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货币信贷适时调节〕1990年,全省各级金融部门紧紧围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
的要求,坚持以抑制通货膨胀为中心,以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国
家的“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货币信
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对金融工作的要求,努力调节融通信资金,基本保证了全省
经济发展的正常资金需要。全省货币信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年末全省金融系统各项
存款总额达934.1亿元, 比年初增加209.9亿元。其中国家银行存款总额706亿元,比
年初增加163亿元,增长30%。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持续增长,年末余额达575.5亿元,
比年初增加146.4亿元; 款增加较多,年末全省各项款总额达到1168亿元,比年
初增加225亿元,增长23.9%。其中国家银行新增款175亿元,比1989年多增加71亿
元。全省货币投放43亿元,控制在国家核批计划以内。金融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
效,促使全省国民经济在治理整顿中进一步向好的方面转化。
一、信投向比较合理。一是支农款增加较多,支持农村经济有了新的发展。
全年增加农业款17.7亿元, 比上年多增加3亿元;乡镇企业款增加25.7亿元,比
上年多增加10.6亿元;农副产品收购款增加28.2亿元,比上年多增加13亿元,支持
全省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全省农业总产值实现647.5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比上年增长5.6%,粮食总产3570万吨,比上年增长9.8%,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他经
济作物也有较大增长,农村二、三产业在治理整顿中保持了继续发展的势头。二是工
业款增加量大,促使工业保持了稳定增长。全年工业款增加71亿元,比上年多增
加25.1亿元,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三是外贸款的发放促进了外贸出口大幅度增
长。1989年在外贸拨亏、汇率下调等因素使外贸运筹资金增加较多的情况下,银行仍
增加外贸款14.4亿元, 比上年多增加2亿元。全年出口商品收购完成112.94亿元,
比上年增长12.6%,外贸出口达34.76亿美元,增长13.5%。对于改善外汇收支状况,
缓和省内市场疲软的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固定资产款支持了全省的重点建
设和技术改造。全年增加固定资产款28.1亿元,比上年多增加12.6亿元,建筑企业
款增加2.9亿元,比上年多增加0.5亿元。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8.3亿元,
比上年增长7.6%, 其中全民基建投资增长10.7%。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较快,其中37
项国家和省重点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好于其他项目。通过款的合理注入,推动了经济
回升和稳定增长。
二、信投入比较适时,在款的掌握上,注重了根据经济运行及其变化规律适
时调节资金供应。年初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业春耕生产,一季度农业款占各项款
增加数的75.4%; 针对1月份工业生产滑坡的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好工
业总体战的要求, 从3月份开始加快了对工业的款投入,3~5月份全省增加工业
款17.9亿元, 占同时期各项款增加数的52%,全省工业生产由1月份增长0.13%,
到6月份即恢复到增长11.9%的正常水平;下半年又集中资金支持农副产品收购,4季
度新增收购款61.7亿元,为同时期各项款增加额的55.7%,没有出现因资金供应
不及时而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根据上半年投资出现萎缩的情况,适当加快了款投
入,下半年全省增加固定资产款22.6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款增加额的80.4%,
使投资需求不足的状况有所改善。
在资金调控中,注重了对再款的管理,发挥中央银行款引导资金投向和启动
经济的作用。上半年在划转21.4亿元短期款为年度性款的情况下,实际收回短期
款23.7亿元, 超额完成了总行下达的收任务。 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发放
4.5亿元款用于大中型骨干企业启动生产。 下半年为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和外贸出口
产品收购, 增加对专业银行款59.5亿元。年末短期款余额达107.4亿元,比年初
增加22亿元,控制在限额以内。
三、信投放比较均衡。针对前几年信上出现的忽松忽紧的问题给经济发展带
来的不利影响,1990年从年初就根据总行要求和启动经济的需要,加快款进度,较
好地把握了款的节奏。全年4个季度款比重为8.4%、11.3%、31.1%、49.2%,
与上年同期的款比重-2.1%、 7.4%、24.1%、70.3%相比,以及1988年的前松后紧
相比,投放比较均衡。
信的均衡投放,是以存款的持续增长为前提的。从年初开始存款就保持了大幅
度上升的势头。4个季度存款增加额分别占全年的26.7%、23.7%、32.3%、17.2%,
其中城乡储蓄比上年多增加45.5亿元。 储蓄增加除1季度由于个体户歇业转存和群众
购买意识下降而存款比较集中外,其余3个季度存款的增长还是正常的。
货币流通趋向稳定。 全年累计回笼持续了8个月,是近年同期回笼月份最多的一
年。到1990年末,全省市场货币流通量为238亿元,比上年增长8.4%,是近10年来增
长幅度最低的一年,从而减轻了对市场物价的压力。市场通货已渐趋稳定。
