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1998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积 极推进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方式改革,切实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土地管理 与改革深入发展,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一)围绕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一是把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作为全年土地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修工作基本完成,17市、地及128个县(市、区)的规划通过了评审,乡级完成90% 以上。二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级重新修订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全省共划 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46万公顷,保护率87%,其中永久性保护面积620万公顷,并落实 到了地块,设立了保护标志,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进一 步完善了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总量动态平衡制度、造地费使用管理制度等。三是 切实抓好土地开发复垦工作。落实耕地占补挂钩政策,对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按规 定征收造地费,统一组织开发土地。用地单位自行开发土地的,拿出占补方案,由省 组织验收。1998年仅省级收缴造地费近400万元,安排了18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开 发复垦土地1万公顷,增加耕地4000余公顷。全省开发复垦土地1.87万公顷,其中耕 地9333公顷。年内耕地净减少2133公顷,是1991年以来减少幅度最小的一年,全省耕 地面积保持了基本稳定。 (二)严格冻结耕地占用,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化转 变。一是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强化建设用地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建立了建设 用地跟踪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备案、土地违法案件举报等制度,有效地制止了一些地 方的违法用地行为,基本实现了“冻得住”的要求。二是搞好1997年非农业建设用地 清查中查出违法占地的处理工作,依法处结率达98%。三是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 。对建设用地认真审核把关,先后对20多个建设项目核减建设用地400余公顷。各地 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积极推进旧城改造、土地置换、“退二进三”, 新上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并涌现出了威海 、青岛、淄博等一批集约用地的先进典型。 (三)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市场与土地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市 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作用,积极扩大行政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转 让、出租、抵押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全省有50多个县、市实行了土 地租赁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范围,对经营性房地产 、金融、商业、服务、旅游等项目用地,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为进一步搞好 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和利用,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全省经济发 展的意见》(鲁政发[1998]46号),使企业土地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地本着有利 于企业改革,有利于土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原则,从抓好土地产权界定、地价评估 确认、使用权处置审批、变更登记发证等关键环节入手,因地制宜,采取出让、租赁 、作价入股、委托经营等多种途径处置土地资产,确保了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1 998年,仅省土地管理局就评估处置12家上市企业的土地资产,土地面积263公顷,土 地资产总值5.72亿元。对国有棉纺企业压锭中土地资产处置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了 棉纺企业压锭中土地资产处置。确立了全面建立土地产权管理新制度服务改革大局的 思路,在全省各级建立起了有效的土地产权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带动了土地资源 和土地资产管理的整体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为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省出台了《山东省 土地犯罪案件移送查处暂行规定》《关于施行土地巡回检查制度的通知》,对土地犯 罪案件的移送、查处和土地巡回检查作出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普遍建立 了巡回检查制度,省对市地每半年,市地对县每季度,县每月,乡镇不定期进行巡回 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模范乡镇”活动和“土 地执法模范县”试点工作。全年还突出了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省土地管理局 立案查处49起,并就肥城、寿光、武城、菏泽等10多起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的违法 用地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处,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五)土地管理业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199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任务全 面完成,并建立起了日常地籍管理制度。围绕企业改制、改组,积极做好企业土地地 籍调查、产权界定和变更登记工作,建立了土地登记证书查验制度,加强了对土地市 场交易中的土地产权管理。各市、地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全面完成,建制镇定级估 价已完成95%以上。土地信息系统基本建立,全省40多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地籍 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向社会化服务方向发展。 (黄兴友 刘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