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局局长 高存山 1997年,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以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政府法制监督为突破口,坚定 不移地推行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地方立法质量显著提高。1997年,全省共颁布地方性法规 46件,其中,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的15件,济南、青岛、淄博三市提 请省人大常委批准颁布的31件;共制定规章68件,其中,省政府发布12件,济南、青 岛、淄博三市政府发布56件。1997年立法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 上已从注重数量和速度转移到重视质量上来。对每一立法项目,都严格把关,强化调 查研究,条件不成熟的不提交审议。二是通过地方立法,着力解决社会的“热点”、 “难点”问题,如人才市场、公路规费、物业管理、素质教育、出租车经营等。三是 坚持原则, 维护法制的统一。 1997年的立法项目,不少是历年来遗留的“老大难” “硬骨头”项目,对此法制机构坚持原则,不搞折衷主义,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立 法的质量。 加大力度,理顺关系,政府法制监督有了新的突破。1997年,全省上下加大力度, 政府法制监督逐步由虚变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 《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了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确立了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赋予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职责。二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走上了正轨。 全年上报国务院的备案率达100%,上报省政府的备案率达90%以上。 三是强化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先后在全省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减负”、 治理“三乱”以及贯彻实施档案法、统计法、城市规划法等情况的检查,取得了很好 的效果。四是依法协调处理了煤炭管理、盐政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权限交叉问题。通过 这些工作,基本理顺了政府法制监督关系,确立了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权。 依法审理,认真应诉,复议应诉工作稳妥展开。1997年,全省行政机关共受理复 议案件1300多件,审结1250多件;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8240多件,法院审结7330多件。 同时,积极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备案制度、分析上报制度、统 计报告制度、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管理审验制度等已基本建立起来。 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立。为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便于与法 院协调工作,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挂靠省政 府法制局。复议办公室的成立,是我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为协调理顺各 方面关系,更好地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省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根据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 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本级政府发布的含有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了全面清理。省政府法制局共清理地方性法规84件,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31件, 其中继续有效的199件,应修改的126件,应废止的90件;根据清理结果,分三批对26 件地方性法规和132件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 废止意见,并按程序提 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审议。 17个市地共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00多件,县市区 共清理规范性文件近2000件,并依法予以修改或废止。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认真组织 了对行政处罚主体的清理。省政府以第84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并明确要求,未经公布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及理论研究工作日益深入。为促进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深 入开展, 省政府法制局专门召开会议, 分析宣传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并制定下发了 《关于加强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凡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要在省 内主要报纸上刊登,重要的还要编印条文释义;通过答记者问、召开新闻发布会、开 办“法制经纬”专栏等形式,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省培训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近万人。同时,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日趋深入,全省 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撰写理论文章百余篇,内容涉及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复 议应诉等政府法制各个方面。 仲裁工作进展顺利。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要求,1997年又组建了德州、日 照、莱芜三个仲裁委员会,使我省的仲裁委员会达到了11个。各仲裁委员会积极受理 案件,依法公正办案,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仲裁工作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作用日 益显现出来。1997年全省共受理仲裁案件782件,总标的额达6.14亿元。 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成立。经省民政厅批准,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于1997年11月 14日正式成立。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通过了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 事(共133名) 、常务理事(共43名)和学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会议一致推选副省长王 玉玺、省政府秘书长林廷生为学会名誉会长;推选国务院法制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 长曹康泰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科三为学会顾问;省政府法制局局长高存 山当选为学会会长。 省政府法制局建局十周年。1997年12月28日,省政府法制局迎来了建局十周年纪 念日。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者的创造性、积极性,省政府法制局与省 人事厅联合表彰了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先进集体(共25个)和先进个人(共60名),并对长 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共205名) 给予了荣誉奖励。李春亭省长亲切接见了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并合影留念。省政府法制局认真回顾了十年来走过的历程,决心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 把全省政府法制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