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文:开拓为政清廉的新思路,多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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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郯城县委、县政府

1987年2月, 我们郯城县新的一届县委、县政府组成。在上届县委和县政府的工作基
础上,我们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和党要管党的原则,
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多的问题入手,用了10个月时间,办了10件实事,刹了六
股歪风。在县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没有一个人就党政机关廉洁问题提出意见。在地
委组织乡镇以上干部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考评时,也没有一张不信任票。为此,
振奋了党心和民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党风、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时,
也推动了全县经济工作的发展。因而,被临沂地区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87
年,我们抓的10件实事是:
一是搞好县产化肥供应工作。我县有农业人口77万,耕地面积99万亩。盛产小麦、
水稻、玉米,素有“鲁南粮仓”之称,对化肥需求量较大。从实际情况看,县化肥厂
年产化肥10万吨,加上国家奖售部份,基本可以满足群众需要。但是,由于过去销售
计划不能兑现,淡旺季不挂钩,中间环节多,产销不见面,再加上有少数干部利用手
中权力乱批条子,致使县产化肥大量外流,县内农民很少买到平价化肥。农民怨声载
道, 反映强烈, 化肥问题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议论最多的“热点” 。为此,我们从1
987年4月开始,对县产化肥实行计划供应,采取“三榜上墙,一证到户,送货到村”
的办法和四项保证措施,把县产化肥按人口、土地各半的比例,逐级分配到全县17万
农户,而且凡离县城10公里以外的地方,送化肥到村,使群众不出村就可买到平价化
肥,基本上解决了群众买肥难的问题,大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1987年只用
五天时间就超额完成了夏粮征购任务。
二是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选拔使用干部。随着改革开放新形势的发展和政治生活
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传统的干部考核办法显露出一些弊端。由于考察干部只在少数人
中间进行,容易形成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助长干部的官僚主义,甚至一些
干部为了升迁,千方百计寻靠山,拉关系,走后门。为克服这些弊端,我们坚持民主
测评选拔使用干部。对一般干部的提拔,群众推荐票必须是前三名,并超过总人数的
1/3以上;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提拔,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总评不到65分的警告,
不到60分的降职使用。 使群众对干部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1987年,县内有6 9
名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被荐举到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岗位。
三是从党政机关做起,刹住了大吃大喝风。针对近年来有些机关干部下乡,乡镇
干部到村,村干部到村民家中大吃大喝,我们决定,从党政机关做起,狠刹大吃大喝
风。党政机关统一印制了“餐票”,县级六大部门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下乡镇一律
不喝酒,不接受特殊招待,凭餐票吃便饭。同时,对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出差就餐,会
议招待,来客作陪,审批手续等方面也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基本上杜绝了大吃大
喝歪风。1987年4~12月,全县各乡镇招待费用开支比1986年下降了63%。
四是禁止干部职工在县城违纪占地建私房。自1985年以来,我县不断出现干部职
工在县城违纪滥占耕地建私房的现象。 仅1985、1986两年就占用耕地320多亩,群众
意见很大。为此,我们进行了认真查处,对县内占用耕地建私房的54名干部职工分别
作了补办手续、退回宅基地和没收非法买地用款的处理。在这个基础上,县政府专门
研究发布了《关于禁止干部职工在县城违纪建私房的通告》,狠刹了违纪建私房的歪
风。
五是狠刹送礼歪风。近几年,有些人打着业务往来需要应酬的幌子,用公款请客
送礼,假公济私,结关系网。有的干部依仗权势,向群众索要财物。特别是传统节日
前夕,送礼成风,群众十分反感。对此,我们采取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加强检查监督
等措施,同时,作出了《关于坚决禁止请客送礼的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带
头执行,从而在全县形成了鄙视索贿送礼的社会风气。
六是狠刹招工替考歪风。我县在待业青年招工考试中,曾刮起过一股作弊替考歪
风。这股风成了干部群众议论的热门话题。1987年10月,县内五个单位招收新工人。
为刹住招工替旁歪风,考试后,我们组织专门力量,责成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
通过统一复试,个别认卷及查对笔迹,原卷复试,重新命题,分别认卷等办法,查出
替考作弊的171人,并全部进行了清退,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从而刹住了替考风。
七是狠刹“三乱”歪风,减轻农民负担。以前,我县农村所采取的提留办法,是
按人或按地亩均摊,没有和承包经营挂钩,影响承包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存在乱提
留、乱集资、乱摊派的问题;个别地方农民负担过重,反映强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经过试点,从1987年年底,通过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对统筹费作出了明确规定,
张榜公布,除规定的提留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摊派集资,有
效地制止了乱提留、 乱集资、 乱摊派的歪风。全县1988年计划统筹2000万元,人均
27.60元,比1987年实际提留总数减少76万元,人均减少1.05元,除去农业税、水费,
人均21.03元,占人均纯收入的4.2%。
八是抓好移风易俗,狠刹婚丧大操大办之风。近年来,我县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
后,各种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特别是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之风愈刮愈烈,成为困扰农
民的严重问题。 1986年,全县农民请客送礼和婚丧大操大办的资金超过了1亿元,约
占农民全年总收入的40%。据调查,每对青年结婚,平均耗资3014元,殡葬每起耗资
