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概况〕1988年,全省各级审计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及十三届三中全会 精神,正确处理审计与改革、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继续贯彻“抓重点,打基础”的工 作方针。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全面 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审计单位增加,覆盖面扩大,审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新进展。全 省审计机关全年审计10245个单位,占审计对象的25.74%,比1987年增加3411个单位, 覆盖率提高8.1%。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厂长(经理) 经济责任审计、世界银行贷 款和国际援款项目审计,数量都有较大增加,制度更加完善,质量有所提高。 重点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积极促进“双增双节”。1988年,各级审计机关重 点查处了弄虚作假,钻改革空子,侵吞国家资财,截留国家收入,转手倒卖,侵犯企 业合法权益, 严重铺张浪费等问题。共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金额8.1亿元,比 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30.48%;已上缴财政1.56亿元,比上年增加5145万元,增长 49.32%,全省审计机关人均增加财政入库额为6万元;查出百万元以上违纪单位58个, 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的2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9人,对有关违纪单 位和责任人员罚款计62.9万元。通过审计监督,严肃了财经纪律,保障了改革和建设 的顺利进行。 全省审计机关还查出损失浪费4184万元, 促进增收节支4636万元,比 1987年分别增加1240万元和3376万元,增长42.12%和167.94%。 广泛开展审计调查,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服务。1988年,全省审计机关围绕外贸 体制改革、企业承包经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利用外资、企业潜在损失等,对6537 个单位进行了642项审计调查,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采用的调查报告266篇,与1987 年比较,调查数增加393项,采用数增加144篇。 内部审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到1988年底,全省已建内审机构3131个,配备专 职内审人员6397人, 分别比年初增加1362个、2297人。全省内审机构共审计了18741 个单位 (项目) ,比1987年增加1.8倍。纠正各类违纪问题21281万元,比1987年增加 12907万元,增长1.54倍;查出损失浪费748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3268万元,分别比 1987年增加178%和43.18%。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中,内部审计发挥了重大作用,在 全省审计的2999个承包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承担了2566个,占85%以上。内部审计对 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 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审计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988年底,全省已建审计事务所73个,比年初增加 65个;调聘人员292名,比年初增加183人。各地审计事务所接受审计机关委托审计62 项, 审计总金额5.8亿元;司法等其他部门、单位委托查证2598项,查证总金额32亿 多元;对引进项目进行经济评估等提供咨询服务121项,被采纳建议114项;培训审计、 财会人员3769人。为改革和建设发挥了明显作用。 审计法规建设有新进展。1988年,山东省审计局在总结几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草拟了《山东省内部审计审签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经理)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审议批准发布实施。一些市、地、县也根据当地 情况,制定了《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内部审计》、《乡镇企业审计》、《定 期公开审计》等规章制度,为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在去年开始的全省执法大检查中, 审计法规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许多地方和单位被列入检查范围,在检查中也取得 了较好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发布后,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 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执法大检查和《审计条例》宣传,审计部门和有关 单位增强了法纪观念,提高了执行审计法规的自觉性。 〔审计为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各级审计 机关围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参与整顿公司;参加财 税物价大检查; 配合清理停缓建项目。在普遍开展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对433户 承包企业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这些企业的经营者中,有一般经济问题的166名, 有严重经济问题的10名,有58人的问题披露后,被有关部门免职、降职或给予处分。 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于压缩基建规模,清理整顿公司,控制消费基金过猛增长,完善 承包经营责任制,深化企业改革起了积极作用。 〔审计为廉洁政风做出新贡献〕1988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 审计监督,重点查处了奢侈浪费、挤占挪用资金、请客送礼、乱发钱物等违纪违规问 题,先后审计了4653个单位,查处各种违纪问题977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619万元, 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78万元, 应追还挪用专项资金1927万元,对单位和个人罚款 13万元, 还促进增收节支、减少损失浪费202万元。全省审计机关扩大了对行政事业 单位定期审计的覆盖面, 对3230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定期审计, 比1987年增加 1636个,增长102.6%。 〔专项审计与行业审计〕 财税审计。 