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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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振

各位代表:
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任务,迎来了省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1983年4月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 省人大常委会严肃认真地履行宪法和地
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加快了地方立法的步伐,加强了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对
行政、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努力保证宪法、法律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的遵
守和执行,审查和批准我省这几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
况的报告,讨论、决定了我省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依法任免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代表联系工作也有了不少改进。这五年,是我
省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五年,
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的五年,也是人大常委会自
身建设不断发展的五年。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前的工作,每年都向人民代表大会作
了报告,并获得了批准。现在,我着重报告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

一、围绕经济建设,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
议以来, 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改革、开放和建设的需要,共制定和颁布了
22项地方性法规, 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31项。在颁布的法规中,属于
经济建设方面的13项,属于政法方面的2项,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4项,属于人大工作
方面的3项。其中,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制定了4项地方性法规。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委员们认为,我省海岸线长,渔
业资源丰富,近几年来,我省渔业生产发展较快。但是,由于渔业法制不健全,生产
中存在不少问题,近海、内陆湖泊捕捞量超过了资源的再生产能力,生产秩序比较混
乱,急需依法加强管理。实施办法对大力发展养殖业、控制近海、内陆湖泊捕捞强度、
鼓励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渔业监督管理等作了一系列规
定。这对促进和保障我省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常委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作出了山东
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修正决议。
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委员们
认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发智力资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
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较快,但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
些问题亟待解决。这个条例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为发展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将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健康
发展,更好地担负起为各项建设事业培养大批中、初级技术人才和劳动后备军的责任。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山东
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联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地方性法规。在审议这两个法规草
案时,委员们认为,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辐射”
和“窗口”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结合山东的实际,
制定有利于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这两
个法规确定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性质、开发区管委会的职权、开发区的劳动管理和外
商投资的优惠待遇,并以优惠条件鼓励内地单位到开发区投资办厂,体现了党的十三
大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精神,为开发区发展建设和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
草案进行座谈讨论,并将意见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促进改
革、开放,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力求使制定的法规既体现地方特色,又同国家法律
和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在起草、审议和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时,坚持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委员们充分讨论,反复修改,以确保法规的质量。

二、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
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以法律为准则,以人民利益为准绳,认
真实施监督,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在法律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听取有
关法律执行情况的汇报。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利法》的情况汇报。委员们对我省贯彻执行专利法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
步加强专利法的宣传普及,重视技术仲裁和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第二十七次常委会
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的情况汇报。大家认为,《民法通则》
公布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依法办
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委员们指出,对
《民法通则》这样一个基本法,要反复进行学习和宣传,从干部到群众都应该熟悉它
掌握它,努力使《民法通则》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
于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情况汇报。常委会认为,这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总
的说来是好的,对维护社会治安,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要在普法中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使这一条例在治安管理中起到应有的作用。第二十八
次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关于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并作出了《关于加强环
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行各业都要重视环保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务求尽快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逐步达到环境保护的
各项要求。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药品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委员们指出,药品管理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
门的高度重视,坚决查禁假劣药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搞好我省的药品管理工
作。通过以上审议,促进了这些法律在我省的进一步贯彻实施。
(二)视察法律执行情况。去年,常委会进行了三次较大的视察活动。第一次是5、
6月份, 针对全省乱占滥用土地的严重情况,组织部分委员分赴济南、枣庄、济宁、
聊城等四个市地,对《土地管理法》和我省制定的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
察,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土地管理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抓紧清查
处理违法占地案件,加强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管理。第二次是6、7月间,常委会组织
了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临沂、惠民、德州、聊城、菏泽
五地区公、检、法机关学法、执法情况的视察。通过视察,委员们肯定了公、检、法
机关广大干警在学法执法和依法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四化等方面取
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委员们要求,广大干警要继续深入学法,
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模范。第三次是9、
10月间的普法视察,重点视察学法执法情况,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起到了积极的推
动作用。
(三)通过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来信来访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
群众、体察民意,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重要渠道。1987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
来信来访8338件次,比1986年增加45.9%。相当多的来信来访是反映违法问题的。处
理这些问题, 基本坚持了领导干部阅批来信和定期接待来访的制度,共阅批来信540
件, 接待来访320人次,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专门研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
认真查处。
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还加强了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
告,是进行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我省三年“严打”
斗争和当前社会治安的情况汇报。委员们认为,“严打”斗争成绩显著,发展健康,
主流很好,说明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打”斗争的决策完全正确,说明
了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长期性。这场斗争,对争取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巩
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很重要的作
用。会议要求,政法部门重视解决社会治安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
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第二十七次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山东省1987年上半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充分肯定了省政府坚持改革、开放,广
泛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使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显著成绩,同时指出了工农业
生产和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认为,要十分重视强化农业这个基础,深入农
村改革,推进科技进步,增加物质投入;要加快深化企业改革的步伐,狠抓产品质量,
提高经济效益;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市场物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次会议还听
取了关于1986年财政决算、198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审议,
作出了《关于批准山东省1986年财政决算和同意198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大力开展“双增双节”,努力实现1987年的财政
预算。第二十七次常委会还听取了关于我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我省
中医药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关于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和
有关部门,重视加强中医药工作,制订积极可行的发展规划,振兴山东中医药事业。
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我省劳动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对近几年我
省劳动制度改革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时指出要不断完善合同制,深化劳动制度改革,
解决招工及培训中所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这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我
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开展我省与国外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提出了要求。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
委员们认为,我省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有力地打击了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卫和促进了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目前
经济犯罪问题仍很突出、贪污、受贿、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有增多的趋势。
检察机关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案,把这一斗争深入开
展下去。
依法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
依法批准和决定任命了“一府两院”的114名工作人员的职务,免去了6名工作人员的
职务。对提请任命的干部,常委会依据干部标准,认真进行审议,保证了人事任免工
作的质量。