1000多元,迷信活动也有所抬头,群众无力抵制,叫苦不迭。为此,我们制定了《农
村移风易俗工作规划》,成立了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广造舆论,提高群众移风易
俗的自觉性,健全组织,搞好群众自我服务。全县22个乡镇成立了移风易俗督导队,
859个村成立了移风易俗理事会和婚丧嫁娶服务队。 同时,在全县未婚女青年中开展
了“莫把自己当商品” 的大讨论。1987年有880对青年举行集体婚礼,节约嫁娶费17
6万多元。 社会上不孝敬老人、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也明显减
少,聚众赌博基本绝迹,为深化农村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九是切实解决农村建国前老党员的实际困难。郯城县现有建国前老党员1670人,
他们现在年事已高,有些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有一定困难,关心照顾好
这些老同志是全县党员群众都很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以全县收交党费留成和县财
政拨款等渠道筹集经费,分别情况给予生活补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这项工作引起了强烈反响,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十是积极发挥老干部的作用。我县有离退休干部26000人,分散在全县各个地方,
过去由于他们没有自己的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干部作用的发挥。针对这种情
况,于1987年底,我们酝酿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协会,依靠这个协会广泛联系离退休老
干部。党的重大方针通过协会贯彻到每个老同志;老干部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协会也及
时反映到上级机关,发挥了老干部的顾问和参谋作用。
通过抓以上十件事,我们有如下体会: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过去我县也制定过一些办法、规定和措施。
但由于群众不知道,办事不公开,缺乏监督检查,少数人仍可营私舞弊,各种不正之
风屡禁不止。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抓住制度、监督、检查、透明度四个环节,使制度
真正成为人们行动的规范。如我们建立的“定期考核,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选
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就是对所有党政机关干部每年考核一次,按德、能、勤、绩等四
方面20个要素,由较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评议打分,把测评结果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
重要依据。县委规定,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以上职务必须是测评得分的前三名,副
科级以上干部提拔,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特殊需要的也不得低于75分。这样就减少
了干部使用方面的主观随意性,提高了选拔干部的准确程度,增加了透明度。给每个
干部创造了一个均等的竞争机会,打破了“关系网”。再如,在解决县产化肥严重外
流和卖高价问题时,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四项保证措施”,1987全年进行了五次全县
范围的大检查和十几次抽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向全县通报。从而刹住了乱批条子卖
高价的歪风。
1987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了《一年两次定期党风大检查制度》、《领导班
子及成员党风状况测评制度》和《党风党纪追踪检查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落
实,1987年共处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40名,促进了党风的好转。
二要把规章制度具体化,抓细抓实,给常规措施注入新的活力。如过去我们对县
产化肥也采取过计划供应措施,但是由于不具体,透明度不高,执行起来就走了样,
县里分配给各乡镇的化肥,兑现率不到1/10。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三榜上墙,
一证到户,送货到村”的办法。“三榜上墙”,是将县产化肥按月、按土地人口各半
的比例分配到乡镇,以布告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张贴;乡镇将县分配的化肥同样按
人口、土地各半的比例如数分配到村,张榜公布;各村将分配到户的化肥张榜公布。
“一证到户”,是由县政府统一设计,各乡镇分别印制《化肥供应证》,由村民委员
会把农民应得的化肥数量填写在供应证上,发到农民手里,使农民定期定量买到平价
化肥。“送货到村”,是县里在化肥厂用4部汽车、8部50拖拉机,组成运输服务队,
按月免费为距离10公里以外的村民送肥到村。这样一环扣一环,农民对化肥供应情况
一清二楚,对各级干部有无截留,有无乱批条子,自己全年摊多少化肥都明明白白。
三要加强政治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策、制度、办法、规定只有向群众公
布,才能真正具有约束力和效力;事实一公开,一切丑恶、不正当的东西就失去了藏
身之地。例如:我们在狠刹大吃大喝不正之风时,县六大部门领导成员,在1000人的
干部大会上,都在“下去出发,不喝酒,吃便饭,不接受特殊招待”的保证书上签字,
并通过录像向全县播放,把自己置于全县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县直各单位和乡镇、
村的负责人也都照此办理,这对刹住大吃大喝风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在刹县产化肥走后门的歪风时,县委书记张传林在县直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和乡镇
党委书记会议上宣布:“我设一份监督奖,如果发现我批一张条子,走一袋化肥的后
门,扣发我全年的工资,奖监督者1000元。”县长马明皋在化肥厂明确表示:“不管
谁批的条子,老天爷的可以顶,分配给农民的化肥,一两也不能少。”从而有力地制
止了领导走后门、批条子买化肥的歪风。在解决困扰农民“三乱”问题时,我们制定
的一些制度,也要求透明度一定要高,使群众便于监督。
1987年,我们在党中央、省、地委的领导下,做了一些该做的工作,办了几件实
事,党政机关作风有了一定转变。这仅是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困扰农民的几个
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离中央五号文件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把“创建
廉洁机关,争当廉洁干部”提到更重要的位置,在改革中逐步使全县党政机关成为廉
洁高效、遵纪守法的机关,使党员干部成为严守党纪政纪、秉公尽责、艰苦奋斗、为
人民服务的模范,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在全社会尽快确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商
品经济的新秩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