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2010年, 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946,196件, 办结948,464件,同比分别增长 2.4%和2.3%,结案标的额1076.5亿元。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执行案 件7146件,办结7077件,同比分别增长29.1%和17.8%。 (一)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4,885件,审结44,922件, 判决有罪62,932人,同比分别减少1.8%、2.3%和1.9%。其中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 件1872件,判决有罪2254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55人。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 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有组织的犯罪坚决依法重判,对多数一 般犯罪坚持适度从宽。 全年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占43.5%;同时,对32,476 名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不构成犯罪的7名被告人判决宣告无罪。 (二)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民事案件303,987件,审结303,717件, 同比均增长6.8%。 其中,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117, 144件, 增长5.4%;农村承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 案件101,636件, 增长 17.5%。推行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合议庭,增强 解决高发多发民事纠纷的能力,着力提高办案效率,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困扰中解脱 出来,恢复正常的生活。 (三)商事审判工作。出台《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制定 审理公司、 金融等领域案件的13个文件。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商事案件274,384件, 审结275,349件, 同比分别增长2.4%和2%。其中,审结买卖、借款、租赁等合同纠纷 224,067件,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案件218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388件, 涉外、 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45件,海事海商案件1015件,在帮助市场主体及时解决 纠纷争议,为经济发展清障解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行政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坚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既保护相对人的合 法权益, 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9,362件,审结 29,358件,同比分别增长8.8%和8.3%,办案数量居全国法院首位。对涉及土地征收、 城建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争议,协调结案率达70.4 %。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2件,决定赔偿17件。 (五)执行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 理"两项活动", 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00,329件,执 结201,311件,实际执行率为72.9%。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威慑、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 强化委托执行、提级执行和执行督办,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全年共对318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对43名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 (六)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省法院和中院的二审、再审依法纠 错和监督指导职能。审结二审、再审、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1,641件、5150件、1413件, 改判和发回重审分别为7409件、 1572件、412件。围绕广州全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 大活动,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办结信访积 案846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进一步突出化解矛盾的工作主线。探索建立调解案件分类化、调解法官专业化、 调解方法特定化的调解机制,加大了诉讼调解、和解、协调力度。去年全省一审民商 事案件调撤率为70.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积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 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委托调解窗口,支持人民调解、仲 裁、公证、行业协会等非诉解纷组织发挥作用,形成了多元化解决矛盾的合力。 进一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注重加强对诚信守约方的保护,坚决制裁 违约、欺诈行为,通过公正裁判明辨是非、树立导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参与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 完善审判工作与犯罪矫正衔接机制,率先推行未成年犯轻罪"前科封 存"制度。 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就维护校园安全、 化解企业风险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000余条。 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 服务,尽可能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深化司法公开,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举行 当事人回访、召开律师和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不断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积极完 善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救助"三项机制",全省法院共为12,323起 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700余万元,为312名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358.7万元。 进一步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审判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 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特别是依托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实行 审判流程网上管理,所有案件信息都录入系统,对案件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规范 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院庭长把关,实行收结案均衡管理,促进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 率。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2.2%,二审后服判息诉率为99.2%。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帮扶支持力度。实行年度考核,开展审判质效评估、改发案 件逐案讲评,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充实和优化基层人员结构,选调的60名大学生、 公开招考的659名工作人员首先充实基层法院; 中央和省级拨给法院的办案补助等专 项资金,80%分配到基层法院。全省基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40, ,970件,占全 省法院诉讼、执行案件总量的91.6%。 三、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创"五个好"党支部、争当"五 个好"党员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深入开展"公正、廉洁、为民" 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解决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不 断深化法院文化建设,通过组织理论研讨、设立文化长廊、张挂名言警句等方式,以 先进法院文化引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养,落实定期培训制度,促进提高了法 官辨法析理、 服判息诉的能力。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42期,培训干警14,126人。深入 开展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召开办案经验报告会、组织年轻法官到基层锻炼等做法, 并表彰50个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三零"审判庭和50名"三零"法官,在各个领域培 养了一批知名法官和专家型人才。 扎实推进审判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 念,引导法官换位思考,真正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 完善审务督察制度,加强明察暗访,促进法官养成严谨细致、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的 作风。积极参与"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全省法院评查案件3000余起,对存在的错误 或瑕疵依法予以纠正。 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与审判管理的有效衔接,实行廉政监察员 制度,坚持定期岗位轮换,努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建立完善正反两方面典 型的示范、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辞 退或调离审判岗位,确保了司法公正廉洁。 (刘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