255人。省劳动局举办了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监察、生产性粉尘、物理因 素检测技术等培训班。 1990年全省全民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发生伤亡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5.7%, 死亡人数比上年上升25.3%,重伤比上年下降11.5%。 (王红国) 〔矿山安全卫生监察〕1990年,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全省矿山较集中的章丘、历城、 栖霞、牟平、龙口、招远、昌乐、平邑、莱州、沂源、郯城、滕州、薛城建立了县级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临沂地区、泰安市劳动局经编委批准组建了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技 术中心;泰安市的莱芜、新泰两市建立了矿山安全卫生检测站。 完善《乡镇矿山安全生产合格证》制度,继续发放安全生产合格证。全省共验收 发证3246处, 占总数的42.5%,其中:乡镇集体矿山发证656处,占乡镇矿山总数的 43.15%;村办、个体矿山发证2590处,占村办、个体矿山的96.42%。同时,为了使 发证标准真正起到衡量矿山企业安全卫生条件的作用, 针对行业特点, 制定印发了 “山东省乡镇砖瓦场采土”和“山东省乡镇卤盐场”发证试行标准。省劳动局矿山处 对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员和乡镇矿山矿长进行了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共考核发证 8797人。其中:电工4720人,绞车司机1087人,矿内机动车辆驾驶员1833人,其他人 员1147人;乡镇矿山矿级领导干部培训考核发证1379人。 1990年乡镇以上矿山3人以上事故统计表 ┌──┬────────────┬───┬──────────┬──┬──┬──┬──┬──┬──┐ │序号│单位 │时间 │地点 │死亡│重伤│轻伤│性质│类别│隶属│ │ │ │ │ │人数│人数│人数│ │ │关系│ ├──┼────────────┼───┼──────────┼──┼──┼──┼──┼──┼──┤ │1 │淄川区双沟乡白沙煤矿东井│1.8 │西平巷迎头 │3 │ │ │责任│放炮│乡办│ ├──┼────────────┼───┼──────────┼──┼──┼──┼──┼──┼──┤ │2 │淄川区双沟乡辛庄二号煤井│2.18 │北顺槽二号采煤上山 │16 │ │ │责任│透水│乡镇│ ├──┼────────────┼───┼──────────┼──┼──┼──┼──┼──┼──┤ │3 │章丘县严家裕乡一号煤井 │5.25 │东六平巷4号下山迎头 │4 │ │ │责任│冒顶│乡办│ ├──┼────────────┼───┼──────────┼──┼──┼──┼──┼──┼──┤ │4 │新汶矿务局潘西煤矿 │7.13 │辅助轨道上山 │48 │2 │8 │责任│瓦斯│统配│ │ │ │ │ │ │ │ │ │爆炸│ │ ├──┼────────────┼───┼──────────┼──┼──┼──┼──┼──┼──┤ │5 │临沂市白庄乡煤矿 │7.16 │二号井西路上山平巷 │5 │ │ │责任│透水│乡办│ ├──┼────────────┼───┼──────────┼──┼──┼──┼──┼──┼──┤ │6 │枣庄市薛城区周营煤矿 │10.26 │914采煤面 │3 │ │ │责任│中毒│乡办│ │ │ │ │ │ │ │ │ │窒息│ │ └──┴────────────┴───┴──────────┴──┴──┴──┴──┴──┴──┘ (孙厚纯) 根据劳动部《关于矿山企业升级中安全生产考评工作的具体规定》,全省验收审 查矿山升级企业19个,其中:国家二级企业7个(煤矿4个、非煤矿山3个) ,省级先进 企业12个(煤矿5个、非煤矿山7个)。对获得省级先进企业称号的新汶矿务局,因潘西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8人的重大事故,而取消了省级先进企业的称号。 1990年,全省乡镇集体以上和国营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395起,死亡308人, 重伤201人。与上年相比,起数下降10.6%,死亡人数上升28.8%,重伤下降0.89%。 其中: 国营矿山死亡137人,重伤186人,比上年分别上升37%和下降4.6%;集体矿 山死亡171人,重伤15人,比上年分别上升0.6%和下降6.25%;乡镇矿山死亡132人, 比上年上升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79人。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1990年山东省在用锅炉增加3044台,比1989年增长11.4%; 固定压力容器增加1546台, 比上年增长2%;汽车槽车和铁路槽车增至1174部,增长 率为5.6%; 各类气瓶226.7万只, 增长7.1%。 全省共制造锅炉4191台、固定容器 7171台、各类气瓶76.15万只,分别比上年降低了34.6%、13.5%和9.1%。 根据《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规定,全省对7592座锅炉房进行了检查评定,安全 管理合格的5757座,达到先进的1146座,合格率达75.1%;在用压力容器通过整顿治 理检验已累计67144台,签发使用证59394台,监控使用8862台,报废2874台,治理工 作进度为91.5%。 全省共审批锅炉设计85台套;52家锅炉制造厂中,有51家产品实行了监督检验, 102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产品检验的有65家。全年共监督检验锅炉产品3887台, 压力容器6897台、各种气瓶72.9万只,分别为各生产总量的92.7%、96.2%和95.7%。 另外,还对179台进口锅炉压力容器(锅炉9台、固定容器168台、汽车槽车2部) 和9台 出口压力容器进行了监督检验。 山东省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的人员已达439人,比上年增加了9人, 工程技术人员比率和持证检验人员比率分别为71.1%和75.4%。 (陈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