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各级坚持把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 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层层签订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早下达人 口出生计划,严格执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双轨制”生育政策,坚持人口 信息月报和预警制度,加大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力度, 鼓励和引导群众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 别控制在12.5‰和6‰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下,连续16年保持 低生育水平;群众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晚婚率回升至78.9%;出生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10以下,实现了“十一五”人 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开局。 新机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 论、大调研活动,坚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优质服务“三级联创”、人口信 息化建设和破解“十大难题” 、 打造“五型计生”、加快建立完善新机制 “六位一体”综合推进,取得了一批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全年又有26个和 7个县(市、 区) 被评为全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40多个县 (市、区)建立了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将人 口信息网络延伸到2万多个村(居)。全省先后召开人口计生科技大会、药 具改革工作会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人口形势分析会议和搭建新 农村建设服务平台、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各地深入开 展“双进”“双建”“三下乡”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实施生殖健 康推进计划,深化药具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立规范,完善机制,破解难题, 参与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33个县(市、区)开展了人口早期教 育试点,全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座谈会在济南、泰安市召开,总结推广了山 东的做法。 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新的加强。全省制定实施了“十一五”后进帮促计划, 第三批计划生育薄弱村转化率达到93.5%。对“十五”期间合法生育率低于 责任书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发生行政侵权案件、技术责任事故的18 个县(市、区)实行省、市重点帮促、限期整改,其中有3个县成效显著得 到提前解脱。建立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流动人 口管理服务年活动,在济宁市筹备召开了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协作治理工 作会议,不断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组织了各级计生协会换届改选, 基层工作网络更加健全,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省制定了“十一五”立法计划和“五五”普法 规划,启动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认真贯彻国办 发[2005] 59号文件和实施治理性别比《规定》 ,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了 “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进一步 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了持证上岗制、服务准入制、 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有奖举报和行风 评议制度,深入开展向“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学习和便民维权活动,社会抚 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62%,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制定了“十一五”队伍建 设和培训工作规划,召开了全系统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加大对“三乱”和免 费避孕药具发放专项治理力度,积极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群众进京到省 上访量下降46%,近三年90%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进入当地行评前十名。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农村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群 众达到430.7万人,有77个县实行县级统筹发放。省财政拨出4000万元专款补 助困难地区,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全部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全面实 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年各级财政共拨付资金9734.5万 元,使受益群众达到16.2万人。有10个市、139个县(市、区)设立计划生育 公益金,发放救助金3590.13万元,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76183户。青岛、 枣庄、东营、潍坊、德州等地在免费开展婚检和四项病毒检测、对落实长效 节育措施和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群众给予奖励,完善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 和开展居家式养老、兑现特殊人群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 庭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各地在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农村医保、劳动就业、 教育“两免一补”等社会公共政策时,注重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 原则,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越来越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坚持把 资源整合、把责任分开,制定了相关部门2006年度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 指导意见。省人口计生委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科)室联系相关部门责 任制,各相关部门通过联合调研、联合发文、联合开会、联合检查考核、联 合表彰奖惩等形式, 先后制定实施了“十一五” 人口计生事业投入规划和 “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年活动,积极 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协作配合、纵 向垂直负责体系。年底采取“下评上”“上评下”和部门互评的方式,对各 部门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有力地推动了人口问题齐抓共 管、综合治理。 (贾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