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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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省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农业稳
定增产和农民增收,在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保持了农民收入的
稳步提高。
一、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1997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292.1元,比上年增加205.8元,增长9.9%,扣
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3%。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1、 减产不减收:1997年我省农业生产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百年一遇的特大
干旱和11号台风使全省粮、棉、油和水果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减产,加上市场粮、菜、
果价的下跌,使农民从种植业得到的纯收入比上年减少了45.6元。但由于各级政府及
时采取补救措施,大力发展畜牧业和蔬菜种植,积极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工补农,
以副补农, 使农民收入仍保持了稳步增长。在农民实物纯收入比上年减少了120.6元
的前提下, 现金纯收入达1545.3元,比上年增加326.4元,从而使人均纯收入比上年
增加205.8元。
2、 农民纯收入构成发生变化:一是劳动者报酬收入所占份额增加,家庭经营收
入所占份额减少。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各级领导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普遍重
视,使我省农村各业得到迅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集体、个体企业快速
发展,农村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逐年增加;加之1997年自然
灾害对种植业收入的影响,从而导致了纯收入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据调查,1997年
我省农民劳动者报酬收入为686.3元,占全年纯收入的29.9%,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
点;农民家庭经营中得到的纯收入为1495.1元,占全年的纯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70.3
%下降到65.2%。二是家庭经营收入中二、三产业收入所占份额增加,第一产业收入
份额下降。农村实行改革以后,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较快,使农民的收入来源出现了由
第一产业逐步转向二、三产业的趋势。从家庭经营收入构成来看,1997年农民从第一
产业得到的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87.4%,比上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 而从二、
三产业得到的收入为188.6元, 比上年增加49.7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份额由上年
的9.5%上升为12.6%。
二、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据抽样调查,1997年我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626.3元,比上年减少26.2元,
减1.6%, 主要是由于收入增幅的减缓, 使农民的即期消费需求下降。 在各项支出
中,除人均居住支出比上年下降18.6%外,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等三项
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
等4项支出均比上年略有增长。
三、消费质量继续提高
1997年,我省农民生活消费总量虽略有下降,但消费质量仍呈稳步提高的趋势。
其主要表现:一是食品支出中主食支出减少,副食、其他食品及在外饮食支出增加,
全年农民人均主食支出减少35.5元,而副食支出增加20.7元,其他食品支出增加10.8
元, 在外饮食支出增加4.6元,表明农民食品消费水平有所提高。二是衣着支出中购
买成衣的支出增加,而用于服装布料的支出略有减少,表明农民衣着消费向高档化、
时装化方向发展。三是居住质量有所提高,1997年末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3.2平方米,
比上年增加0.84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所占比重增加。四是中、
高档耐用消费品进入农家,在普通家用电器基本达到饱和的情况下,中高档耐用消费
品如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彩电、录像机等逐渐进入农民家庭。

山东省统计局综合处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