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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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0.2万件,结案138.9万件,结案标的额4841.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3%、9.6%和15.4%。其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454件,结案12273件,结案标的额56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6.4%、40.6%和20.6%。
【刑事审判】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1万件,判处罪犯7.1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5%和4.3%。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万件,对3576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审结案件3552件。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审结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1519件、校园欺凌犯罪案件68件。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案件2596件,判处罪犯3535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65人,依法审理了苏荣等5名中管干部、18名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审结相关案件8件,判处罪犯22人,追缴违法所得3560万元。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犯罪案件529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455件。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案件104件,判处罪犯212人。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案件256件。
【商事审判】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6.9万件,结案标的额2185.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和25.4%。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省法院组织开展“五项调研”,制定印发“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服务自贸区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促进绿色发展等意见。坚持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9.2万件。积极参与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21万件。妥善审理涉及产业调整、企业转型的重大关联案件,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447件,化解不良资产272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2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200公顷。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等案件7376件。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审结船舶碰撞、海洋污染、海上运输等海事海商案件2365件、涉外商事案件197件、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60件。
【民事审判】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0.5万件,同比上升3.6%。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14.2万件,4个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案件12.3万件。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案件4419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4万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纠纷,审结工程欠款、房屋买卖等案件2.9万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36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件。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审判】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万件,同比上升6.4%。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76件,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7379件,分别占全部案件的14%和43.4%。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案件经和解后原告撤诉3664件。积极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审结行政许可案件387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44人次,同比上升43%,应诉人次和增幅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支持法治政府建设,邀请行政机关观摩庭审,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依法督促、支持环保机关履行职责,审结涉环保行政案件2732件。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36件,决定赔偿2457.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1%和95%。
【审判监督工作】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结二审案件8.7万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3万件。审结再审案件3035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182件。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讲评制度,制定审理贪污犯罪、保险纠纷等类案裁判指引,发布37个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标准。
【执行工作】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7.3万件,执行到位1694.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2%和16.6%。全省法院普遍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交易、不动产等信息的网络查控体系。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40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对77.9万人次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进行限制。坚决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对1874人决定司法拘留,对108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治宣传】 为弘扬法治精神,2016年,省法院发布52个典型案例,13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2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省法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全省法院建成115个法治教育基地,拍摄22部法治公益微电影,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最佳作品奖”等多个奖项。针对规范金融租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等提出司法建议1980条。
【法院司法改革】 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年,山东省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遴选出7553名员额法官建议人选。探索实行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独任庭、合议庭工作机制规定》等配套文件。加强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推广设立“法官工作室”。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庭审规程和辩论规则,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率。坚持平等对待控辩双方,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审理涉及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81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4份。完成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采纳省法院的建议提起再审,依法改判聂树斌无罪。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2016年,省法院配合省人大开展《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抓好条例实施,近20%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基层法院全部建成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引导群众理性选择解纷方式。建立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金融消费纠纷等对接机制,依法支持人民调解等解纷组织发挥作用,办理司法确认案件9920件。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实施审判提速工程,全省法院案件结收比达99.1%,居全国法院前列。在济南市、青岛市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对4450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当庭宣判率为97.3%,被告人服判息诉率达98.5%。创新行政案件要素审判机制,行政案件一审周期平均缩短55天,二审周期平均缩短28天。
阳光司法机制。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和数字化便民服务终端。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8.5万份,居全国法院首位。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6万件。推行精细化接访,规范接访流程,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赴省进京访数量分别下降44.5%和17.6%。推进司法救助制度化,印发《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45件,救助1735人,发放救助金3420.2万元。
【法院队伍建设】 2016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实行机关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切实强化党建责任,86个集体、27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办案标兵、接访能手、优秀文书评选活动,省法院举办业务培训班50期,培训干警6320人次。着力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建成科技法庭2232个,开发智能辅助办案、网络司法拍卖等系统。4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或办案标兵,均是获评数量最多的省份。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履行责任不力的38名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连续四年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举办98场“廉洁司法大家谈”报告会。深入推广“四心工作法”,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查处案件105件12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2016年全省法院结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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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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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 67918 │ 69046│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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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 444078 │ 423083│ 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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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 │ 406834 │ 384656│ 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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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 23277 │ 19459│ 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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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 │ 373375 │ 321207│ 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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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刑、假释 │ 48592 │ 40767│ 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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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 24855 │ 9350│ 16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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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388929│ 1267568│ 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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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