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一、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着力保障公共资金安全。制定《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积极参 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580个投资1亿元以上 的重点建设工程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开展法律咨询5726次,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 制定防范措施7274项。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648人, 提起公诉 2417人, 法院已判决22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2人、厅级干部4人。全省普遍建立预 防职务犯罪展览室,进一步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14个单位或个人的市场准入 资格被取消;与海关、税务、交通等15个主管部门会签了预防工作意见,与省直28个 部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 依法妥善处置涉及企业案件。广泛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 题实践活动,对2825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与2670家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帮助 解决问题2084个。为128名被不实举报的企业领导干部澄清了问题,依法对148名犯罪 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作了宽缓处理。 二、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严肃查处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认真查办教育、医疗卫生、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 职务犯罪460件, 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放纵制售假农资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以及造成严 重环境污染、 重大责任事故等渎职犯罪242件。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报 复陷害、 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121人;查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职 务犯罪129人;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职务犯罪503人。 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 监狱清理事故隐患等专项检查活动。 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取证、 滥用强制措施等案件 536件,监督撤销案件657件,决定不捕不诉10 934人;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 纠正意见2955件,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1469件;提出刑事 抗诉135件, 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42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03 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296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 员、司法人员职务犯罪383人。 构建服务民生新平台。广泛开展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三问"活动、服务农村" 六个一"活动等,认真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全年共解决群众各类诉求5.4万多件, 提供维权救助4936件,化解矛盾纠纷上千起。各级党委、人大领导95次作出批示予以 肯定和表扬,群众送来感谢信、锦旗牌匾等2051件。 三、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 753人、起诉65 163人,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40个。依法监督立案966件,追捕追诉2884人,起诉后法院已 判决2793人。高度重视全运安保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综合治 理联系点611个。 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参与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 用心处理涉检上访。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排查出的79起缠访缠诉 案件,已全部办结息诉。集中开展群众申诉案件专项治理和自侦案件扣押款物专项检 查工作, 清理核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194起,其中纠正原处理决定16 件,支付当事人赔偿金和返还涉案款247万元。广泛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和"涉检 进京零上访"活动, 全年基层处理信访11 384件,解决群众涉法问题3502个,到省进 京涉检上访下降19%,有138个基层院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改革创新执法方式。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共评估预警各类案件 4590件, 化解矛盾纠纷810起。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刑 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全面实行不捕、不诉法律文书说理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 证等制度,对不服法院和公安机关正确裁判处理决定的5037起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 判息诉工作。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确立"强化 六项建设, 推进六个创新"的工作思路和"遵法、重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 执法理念。全面推进"素质工程"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组织业务培训班768期、培训5 万人次, 举办全省性专家讲座24期,开展岗位练兵506次。选调招录优秀大学毕业生 539名。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廉洁从检的规定和制定,开展规范执法、整顿 财务管理、落实禁酒令等六个专项检查活动;省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巡视,组织8次明 察暗访活动,对70个基层院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7人。 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职务犯罪逮捕制度等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改革,创建 了案件管理指挥中心。 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活动必请人大代表的"三必 请"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各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视察工作671次。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352件。认真执行阳 光检务等8项制度。 完善检察业务绩效考评机制。制定三级检察院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日常网上 考核、年度集中考核和重点考评,并随机抽签对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进行集中考评。 全省有78个检察院、 413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74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 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朱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