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1998年,全省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 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意见》,严格处置制度,积极落实教育、疏 导措施,及时缓解、化解矛盾,依法、稳妥、有效处置了6起影响较大的边(地)界纠 纷事件和30余起规模大、群众情绪激烈的来省集体上访事件。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和地 方权证市场、农村合作基金清理整顿中的不安定因素,严密动态控制,积极开展工作 ,没有发生大的问题。强化公安信访工作,建立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收到很 好的社会效果。 (二)保持主动进攻态势,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季度,在全省开展了 冬季治安整治活动;5月下旬开始,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严打集中行动;7月下旬至年 底,积极参与了全省打击走私犯罪联合行动;11月下旬,又开展了打击走私、盗窃、 抢劫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年内,全省共破获刑事现案和积案11.9万余起,其中重大 案件3.3万余起,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0%和22%;抓获犯罪嫌疑人5.3万余名,其中 逮捕2.1万余名,比去年同期都增加19.1%;摧毁犯罪团伙4300余个;追回逃犯2951 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3.5亿元。破获经济案件1200余起,涉案总值15亿多元。特 别是侦破了110余起重大疑难性、系列性、跨省性刑事大案和500余起重大诈骗案件, 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除丑禁毒”专项斗争,全省收 缴各类非法书刊43万余册,非法音像、电子制品50万余盘,挖出较大的制黄贩黄窝点 50余个;铲除罂粟5.3万余株,抓获毒品违法犯罪成员700余名。 (三)治安防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年内,全省共查处治安案件11.4万余起, 处理违法人员17.7万余名。重点加强了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特种行业的管理,清 理藏污纳垢场所2.8万余处,摧毁卖淫嫖娼窝点270余处,查处此类案件5800余起、人 员1.3万余名。严密首脑要害机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储蓄所、财会室、物资仓库、邮 电所等重点部位普遍安装了报警装置,金融基层营业网点与110报警联网率和运钞车 的改装加固率均达到90%。大力开展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整改不安全隐患3600余处 ,查处涉爆案件1055起、1677人,收缴炸药9.2万余公斤,雷管19.5万余枚。狠抓路 面交通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强消防管理和监督,杜绝了群死群伤等恶性 火灾的发生。强化边防、出入境管理,查获偷渡案件60起,抓获偷渡分子230余人。 圆满完成188次警卫任务。对治保会进行了全面整训,受训人员达62万余人次;狠抓 保安服务业的清理整顿,强化了管理措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 明小区、文明村镇活动。 (四)110建设和刑侦、派出所工作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17个市(地)及所有 县(市、区)和海上全部开通了110报警服务台。各市(地)、县均成立了110报警服务社 会联动领导小组,联动单位达1299个,36所高校及一些企业集团都开通了内部小110 的联网,以110为枢纽的快速反应体系初步形成。刑侦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全省已 建立责任区中队660个,派驻刑警6000余名,覆盖全省2552个乡镇;全省刑警已达1万 余名,占干警总数的15.3%。新的破案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侦查攻坚能力明显提高。 派出所在完成警务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民警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以改 革户口管理工作为突破口,强化派出所管理、防范和服务群众的各项措施,较好地落 实了管人、管事、管地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警务运作机制,民警抓管理、抓 防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打防结合、快速反应的防控体系已基本形成。 (五)扎实有效地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年内,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队伍建设年活 动。重点抓了四个环节:(1)对10名市(地)公安局长和149名县(市、区)公安局长、政 委进行了调整和易地交流,交流轮岗处、科级干部2400余人,股、所、队长8900余人 ;(2)改革完善队伍管理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层层签定“一岗双责”责任状,健 全监督预防机制,重点抓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对热点岗位、权力 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制约;(3)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和实行“ 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颁布实施“十条禁令”,严格执行“禁酒令”,严肃查处违法 违纪案件,清理辞退不合格干警45人;(4)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基本素质考 试,参加考试干警达5.52万人。广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先后推出济南泉城路派出所 、泰安岱顶派出所、威海巡警支队和青岛交警支队等先进群体。1998年,全省共有2 3名干警英勇牺牲,178名干警光荣负伤,280个集体和900名个人光荣立功,1名干警 被授予公安战线英模称号,10个县(市、区)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公安局。 (刘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