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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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0年,全省政法综治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平安山东建设为抓
手,以创建"四无"(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无重大民
转刑案件、无重大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为保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了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有力维护
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一、服务保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转方式调结构的决策部署, 省委政法委制定
《关于积极服务保障转方式调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意见》,省政法各
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优化法治环境,
加大依法调节、打击和保障工作力度。2010年,全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948,464件,
同比增加2.3%,结案标的额1076.4亿元;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973人,同比
增加12.2%, 挽回经济损失6.5亿元; 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155起,挽回损失
7.8亿元。 围绕优化社会环境,狠抓平安山东建设任务措施落实,全省破获刑事案件
176,236起, 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107,957人,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5%以上,抢劫、抢
夺、 涉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分别下降20.9%、10.5%、22.6%。围绕优化服
务环境,及时组建为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的律师团
队,围绕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提供多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2010年,全省办理
法律服务事项160多万件、 法律援助案件3.8万余件,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圆满完成"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任务。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
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
点工作。先后召开全省政法工作暨平安山东建设表彰视频会议、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
视电话会议、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省
综治工作会议以及10多个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任组长,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三
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四无"创建活动的方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
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矛
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全省17市普遍实行三项
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项目标任务逐一分解细化,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
单位,并通过召开情况调度会、经验交流会、深入基层分类指导和明查暗访等多种方
式,定期研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把三项重点工作纳
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
围,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
三、严密细致抓好各项安保工作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把上海世博会安保作为重中之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先后
召开8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70余套;周
密部署实施"环沪护城河"工程,强化安全防范,加强反恐处突工作,落实对重点人、
事、物的管控措施,杜绝了脱管、漏管和失控问题的发生,确保了万无一失。全力做
好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严格落实入穗安检措施,严防重点人员、危险物品由山东进
入广州,确保了陆路、水路、航空交通安全通畅,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各级各有
关部门严密做好重要政治活动、敏感期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全省没有发生大的
问题。
四、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着眼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主动化解,在全省推广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对3412项重大项目和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因素的产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新机制。2010年,
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9.7万起, 化解38.1万起,化解成功率达96%。深入开展涉法
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工作,中央政法委交办的664件案件已办结610件,息诉罢访率
达91.9%。 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全国率先办结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
民法院挂牌督办的案件,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1万件、各类重点案件3万件,执
结标的额达125.5亿元,清理数量和比率均居全国第二位。在全省组织开展"基层基础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
实施意见》,大力整合基层政法综治工作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
作中心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省98.7%的乡镇(街道)、88.3%的村居(社区)达到
了规范化要求, 98.1%的乡镇(街道)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夯实了平安建设根
基。沂源县在村级建立家族调解员、村民调解组、村调解委三层调解网络和枣庄市在
全市2464个村庄设立农村司法行政协理员的经验做法,分别得到周永康、王乐泉等中
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予以推广。
五、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以推进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等领域的创新为重点,积极探
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根据全国综治工作会议部署
要求,在全省选定23个县(市、区)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地区;省综治委组织
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10项专题调
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会闲散青
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工作、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
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9月份,司法部在山东
召开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大排查大整治,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组织了12个工作组、17个暗访组,对17个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解决,消除了大量
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突出治安问题,全省排查出治安重点地区2009处,已全部进行了有效整治。
六、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目标要求,着眼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大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连续8年呈下降趋势,涌现出被国务院授予"泰
山卫士"荣誉称号的泰山消防中队等一批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
署,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政法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了广大干警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
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分期分批对全省20万政法干警和2000多名综治干部
集中进行教育培训。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绩效、
执法监督、教育培养、执法保障等制度体系,并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了网上线索
管理、网上办案流转、网上案件研讨、网上管理审批、网上全程监督,促进了公开公
正公平办案。11月份,公安部在山东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
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省委政法委举办了10期"齐鲁法治讲坛",组织评选了13名"感动
齐鲁政法人物"并在全省巡回作先进事迹报告, 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10月份,最
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召开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
(张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