三、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促进普法教育不断深入
1987年是全面开展普法教育的第二年。这一年的普法工作,重点是宣传贯彻全国
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
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法制观念,使广大人民知法,守法,积极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
局面,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此,去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
了《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
3月, 在全省第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宣传贯彻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通知和第二次全国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了深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措施。8
月,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东营召开了全省普法工作座谈会,交流了情况和经验。10
月,常委会又组织10个视察组分赴10个市、地对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地关
于普法工作的综合汇报,深入县、乡(镇) 、村、工矿企业、学校等100多个基层单位
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这次视察,对全省普法情况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总结交
流了一些好的经验,解决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促进了全省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
1987年的普法工作,不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了新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
入地宣传了宪法和《决定》,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信念,把宪
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了全省的安定团结。各地把《宪法》和《决定》的学习
与普法教育的其他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整个普法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普法教育
向着经常化、制度化发展,接受教育的面不断扩大。普法工作中,突出了干部和青少
年两个重点,各地都强调了学以致用,密切联系实际,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
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深了对“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思想的理
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业有了新的进展,依法治市、治
县的试点工作也已逐步展开。社会治安、社会秩序明显好转。普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
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两年的普法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工作,加
强法制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将法律交给全省人民,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宪法和法律
的实施就有了保证。搞好普法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从省人大、
省政府到县、乡各级领导以及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协同一致地努力工作,
领导干部在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方面起表率作用,这是搞好普法教育的基本保证。
常委会认为,两年来,普法教育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总的说来,成绩还是初步的。
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把以宪法为基础的普
法工作引向深入,逐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普法的决议和我省普法规划提出的要
求。

四、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去年上半年集中进行了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下半年又集中进行省、市的换届选
举工作。鉴于换届选举任务繁重,省人大常委会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年的一件大事来抓,
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切实加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主
持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全省县、 乡换届选举工作于去年5月底胜利结束,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选举法、
地方组织法和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工作的指示,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
绩。一是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增强了管理国家大事的责任感。
各级领导坚持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及时纠正了选举中的某些违法
现象。 选民踊跃参加选举活动,参选率达93.32%。二是选出了结构合理、素质较好
的县、乡人大代表。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和精简、效能、便于开会、利于议事的原则,
适当减少了县、 乡人大代表的名额。全省共选出县级代表36889名,乡级代表166984
名, 分别比上届减少4070名、26797名。中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在县、乡代表中分别
比上届增加9.2%、 12.2%。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议政水平
的中年人所占比例显著增加。代表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
和各方面的素质都有明显改善。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妇女、少数民族、各
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三是按干部“四化”要求,选出了群众
比较满意的县、乡领导班子,受到广大选民的信任和拥护。
在县、乡换届选举结束之前,就着手为省、市换届选举作准备。为了做好这项工
作,主任和分管的几位副主任都亲自抓,并组织了专门工作班子。遵照中央的要求和
有关法律的规定, 去年4月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山东
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和代表名额的决议》。根据各市的要求,考虑到行政区
划的调整,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又作出了修改这一决议的决定,对设区的市人大代
表名额作了适当调整。去年10月,在省里召开的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上,要求各级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大事严肃对待,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就代表构成、
选举工作程序等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对这一工作都非常重视,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好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完成了市的换届选举,选出了省
七届人大代表,完成了驻山东省的台湾同胞推选第七届全国人大协商代表的选举工作,
同时,积极为本次大会的选举事项作了准备工作。在选举中,要求一丝不苟地依照选
举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和民主程序办事,不论是上一级人民代表候选人或本级国家机关
领导干部候选人,都经过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各地还按照选举法的规
定,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思想工作,实践效果是好的。
这次选举,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适当减少代表数量、提高代表素质的要求,共选出省
人大代表891名,比上届减少145名,代表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都有较大改善。代表
中,有工人、农民、军队中的优秀人物,有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企业家,有在科技、
教育、文化、卫生战线上取得卓著成就的科学家、艺术家、教师和医务人员,有政绩
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妇女、民主党派、归侨、少数民族等方面都有适当代表。代表
的素质和议政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是一次生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入学习
和宣传,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这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具有重大意义。