四、继续整顿金融秩序,进一步改善了金融环境。根据总行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
1990年全省的金融治理整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全省完成了清理整顿金融性公
司工作。 先后对全省58家金融性公司和126家专业银行办的房地产开发、经济咨询等
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了13家未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法金融机构,撤销
了6家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了17家专业银行办的信托投资公司,撤销了近120家专业银
行办的各种公司。 经过清理整顿,全省共保留了14家信托投资公司和1家证券公司。
第二, 对全省11994处储蓄机构进行了清查,占全省储蓄网点的66.7%。对非法设立
网点、任意扩大业务范围、违反利率政策等问题,均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第三,整
顿验收城市信用社。统一制定了验收标准,在市地分行自查的基础上,省行组织验收
小组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对137个社重新核发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对9个社
进行了重点整顿, 撤销了4个社。第四,统一组织清理企业“三角债”。全省各级、
各家银行组织专门清欠活动537次,全年清理拖欠136亿元,占年初企业相互拖欠总额
的73.9%,解开了一些重点企业相互拖欠的连环套,缓解了资金的供需矛盾。第五,
清理整顿企业多头开户。到1990年底,共清理帐户14万多户,查出多头开户近4万户,
人民银行核发基本帐户开户卡14万多户, 注销帐户2万多个,初步解决了多头开户的
问题。第六,加强了人民银行的稽核监督。1990年共开展了以款投向和划缴财政性
存款为主的9项稽核。 清理划缴财政性存款5.1亿元,清理不合规委托存款4.4亿元,
清理不合规委托款3.8亿元。 其他如违反信政策、款超限额、公款私存等都按
规定做了纠正处理。充分发挥了稽核的监督作用,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崔剑波)
〔外汇外债管理取得较好成效〕1990年,全省外汇外债管理工作坚持从更新观念、改
善服务、深化管理、强化宏观调控入手,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较好地发挥
了为中央管汇和为地方管汇的双重职能,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全省经济的稳定增长。
全年实现外贸出口总额3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5%;出口创汇完成29.17亿美元,
增长9.7%; 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收入11.9亿美元,增长58%;非贸易外汇结汇比上
年增长6.5%。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支出9.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
(一)强化宏观管理意识,坚持促收节支增效益。在外汇收入管理上,采取了分清
主次、区别对待、明确重点的办法。针对年初由于逾期收汇大量增加,使我省出口收
汇率曾一度降到72.6%的情况,加强同外贸、专业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通过重
点调查、共同分析、监督催收,不仅促进了及时收汇,而且清理逾期收汇1600万美元,
到年底出口收汇率回升到84%。并把各项外汇结汇、留成等全面纳入收汇总帐核算,
实现了对全省贸易、非贸易外汇和其它外汇收入的全面核算和监督。为做好分成工作,
还积极主动与外汇等部门配合,提高分成工作的透明度。1990年全省累计上缴中央外
汇6.73亿美元,计拨地方留成外汇10.9亿美元,做到了准确及时。在外汇支出管理方
面,围绕贯彻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方针,通过参与编制或制定外汇收支计划,按照
国家进口政策严格用汇审批,促使用汇效益进一步提高。全省还挤出7000万美元额度
弥补了往年透支,解决了部分挂帐遗留问题。
(二)强化改革开放意识,坚持优质服务。根据山东半岛加快对外开放的现实需要,
对外汇管理政策适时进行了微调,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和我省实际, 提出了改善外汇管理的9条政策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外
汇调剂市场管理以及企业归还外汇款等几个问题做了必要的改进,进一步适应了全
省经济对外开放的需要。为了扩大外汇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积极妥善地增加了
外汇管理监督和服务机构,新增设了14个县级外汇管理支局。到1990年底,全省共设
立了32个县支局,强化了第一线的工作。同时,除中国银行新建机构外,又在开放区
批准了27个金融机构开办经营外汇业务,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
的监督服务网络,服务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三)强化偿债意识,坚持按期还债保信誉。在搞好外债登记、完善统计监测系统
的基础上,针对有些部门和企业存在的重借轻还的思想,把外债借、用、还作为有机
整体参与管理,从按月统计已偿债务、逾期债务及未来需偿还的债务入手,及时向各
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编制偿债计划,促其落实偿债措施,统筹安排还本付息
工作。 全省用留成外汇偿还外汇债务2.3亿美元。对可单独核算出口创汇的企业,实
行了以出口收汇直接还的政策,并对用调剂外汇偿还外汇债务给予了适当照顾。为
确保利用外债建设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到期债务的偿还,根据省政府
