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1,125件,办结980 442件,结案标的 额109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8%、2.4%和1.3%。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 7608件,办结7103件,结案标的额118.6亿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制定服务"蓝黄"两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保障文化发展繁荣等意见措施,组织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民间借贷、房地产审判等专 项调研,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优势,依法保障国家宏观政策落实。共审结一审商事 案件271,548件,结案标的额379.6亿元。其中,审结银行借款、证券期货、房地产投 资融资、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76,178件;审结破产案件228件,化解企业债务36.4亿 元;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681件;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321件。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165件, 判决有罪65 011人,同比分别增加7.2%和3.3%。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拐等专项行动,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869件,判决有罪2339人, 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34人。针对危险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比较突出 的问题,专门制定意见,加大打击力度,对216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罪犯、727名" 酒驾"人员依法予以惩处。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的同时,对32,253人适用了非监禁刑,对不构成犯罪的6名被告人判决宣告无罪,对 636起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三)依法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一审行政案 件28,566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907件,办案数量和综合质效考核连续十年居全 国第一。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975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 为1339件。加大诉讼协调力度,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统筹 兼顾地方发展与群众利益,尽可能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全年经协调结案的占全部行 政案件的68.1%。 二、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一)进一步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坚持把民事审判作为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民生 的重大任务,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1,971件,同比增加6%,结案标的额227亿元。其中, 妥善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3 120件、交通事故赔偿88,569件、劳动争议16,433件、涉 农纠纷10 348件;审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8315件,"讨薪"案件5186件; 认真落实《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0件,决定赔偿18件。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救济渠道。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信 访积案专项清理,坚持实行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妥善化解了1515起信访 案件。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完善信访风险评估、信访通报、约期接谈、多元解决、信 访终结"五项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 访40,465件(次),全省涉诉进京上访数量同比明显减少,案访比是全国最低的省份 之一。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不 断完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强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督办工作,共执结各类案件 202,127件,标的额397亿元,实际执行率为81.9%,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认真开展 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126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 1585人限制高消费,对6505人司法拘留,对60名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督促被执 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四)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构建人民法庭、 便民服务站、联络点、联络员四位一体服务网络,落实审判信息、司法程序、司法政 务"三项公开",方便了群众诉讼。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年内 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442万余元,为1468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 员提供救助金2342.6万元。 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一)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着重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 等环节,认真做好诉讼引导、释疑解惑、辨法析理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建立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体系,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优势,弥合关系、消除积怨, 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3%。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机制,加强诉调衔接,依法支持其他解纷主体开展工作。 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2.6%,二审后服判息诉的达99.3%。 (二)强化审判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审判绩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 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推进了审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监督职能, 明确二审再审改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年共审结二审案件48,155件、再 审案件5012件,依法纠正了不当裁判。审结抗诉案件1626件,对抗诉理由成立的473 起案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三)强化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制定 20条措施,立足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特别强调通过严格依法办事,弘扬法治精神, 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权利意识、平等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完善风险评 估机制,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隐患,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加强特殊人 群管理,落实未成年犯轻罪"前科封存"制度,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机 制。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各级党委对6个中院和 78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调整。健全审级监督、业务指导和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 招考的854名法官和选调生全部充实基层。中央和省级拨付的办案补助等专项资金, 80%以上分配到基层法院。 四、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一)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 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党建和文化活动,以先进的 文化引领干警的思想行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省法院有271个集体和1206 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二)提升司法技能。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推行全员集 中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全年举办 各类培训班251期,培训干警16 189人(次)。全省有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 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受表彰的数量居全国之首。 (三)改进审判作风。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双联帮扶"和社会公德、职业 道德、个人品德教育等活动,连续四年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三零"竞赛,引 导干警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真正像 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 (四)保障司法廉洁。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构建廉政风险评估、 司法巡查、政务检查、审务督察四位一体的防控机制,努力从制度上消除滋生腐败的 条件。制定实施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全省法院有57名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法官落实了任职回避,促进了廉政建设。 2011年山东省法院结案情况一览表 ┏━━━━┯━━━━┯━━━━━┯━━━━┓ ┃ 指标│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 ┠────┼────┼─────┼────┨ ┃ 刑事│ 52862│ 49919│ 5.9┃ ┠────┼────┼─────┼────┨ ┃ 民事│ 348290│ 332087│ 4.9┃ ┠────┼────┼─────┼────┨ ┃ 商事│ 290889│ 296232│ -1.8┃ ┠────┼────┼─────┼────┨ ┃ 行政│ 31376│ 31899│ -1.6┃ ┠────┼────┼─────┼────┨ ┃ 执行│ 202127│ 201311│ 0.4┃ ┠────┼────┼─────┼────┨ ┃其他案件│ 54898│ 45874│ 19.7┃ ┠────┼────┼─────┼────┨ ┃ 合计│ 980442│ 957322│ 2.4┃ ┗━━━━┷━━━━┷━━━━━┷━━━━┛ (刘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