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认真落实“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 支付凭证等几股歪风。全省共有543名领导干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818 万多元; 纠正802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纠正超标准配 备小汽车642辆;清理违规住房371套,追缴资金2438万元。在上一年清理的基础上, 又清理纠正违规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1380万元,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 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17亿元。 二、执纪办案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党委、纪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严肃查处一批违纪 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7525件次。立案11327件,其 中,大案要案2929件,涉及市(厅)级干部案件10件,县(处)级干部案件270件, 万元以上案件2649件。结案113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74人。通过办案,挽回 经济损失2.3亿元。 加强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重视信访举报,注意保护举报 人。严格执行政策,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得到治理和纠正。各级狠抓了 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 资的专项治理。全省共核减各类开发区739个,占总数的74.6%;清理拖欠、截留、 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14.25亿元, 已全部足额补偿到位;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妥善 解决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的职工政策问题清理并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30.16 亿元。普遍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纠正医 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全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24亿元,招标率达到58.98%;通过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部分涉农收费项目,减轻农民负担40多亿元,全省连续三年没 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治理公路“三乱”和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利用职 权发行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普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拓宽了群众参与监 督的渠道。 四、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四项改革”继续深化。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取消省级审批事项136项;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收支两条 线和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投资体制改 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对2922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四项制度”进一 步健全。 全省共招标发包工程项目8355项,公开招标率达到100%;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经营性土地1579宗,收入出让金176.27亿元,占政府土地总收益的79.4%;省 级已建立2个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金额达到4.7亿元;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07亿元, 资金节约率为15%左右。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 五、党风廉政教育和党内监督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全省广泛开展“为民、务实、 清廉”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还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条规教育和正反两方面典 型教育,进行党纪条规和依法行政的知识测试。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 例》和《党纪处分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工作。开展巡视工作,及时组建机构,中 共山东省委巡视组完成对5个市的巡视。 中共山东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 导小组对部分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认真实行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省纪委常委谈话37人,各级共 谈话15169人次。全省有2775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果。全省执法监察共立项486个, 查出违规资金15.17亿元。 认真组织实施行政效能考评试点工作。省、市、县均设 立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共受理群众投诉7326件,办结率98.1%,对2055名公务 人员违纪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调查重特大 安全事故216起, 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得到 加强。 七、加强构建惩防体系研究探索,充分发挥在反腐败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职能。在全省开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在总结实践经 验的基础上,更加有力地抓深化教育、创新制度、强化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充分调动和发挥牵头责任部门的 积极性,在出台重大决策、实施重要举措方面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八、重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 治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听 各方意见。常委成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政治学习,强化 干部培训,推进干部交流,严格监督管理,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四个保证”作用 的发挥和“五种能力”的提高。 (李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