的决定,建立了山东省偿债基金制度。对于补偿贸易、国际租赁、保付期票等借债形
式,积极管理和引导,使之逐步纳入外债管理的轨道。在外债担保管理上,严格审查
担保人的资格和动态担保能力,维护了对外担保的严肃性和对外支付信誉。外债规模
得到有效控制,到1990年末全省外债累计签约额20.9亿美元,实际债务余额14.5亿美
元,比上年增长14.2%,低于1989年增幅28.5个百分点。
(四)强化调控意识,坚持完善管理,搞活市场。围绕逐步完善外汇调剂市场机制,
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外汇市场的调节作用,使市场不再单纯是调剂余缺的场所,而
且具有运筹补亏、调节外汇动向的功能。1990年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全省经济发展
需要,适时调整公布了调剂外汇投向序列,建立了调剂外汇的跟踪调查和反馈制度,
调剂外汇的投向比较合理。 全年调剂外汇成交额达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5%。
其中用于农用物资、人民生活必需品、工农业生产急需原材料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占
调剂外汇总成交额的83.9%。还采取了更加灵活的交易方式,拓宽了融资渠道。通过
给企业提供外汇调剂参照价格,适时适量地代理人民银行吞吐外汇资金,调节外汇供
求,严格市场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市场的调控作用。1990年,在调剂市场汇源出现
相对多余的情况下,优先支持了外贸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调出。全年共帮助外
贸企业调出外汇额度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3%,收入人民币资金2.7亿元;帮助外商
投资企业调出外汇0.9亿美元,调入外汇0.21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9%和2.2倍,
搞活了外汇资金。
〔整顿金融性公司基本结束〕1990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
顿公司的决定》 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有关文件规定,先后对全省58家金融性公司和1
26家专业银行投资办的房地产开发、经济咨询等非金融性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严格按照政策,拟定了全省金融性公司撤并留方案。省人民
银行先后两次召开了全省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工作会议,明确政策界限,经过多方协
商和反复研究,确定了全省金融性公司撤并留方案,报经省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同
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依法取缔了莱芜市财政信用开发公司等13家未经人民银行批
准的非法金融机构; 撤销了6家不符合保留条件的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了15家专业银
行投资办的地市级信托投资公司及2家县(市)级信托投资公司。撤销了近120家专业银
行投资办的房地产开发、经济咨询公司。有效地制止了社会上一度出现的乱设金融性
公司、乱拉存款、乱放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严格控制了计划外基本建设款和
投资增长过猛的势头,使全省金融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与此同时,严格按照标准,
对保留、合并的公司本着“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留尾巴”的原则,逐一进行了检
查验收。截至年底,对保留的14家信托投资公司已全部验收合格,准予重新登记注册,
换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对合并的17家信托投资公司也逐一落实了合资方案。
对被撤销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人员也已安排落实。
(王林东)
〔全省清理“三角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90年,省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清欠办和
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省内各家银行、各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有组织、
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全面开展了清理“三角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组
织清理拖欠款136.5亿元(不含青岛) ,占年初全省企业相互拖欠款总额(184.8亿
元) 的73.9%。其中清理人欠66.2亿元,占年初的67.2%;清理欠人70.3亿元,占年
初的81.5%。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
在清欠过程中, 全省各级清欠办、各家银行共组织有形清欠活动537次,直接偿
付款66.4亿元;各家银行发放清欠启动款40.4亿元,占直接偿付拖欠货款总额的
60.8%;清欠注入的款规模为40.5亿元,占全年各家银行新增流动资金款的42%。
清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清欠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国务院召开清欠电话会议之后,省里成立了由副省长
马世忠为组长,省经委牵头,各家银行和省有关部门参加的清欠领导小组,并从有关
部门选调精干人员组成省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清欠具体事宜。各市(地)县
