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一、用心把握大局,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694人, 起诉65707人,配合公安、法院打掉173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中批捕严重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488人。依法监督立案1289件,追捕追诉2582 人;提出刑事抗诉94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48件;组织开展核查纠正监 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依法建议收监执行1099人。二是严惩破坏环 境资源犯罪。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导致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19人; 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移交案件51件,监督立案13件;协助督促取缔、关停不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严重的小企业1800余家,帮助110个单位建立和完 善监管制度1000余项。三是坚持和谐执法方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刑 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不捕不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 品行调查、刑事和解等制度。认真开展涉检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受理信访和 申诉同比减少1.8%和6.5%,75个县(市、区)院、2个市级院实现涉检赴省 零上访,130个县(市、区)院和8个市级院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189人,其中,大要案1889件,县处级干部139人、 厅级9人、副省级1人。认真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 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犯罪179人。坚决查办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人员利用企业改制侵吞、挪用国有资产犯罪680人,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 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320件。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345份,纠正违法 75 7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8644.7万元。配合交通、教育、金融等重点部门 联手开展系统预防,深入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帮助落实预防措施 14158项,开展预防咨询7440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07次,被查询单位 28905个,被查询人数7397人。 2007年7月25~29日,加强作风建设研讨班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在威海召开。 (摄影 张升臣) 三、关注和保障民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积极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领 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39人,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房地产开发等过程中 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04人,依法查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531人。二是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对违反法定程序、违法取证和采取强 制措施等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131件次;依法查 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和报复陷害等侵犯 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83件。三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滥用 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309件,对不符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捕不诉8576人,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监督 纠正14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 议2257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483件。严肃 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执法和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渎职犯罪58人。四是广泛开展“一心为公、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解决 群众含冤受屈案件和问题410余个,为困难群众捐款86万余元,救助贫困学生 290余名,为贫困村解决用水、用电、交通等实际问题970余个。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接待来访群众(摄影 张升臣)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活动,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民本思想,从重实体轻程序、重 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化解矛盾,转变为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 打击犯罪与减少对抗并举。二是加强作风廉政建设。制定和完善述职述廉、 任职谈话等规定制度。全员签订廉政责任状,启动执法档案运行机制。建立 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和邀请列席检委会、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制度。 不断探索和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三类案件”378件,监督“五 种情形”20件。三是加强业务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 录音录像和职务犯罪立案逮捕上报审查、撤案不诉案件报批制度。建立防止 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实现全省无超期羁押。改革创新业务工作考评体 系和案件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加强流程监控。四是加强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分五个片区对各项检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进一步完善队伍、业务与信息化 “三位一体”建设机制,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绩效考核和网上综合事 务管理又有新进展。五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全年举办高层次专家讲座9期, 组织正规化培训934期,培训22761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422次。一年来, 全省有87个(次)检察院、65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县党委先 后40次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干警学习的决定。 (朱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