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一、维护稳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维护稳定工作, 加大了改革、发展的力度,集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 展,为维护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了 党群干群关系,为维护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各级政法部门及时粉碎了境内外 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依法坚决打击了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 宗教活动;依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妥善处置了大量群体性事 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 重视,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 面。四级“两会”、省七次党代会和重大节日、重大经贸活动期间,全省没有发生大 的问题。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各级政法部门始终将刑事犯罪置于高压之 下,先后组织了两次全省性的集中打击行动,开展了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犯罪,打 击卖淫嫖娼,禁毒及“收枪治爆”等一系列专项斗争,整治了一批治安混乱的地区和 单位。1998年,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11.93万起,其中重大案件3.28万起,抓获犯罪 嫌疑人5.34万人,分别比1997年增加19.6%、21.3%和19.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 健全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和一票否决 制,普遍对综治委和综治办进行了充实调整,狠抓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省 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覆盖面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登记管理率达到90% 以上,罪犯和劳教人员改好率达到95%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分别达到80%和7 5%,铁路护路里程达到1859公里。 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政法机 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意见》。各级政法部门都从实际出发,转变思想观念,拓宽 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在执法中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 统一。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2768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近3亿元;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200余起,涉案总值达15亿元;法院系统受理 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8.02万起,审结17.88万件,标的额373亿元。企业保卫、律师、 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 四、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省委举办了第七次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省 及各地成立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80多个。全省已有6000多万名普法对象接受了普法教 育,40万名科以上干部参加了普法考试。狠抓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6个市( 地)、106个县(市、区)、1129个乡镇共开通1240条专线电话。市(地)、县(市、区)全 部制订并实施了依法治理规划,9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了依法治村,依法治厂、治校 的铺开面达到70%以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更加规范 ,制度更加科学,保持着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五、政法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全省统一部署,对政法队伍进行了集中教育整 顿,基本上达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政法 干警十条禁令》,狠抓了司法公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设。落实中央关于“收支两条 线”和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工作也取得重大成果,如期实现了中央要求的目标。 (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