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工作 省劳动厅厅长 牛耀宗 1997年,全省各项劳动工作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城镇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积极采取了各种政策 措施和舆论宣传,鼓励引导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就业领域,非公 有制企业和第三产业成为吸纳人员就业的主要渠道。城镇劳动者从事个体私营经济、 到乡镇企业就业以及到农村进行土地承包、租赁,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 的人员明显增加,临时工和钟点工等非正规就业也逐渐被人接受。全年共安置城镇劳 动力31.5万人, 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再就业工作切实得到加强,省委、省政府 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在认真 贯彻落实的同时,结合实际出台了许多优惠鼓励再就业政策,探索形成了通过兼并联 合、盘活存量资产,发展第三、私营、个体经济和劳服企业等有效的分流安置渠道, 为大多数失业、下岗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基本生活保障。到年底,全省共分流安置 失业、下岗职工41万人,再就业率达到59%。 二、认真做好解困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解困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困难企业职 工的救助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 到年底,全省各级劳动部门累计救助困难职工100多 万人次,累计发放帮困金2亿多元;综合运用各项解困措施,使解困工作与发展生产、 调整结构和开展生产自救相结合,各级失业保险机构为14万名失业职工和30万名困难 企业职工提供生活救济,支出救济金比1996年增加5000万元,确保了失业职工的基本 生活。 三、劳动工资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按照国家“限高、保低、适度增长”的 要求,加大了对高收入企业和个人工资水平的调控力度,完善了“弹挂一体、分级分 类管理”办法,加强了企业工资管理和对经营者收入管理。到年底,全省城镇职工人 数937.6万人, 累计发放工资总额580.4亿元, 职工平均工资6241元,比1996年增长 7.4%,剔除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因素,实际增长4.1%。全省地方国有企业职 工人数318.9万人,累计发放工资总额167.6亿元,职工平均工资5285元。 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 相结合的改革办法, 参加统筹的497万名职工已全部建立了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覆盖 面进一步扩大,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参保率达98%。建立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人均月离退休费提高到449元。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的原则,确定了57个县、市区作为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其中46个县、市医疗改革 方案已进入实际运转, 220万名职工参与了改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继 续深化,全省51个县、市、区根据工伤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工伤 保险制度改革;2.6万户企业的530万失业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全省12个市地进行了 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度继续提高,已达125个县、市、 区。通过社会化途径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万人。 五、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劳动关系调整与劳动监察工作全面展开。省劳动厅首次 设立政策法规处,劳动法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项普法、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工 作从建规立制入手,全面展开,劳动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按照进一步深化劳动 用工制度改革的要求,1997年,在巩固和完善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同时,重 点推进乡镇、 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到年底,全省有800万职工签订了劳动 合同,占应签职工总数的98%,乡镇、私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也已占同类 企业职工人数的91%。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实行劳动年检制度,并 于5月份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月活动。据统计,共有29831户企业参加了年检,占企业总 户数的76.8%,通过年检,共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3442份,督促用人单 位签订、鉴证劳动合同12万份,清退集资和风险抵押金1397万元。健全劳动争议仲裁 机制,一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36件,结案4151个,结案率达到95%,建立劳 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1万个,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六、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有新的进展。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原则,在工作中更加 注重培训与就业工作相结合。到年底,共有技工学校350所,高级技工学校6所,在校 生20.2万人, 在校生人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有110万人次参加了各类职业技术培训, 30万人经过考核、 鉴定获得了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评聘技师3826人。举办了4个行 业、 9个工种的省级技术比赛, 13.5万人参加了基层的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建立了 “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1997年度评选“山东技术能手”62名,其中5人被评为 “全国技术能手”,1人被授予“中华技能大奖”,其数量在全国处于前列。 七、劳动安全生产工作明显好转。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的综合管理与监察,加大对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监控,职业安全卫生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1997年,全省非 矿山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371起, 死亡302人, 重伤144人, 分别比1996年下降 14.02%、23.08%和29.11%。矿山企业事故174起,重伤51人,分别比1996年同期下 降1.7%和8.9%,经济损失下降44.2%。 省劳动厅专栏组稿人:管世隆 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