1988年上半年,省审计局组织省、市、县三级 147名审计人员,组成19个审计组,审计了32个市、地、县(区) 1987年财政决算和税 收计划执行结果,占全省149个市、地、县(区) 的21.5%。查出违纪违规问题1429.6 万元,财税部门自查884.1万元,两项共计2313.7万元,其中上缴国库336.6万元,调 帐等处理1273.7万元。 省审计局于3月份审计了烟台、潍坊两市,查出烟台市虚列支 出、超规定减免税等违纪问题90万元,认定自查违纪179.20万元。查出潍坊市转移集 贸税收留成、 行政经费年终结余虚列支出等违纪问题24.84万元, 认定自查违纪 676.93万元,追缴入库541万元。 农资经营企业审计。1988年3月初至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组织83个审计组,审计 了83个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并对273个基层社“三挂钩”化肥和227个主管专项化 肥部门的专项指标兑现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查出截留化肥指标、违反价格政策、转手 倒卖等违纪问题1077万元。审计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对这些问题作了处理,并分析了 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管理的建议。 医药行业审计。 1988年3月至8月,省审计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291人,组成 74个审计组,对全省医药行业25个工业企业、90个商业企业1987年的财务收支进行行 业审计,审计面占全省医药行业企业数的60%,查出违反价格政策、转移截留收入等 违纪问题2498.2万元, 追缴财政495.6万元。审计局对此还提出了加强行业管理和控 制的建议。 科学事业费及科技3项费用审计。 1988年5月,省审计局组织对全省各级科委366 个单位1987年和1988年一季度1306个项目科学事业费及科技3项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 进行审计, 查出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704万元,对此,审计局提出了加强管理 的建议,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省政府领导指示省科委要加强对这项费用的管理。 保险行业审计。 1988年6月至9月,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了保险行业的100个保险公 司(其中包括省公司、14个市、地公司和85个县、区公司)1987年度财务收支,查出虚 列支出、乱挤乱摊成本等违纪问题838.9万元,已收缴入库60多万元。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1988年,省审计局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16个基建项目进行 审计,查出高估冒算、漏交税款、乱挤成本等违纪问题4026.1万元。据对75个项目统 计,查出高估冒算工程造价1147.4万元,占原造价7999.9万元的14.34%。 自筹资金基建项目审计。 1988年,全省审计机关对317个自筹资金基建项目进行 审计,通过审计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858.8万元,上缴财政和解缴税款171.5万元, 控制预算安排、撤销和停、缓建项目56个,共计可压缩投资规模2.5亿元。 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援款项目审计。1988年,省和有关市、地、县审计局,对53 个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援款项目执行单位进行审计,查处了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研 究提出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省审计局认真总结5年来开展审计工作的经验〕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成立5年来,边组 建边工作边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把这些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指导审计工作, 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从1988年3月起,省审计局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发动群众对5年来 的工作认真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一些重要问题加深了认识,统一了思想。认识到在指 导思想上,必须正确处理审计与改革的关系、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为改革和建设 服务;在工作上,必须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和抓重点的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争取党 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组织上,必须狠抓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内部 审计和社会审计,发挥审计体系的群体作用。通过回顾总结,明确了审计工作的发展 方向,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审计机关廉政建设〕1988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自始至终都把廉洁勤政作为机关作 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年初,省审计局就强调加强客观公正的审计职业道德教育, 保持廉洁的作风。中央《关于必须保持党和国家机关廉洁的通知》下达后,各级审计 机关普遍地对审计机关建立以来的廉政情况进行了总结检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保 持廉洁的规定和措施。不少地方在实施审计时,向被审单位宣布审计人员守则和审计 纪律;审计结束以后,通过回访等征求被审单位意见,自觉接受被审单位的监督。潍 坊市审计局提出了“一杯清茶搞审计,两袖清风回机关”的规定,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审计工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农村审计兴起〕1988年,为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潍坊、淄博、烟台、济 南、枣庄、青岛等地所属的一些县、市人民政府在乡镇设立审计机构,负责农村村级 财务和所属乡镇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农村审计机构有3种形式:在乡镇政府中设立, 人员编制到政府序列;在乡镇农经站设专职审计员;在乡镇经委设专职审计员。这些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在查处贪污、私分、挤占挪用公款,维护国家、 集体和个人合法经济权益,公证经济纠纷,加强村级财务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密切 党政关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初步发挥了作用。 (张兆喜 王修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