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烟草专卖局于1984年2月1日正式成立。该局下辖青岛市市区、李沧区、黄 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胶州市、胶南市10个烟草专卖局。 1998年8月8日,山东省烟草系统推行综合配套改革,改变了烟草专卖局、烟草公 司及卷烟厂政企合一的局面,实行政企相对分开,青岛市烟草专卖局成为相对独立的 执法主体,山东烟草购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则成为负责青岛地区卷烟经营的 实体。 青岛市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 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授权,审批、办理 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依法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证件的使用实施管理; 依法对辖区内的卷烟生产、调拨、批发、储运,烟叶的生产、购销、复烤和烟草专用 机械、零配件及烟用物资的产、购、销、烟草进出口业务等行使烟草专卖管理,履行 “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的职责,保护合法生产经营。 青岛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对辖区内的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产、经营、储运、走私贩 私、制假售假等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广泛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的宣传。近年来,尤其是1999年以来,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 督局等部门的合作,加大烟草专卖稽查力度,组织进行卷烟市场综合治理和整顿,规 范了卷烟市场秩序。 1999年,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共检查卷烟经营户127057户,查处违章户12673个; 查处案件11993起(同比增长15.2%),立案236起;查处各类违法卷烟13299件(同比增 长47.7%),其中走私烟358件、假烟3692件、渠道外烟9249件,总案值达2659.8万余 元;罚没款57.67万元,同比增长82.5%;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24838个,办理特种卷 烟零售许可证81个;执法检查中,共有18名不法分子被刑事、行政拘留。 通过全面履行专卖管理职责,较好地规范了青岛市的卷烟市场秩序,维护了国家 利益及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9年,青岛购销分公司仅省内卷烟销量即达 16.28万箱,同比增长4.57%;实现销售收入84237万元,同比增长36.44%;实现利润 总额3036万元,同比增长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