也相应建立了清理“三角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清欠的原则和政策界限;
统一方法、步骤、时间,使全省清欠统一步调,协调动作。
(二)全面摸底,分步清理。年初由各基层专业银行对开户企业1990年末的人欠、
欠人情况进行了逐户登记,并按国务院清欠办的部署,以及华东片和全国跨省市清欠
的需要, 进行了3次专项摸底调查,摸清了全省“三角债”的底子。在此基础上,分
县(区) 、市(地)、省、大区、全国5个层次,本着先系统内后系统外,先地区内后地
区外, 先易后难、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采取5种方式进行了清理。一是
各负其责系统清。专业银行系统内企业间的拖欠,主要由各专业银行负责组织清理。
二是统一组织联合清。对跨专业银行系统以及影响较大的拖欠,由各级清欠办和人民
银行统一组织进行清理。三是抓住大户重点清。对拖欠大户和拖欠源头,重点帮助清
理。四是现场办公集中清。对涉及面广,关系复杂的相互拖欠,在事前摸底、做好准
备的情况下,采取现场办公,集中清理的办法,由债权债务企业双方见面,直接交换
票据进行清理。五是法院配合依法清。属于交易纠纷的拖欠,司法部门主动配合,依
法清理。
(三)清防结合,巩固清欠成果。为减少“前清后欠”,在管理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强对预收预付货款的管理和监督,凡未经国务院批准的预收预付货款,事前发现拒
绝办理,事后发现予以信制裁;对购销双方同意的期货交易,要尽量开具商业承兑
或银行承兑汇票。符合款条件的,银行给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从4月1日银行恢复
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各家银行加强了结算监督,严格执行扣款和罚款规定。同
时,对有拖欠的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资金到位后要按照“先还款、后建设”的原则,
首先偿还拖欠款,否则不批新项目,以杜绝新欠。
(张玉华)
〔用活调剂规模发展贴现再贴现业务〕1990年,青岛市人民银行用调剂规模与办理再
贴现配套使用,以面向专业银行基层行处为主,与支持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清仓
挖潜和清理三角债相结合,与优化银行款结构相结合,推动了全市票据承兑、贴现、
再贴现业务的发展。
以往人民银行只能解决再贴现的资金,而不能解决款规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专业银行开展贴现业务的积极性。1990年,青岛人民银行开办了带规模的再贴现后,
专业银行在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可申请配带规模,为专业银行适时解决企业资
金急需提供了一条途径,调动了专业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的积极性。到人民银行办理再
贴现的行处,从开始时的工商银行一、二个区办,发展到后来全市各家银行13个区办、
县行;办理贴现的票据,由市内扩大到省内外;贴现对象从化工、机电行业发展到纺
织、 服装、 家电、食品、旅游产品、商业二级站等行业。全年专业银行共办理贴现
443笔, 余额2.17亿元,贴现余额由年初2784万元,增加到12048万元,增加3.3倍。
人民银行共办理再贴现412笔, 金额1.9亿多元,年末余额达到1亿多元,比年初增加
40倍。在对专业银行增加的款中,再贴现就占20%。由于再贴现收回的保证性强,
票据到期后,不仅能收回资金,而且能收回调剂规模,资金和规模都可以周转使用。
在发放的再贴现款中, 规模和资金约3个月周转一次。改善和加强了中央银行的宏
观调控。
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发展,推动了票据承兑业务的开展,促使专业银行在信资
金紧张的情况下, 积极利用银行信用帮助企业融通资金。据对青岛工商行3个区办统
计, 1990年全年共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033笔,金额2.5亿多元,没有发生一笔银行垫
款现象。青岛市纺织系统是全市重点行业,由于原棉供应紧张,市场销售不畅,银行
增加的大量款,大都转到结算资金和产成品资金上,周转不动。银行采用承兑、贴
现的办法,从商业二级站入手,由市纺织品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印染厂印花布
224万米,514.8万元,印染厂以纺织站付给的汇票向开户行申请贴现,偿还国棉厂的
坯布款420万元,国棉厂用此款购进急需原棉,使生产得以继续进行,起到了投一点、
活一串的效果,搞活了企业资金。
(青岛市人民银行)
〔证券市场有新的发展〕为了活跃一度陷于低谷的证券市场交易活动,根据市场发展
情况和群众的要求,1990年初,省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了1987、1988年国库
券上市转让实施方案,解决了国库券上市种类单一问题。随后1989年国库券和保值公
债、基本建设债券也陆续上市转让,扩大了证券上市品种,提高了证券流动性,较好
地满足了投资者的变现要求。二级转让市场在试点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逐步推进。
为了加强对二级转让市场的管理,省人民银行制定了《有价证券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引导其健康发展。不仅证券上市种类有所增加,而且国债市场开放区域也不再限于济
南、 青岛、 烟台和潍坊4个试点城市, 全省16个市地全部开放了国债转让市场。到
1990年底,全省共有74个市场中介机构 (主要是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和交通银
行)和128家代办机构自营或代理证券交易业务,方便了群众就地交易,提高了国债信
誉。全年累计买卖证券额5.5亿元,其中买入2.9亿元,卖出2.6亿元。截至1990年底,
全省各种有价证券保有量已达89亿元。 其中国家债券69亿元,金融债券6亿元,地方
企业债券5亿元,短期融资券4亿元,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3.5亿元,企业股票1.5亿元。
(秦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