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01年,全省完成造林13.35万公顷,新建农田林网18.62万公顷、农林间作 6.19万公顷, 新育苗木4.3万公顷,新增封山育林2.99万公顷,四旁植树23亿株。全 省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到3500多万人, 义务植树2亿株。新绿化铁路、公路、河流 等通道1.3万公里。 果品总产达到130亿公斤,产值突破200亿元,林业总产值达到29 2.5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 全省林业投入达到7.17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其中,省及省以上投入各类资 金3.08亿元,增长19%。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政债券等无偿资金达到1.83亿元,比 上年增长40%。 【全面实施三大林业工程】2001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全省实施平原绿化工程、 封山育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和以绿色通道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沿一环”绿化工 程,并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各地把 工程建设作为加快造林绿化的重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 的要求,对三大工程进行了全面规划,制定了三大工程的技术规程、管理规范和建设 标准,加强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菏泽、聊城、济宁、淄博等市 采取了督查通报、一票否决、兑现奖惩等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速度、高 效益。三大工程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的年度任务。 【林权制度改革】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召开了全省林权制 度改革座谈会。以“明晰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为重点的林权制度改革, 在全省由点到面,全面展开。到年底,全省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县(市、区)达到1 10 个, 以拍卖为主的改制林地面积达62.58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8.4%,改制的林带 长度6956万米,发放林权证书51.2万份,签订承包合同85.6万份。青岛、滨州、德州、 淄博、菏泽、聊城、泰安、莱芜、东营等市制定出台了深化林权改革的文件或规定, 支持和鼓励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流转,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 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了林权不明晰、责权利分离、投入主体单一、机制不活、 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初步建立起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新 机制。各地还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各类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和林农采取拍卖、承 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获得林地使用权,从事林业生产和经营,实现了绿 化责任和经营者利益的紧密结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开始建立】 在2000年全省森林资源清查的基础上,2001年2 月开始,全省组织5000余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按照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跋 山涉水,现场区划界定,将全省森林与林地区划为商品林和公益林,把商品林和国家 级、省级、市县级等不同事权类型的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和经营者、所有者。全省 共区划界定商品林181.22万公顷, 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52.1%;生态公益林166.4 7万公顷,占47.9%。按照事权划分确定,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9.63万公顷,地方(省 及以下)公益林43.42万公顷。经国家林业局实地检查验收,确定山东省的国家生态公 益林为53.33万公顷。 同时,将山东省列为全国首批试点的11个省份之一,由中央财 政对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给予资金补助,每年补助资金4000万元,涉及济南、青 岛等12个市的37个县(市、区)、7处国有林场、3处自然保护区。另外,国家还安排费 县、荣成、昌乐、蓬莱等4个县(市) 为全国农村小型公益林建设项目县,并给予建设 补助资金,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探索路子。 【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管理, 全年共受理征占用林地项目144起, 审核同意138起,不同意使用6起,征占用林地面 积490.45公顷。 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核发新版林木采伐证620本,没有超限额采伐现 象。加强全省34个木材检查站的标准化建设,核发木材运输证6000本;清理整顿木材 经营加工, 核发新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9万余份;各级林业部门与公、检、法和监 察机关相互配合, 共同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整治斗争, 共查处毁林案件 684起, 惩处违法犯罪分子698人;其中因破坏林木被判刑1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 401万元。 省里集中督办了30起重特大林业案件。进入冬季后,林业、公安、工商等 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猎鹰行动”,出动 警力1300多人次,捣毁非法收购经营窝点11处,查处各类案件91起,收缴了一大批国 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烟台市改革传统林业管护体制, 全市按照 “统一着装、统一工资报酬、统一交通通讯工具、统一护林设施”的要求,组建县级 专业护林队伍, 全市配备专职护林员383名,建立护林房220多处,落实护林经费675 万元。 【护林防火】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防火专项资金,新建完善了省级森林防火组织指挥 中心等一批森林防火设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指挥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共发生 森林火灾、火警61起(其中火警55起,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森林火灾(火 警)起数、林地受害面积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8%和88%,森林火灾受害率0.02‰, 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林业科技】围绕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开发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科技 创新。新上国家和省攻关、良种产业化等科研项目17个,正在研究的省级及国家级林 业科研项目达到89个,投入资金665万元;取得科技成果50项,7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 奖,其中杨树良种选育研究、果蔬贮藏保鲜技术研究分别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 领先水平,果蔬贮藏保鲜技术被评为山东省2001年度十大重大科技成果。建立了国内 第一家省级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事务所,制定了牡丹苗木、月季苗木和杏大棚设施 栽培技术等3项国家级林业行业标准,建立了费县、招远、东营等3个国家级林业标准 化示范县(市),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始起步。新建一批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基地, 引进、推广林果良种50多个,建立林果服务热线电话26条,设立了“山东林业科技信 息推广网站”,初步形成了示范基地、中介组织、服务热线、信息网站、科技专题片 和科技下乡为主要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山东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事务所】 2001年5月11日,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 室批准在山东省建立山东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事务所,代理事务所设在山东省林业科学 研究院,承担代理国内、外申请人向国家林业局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业务。这是国家 林业局在国内设立的第一家省级植物新品种权代理机构。 【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乡】继2000年8个县(市、区) 被命名为“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 乡”后,2001年山东省又有7个县(市、区) 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名特优 经济林之乡”。泰安市岱岳区为中国板栗之乡,东平县为中国核桃之乡,沾化县为中 国冬枣之乡,无棣县为中国枣乡,冠县为中国梨乡,蓬莱市为中国苹果之乡,莱芜市 钢城区为中国蜜桃之乡。 【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2001年9月,国家林业局授予:乳山市、沾化县、邹城市、 历城区、莱西市、五莲县、山亭区、沂源县、乐陵市、临朐县、招远市、莒南县、岱 岳区、莱城区、单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全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1年度,山东省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 行业林农培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省林 业技术推广站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科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林业科学研 究院王太明、省林业局科技处隋道庆、临沂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李娟荣获“全国林业 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王玉华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个人” 称号。 在纪念全国人大发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20周年之际,全国绿 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青岛市人民政府、 莱州市人民政府、汶上县军屯乡戚姬村委会、宁阳县人民政府、威海市人民政府、山 东华能德州电厂、 莒南县人民政府、莒县人民政府、冠县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全国 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戚德英“全国绿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李 占吉、 于道江、王树民、张继水、苏衍贤、许民武、王存友、余毅军等8名同志“全 国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曹学成、刘训漠、申文良、许兰祥、赵金星、王庆来、 田宗福、孙继国、曹绪宝、吕建远、张占春、岳同助、范振跃、黄利明、刘广玺、王 桂君16名同志荣获全国绿化奖章。 (刁训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