五、进一步加强同省人大代表及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密切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
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去年以来,常委会
进一步重视加强了这项工作。
(一)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更加重视,有所改进。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的议案有两件,都已办理完结。为了
办理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前,省人人常委会办公厅
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了往年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比较集中的11个单位的负责人
会议,作了充分准备。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会内会外结合,办理答复了66件,
有关单位还与代表直接对话,听取意见,答复询问。会后,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继
续抓紧这项工作, 64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这是办理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速度较快的一年,办理质量也有所提高,但是,也还有办理不
够认真、答复不够及时的问题。
(二)在组织代表视察方面,除在本次省人代会召开之前组织代表就地进行视察外,
去年还开展了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活动。 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
了《关于省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省人大代表开始持证就地、就近视察。为此,
省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发出了专函;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
专门发了通知,对所属单位接受视察提出了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又召开了各市、
地代表联络工作负责人会议,商定了代表持证视察具体的办法。实践证明,持证视察
是发挥代表监督作用的好办法,但这项工作刚刚开始,许多问题还有待研究,要总结
经验,不断改进。
(三)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联系代表,征询意见。主任、副主任、委员经常走访代
表、有计划地召开座谈会,围绕准备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议题征求代表意见。根
据工作需要,常委会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
审议的议题,还事先发函征求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每次征求意见,代表们都认真
对待,下功夫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反映。代表们的积极支持,对省人大常委会提高议
政水平、改进各项工作起了很大作用。
(四)上下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省人大代表都是间接选举产
生的,代表必须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省人大与市、
县人大联系,不仅仅是工作联系,也是省人大同代表联系的重要方式,这是法律的规
定, 也是实践的需要。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我们认真贯彻了通知的要求。各市县人大常委会都进一
步重视加强了代表联络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后,乡镇普遍建立了代表联络组织,使代
表工作上下贯通, 更加活跃。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去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
选出版了《人民代表工作经验选编》,及时总结、推广了代表活动的经验。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常委会只有密切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
用,才能更好地掌握实际情况,了解体察民意,更好地代表人民、服务人民,把自己
的工作置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依法行使好职权。
省人大常委会还重视加强了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每次例会都邀请市人
大常委会、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的负责同志列席。省人大常委会
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到各地都注意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座谈了解情况,征询
意见。去年召开了两次市人大常委会及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负责人座谈会,互通了情
况,交流了经验。省人大常委会与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互相支持,对保证
宪法和法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对常委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情况,有效地实行法律
监督和工作监督,对加强代表工作,都起了很大作用。

六、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几年来,我省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发展很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两个文
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地显示出来。形势的发展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
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必须自
觉地积极地加强自身建设。
在思想建设上,委员们通过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本书,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的
理解,深刻认识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
革、开放,才能迅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人们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信念。常委会要在自己的工作中,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党的
十三大召开之后,常委会立即召开了十三大文件学习会,集中学习了赵紫阳同志的报
告。委员们抓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个中心,深刻领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基本路线,明确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
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在学习中,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找出差距,改进工作,决
心为实现十三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
在业务建设上,主要是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委员们围绕常委
会例会的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
审议各项议题作准备。还注意经常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如计划生育
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根据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分委员对全省计
划生育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地调查研究,对草拟中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泛征求了
意见,为促进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委员们在1986年举办法律知
识学习会,系统地学习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去年以来在联系实际学法用法方面取得了
较好成效。为了搞好换届选举,在二十六次常委会议期间,专门组织学习了新修改的
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在进行视察、听取“一府两院”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时,
委员们有针对性地深入学习有关法律,使法律学习与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常委会机关
的法律知识学习定期上课、定期考试,基本上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在学法执法的
实践中,委员们体会到,宪法和法律是武器,是办事的准绳、依据和章程。不学习、
不熟悉,就无法执行、运用,就不能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人大工作。
在组织建设上,本届人大常委会作过多次研究,在调整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等方
面做了许多工作,但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最近一个时期,通过学习贯彻党的
十三大精神,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方案。第三
十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省人大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教
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的建议,提请省七届
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调整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决
定》。上述建议和决定的实施,对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完善和发挥它的职
能,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
在省委的领导和代表的支持下,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
量工作,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我省的改革开放和两个
文明建设。人大工作的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但是,也应该看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
处在健全、发展的过程中,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适
应的地方。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很多,我们的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法律监督和
工作监督还不够得力;在制度建设方面,与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
常委会的一些重要职权,在内容范围的划分和工作程序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
索,加以完善;调查研究、联系代表工作做得也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
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党的十三大对民主与法制建设
以及人大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人大常委会在国家
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将日益突出地显示出来。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
常委会权力机关的职能,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保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即将产生的我省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必将在十三大精神鼓舞
下,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感,积极工作,大胆创新,进一步加
强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使省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工作更加卓有
成效,为完成十三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推进我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
贡献。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