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一、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司法职能 2009年, 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23 614件。其中,新收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 890 431件,审、执结893 920件,结案标的额达到147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5%、 1.9%、 36.6%;受理减刑、假释和其他案件33 183件,切实履行了执法办案的基本职 责。 (一)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出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服务 的意见和措施,建立涉金融危机案件集中管辖、企业非法撤资逃债应急审理机制。妥 善审理在"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中发生的买卖、借款、担保、金融证券 纠纷等各类商事案件,为经济发展消除梗阻、清障解难。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 270 065件, 结案标的额达566.1亿元。其中,审结企业破产、重组改制案件350件, 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81件,审结涉外、涉台、涉港澳 一审商事案件514件、海事海商案件1375件。 (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委关于平安山东建设的部署,大力加强刑事审 判工作。 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5 971件, 同比增加1.7%;判决有罪64 169人, 同比增加1.9%。其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1854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 57人。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重判,对多数一般 犯罪坚持适度从宽处理。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 占42.8%,增加2.4个百分点;对28 486人依法适用缓刑,对24人判决宣告无罪,对33 183名服刑人员依法办理减刑、假释。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84 302件,增加7.1%。 其中, 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和相邻关系案件111 091件、劳动争议20 196件、民 间借贷50 935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省 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11 405件。 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1 347件、 重点案件30 398件、 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8万余件,执结数量和比率均列全国第二位。制定便民 服务设施的具体标准,特别是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便民诉讼网络,为群众提 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全省法院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5278.4万元。 (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注重通过审理案件宣传法律、树立导向,维护良好的 社会秩序。特别是加大行政诉权保护力度,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支 持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 112件,同比增加9.6%。 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781件,撤销1032件,经协调结案17 499件,审查和执 行非诉行政案件6395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完善少年审判方式、参与 社区矫正、强化跟踪帮教、加强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办理国家赔偿 案件50件,决定赔偿13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全省法院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 进经济、社会管理的司法建议1830余条。 二、坚持定分止争、化解矛盾 坚持把化解矛盾的要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力推广判前评断、判后 答疑等做法,着力加强辨法析理、教育疏导、法律释明、文书说理等工作,促使当事 人服判息诉。既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使他们消除对立、恢复往来;又注 重化解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防止形成对社会的不满、对立情绪。围绕庆祝建国 60周年、第十一届全运会等重大活动,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和信访救助三项制度,在服务群众、 化解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广潍坊中院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完 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加大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调解、 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诉讼协调、执行和解的工作力度。加大"案结事 了"在质效考评中的权重, 切实把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申诉信访率等指标纳入 考评体系,强化法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责任。2009年,全省法院各类案件经过一审后 的裁判正确率为98.9%,经过二审后的裁判正确率为99.8%,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 比下降0.6个百分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数量下降20.2%;经过一审、二审后的服判 息诉率为99.4%, 经过再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9.97%;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 案率达69%,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执行案件通过当事人自动履行及和解方式结案的 占53.9%, 增加2.3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增加5.1个百分点;行政案件经协调结案的 达64.5%,增加4.4个百分点。 三、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一) 深入推进法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 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 组织人民性教育、崇法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司法价值观 教育"四项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价值观。不断强化 法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办案能手竞赛等活动,着力提高 法官的司法技能。 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8期,培训13 805人次。切实加强和改进 审判作风,对15 624起案件的23 330名当事人进行回访,大力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 零错案、 零投诉、零上访"竞赛,以及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召开座谈会 等活动, 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2009年,全省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04件,比上年 增加2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突出抓好对审判、执行、司法鉴定等重点岗位、 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制定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八项规定",确保 了司法廉洁。 (二)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在全省各级法院大力推广"东营经验",紧紧抓住影响 和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强化审判管理与机制创新。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实 行质量效率定期通报、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析,强化目标考核、案件督办、质量评查 和责任倒查。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审限内提速,缩短办案周期,努力做到"简案 快审、 繁案精审"。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建立执行案件查询系统,使当事人可以 通过网络即时查询、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全年人民陪审员参 审案件69 448件,促进了司法公开与民主。以信息化推动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 全省三级法院及人民法庭的网络联接,对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实行同步监控,对 庭审实行可视化监督。全省多数法院实现从立案到归档等环节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管理。 (三)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加大监督指导力度,重视帮 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年中央给全省法院增加的编制首先充实了基层一线; 中央拨付的办案专款和政法补助专款,全部用于中院和基层法院。增强业务指导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重点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广规范化量刑,实行类案协调机制和 改判发回案件讲评,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全省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共 审、执结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823 816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量的91.6%,大批基层法 官每年办案一百多件甚至几百件。 (刘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