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经济促政治”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鲁台经贸合作又有新的发展。 1997年全省新批台资项目202项, 总投资额3.1亿美元, 合同台资额2亿美元; 截止 1997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3676家,总投资额61.2亿美元,合同台资额30.5亿美 元,累计开业1746家。全省台资企业发展平稳,经营良好,台商投资心态日趋成熟, 台资投向更趋合理。在这方面做的具体工作是:扎实有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台 招商活动。积极参与、组织协调了1997年的青岛经贸洽谈会、潍坊鲁台经贸洽谈会、 烟台APEC博览会、济宁孔子文化节经贸洽谈会等,在吸引台资、招徕台商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尤其是潍坊鲁台经贸洽谈会辐射范围越来越广,在岛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其次是重视做好大台商和重要团组的工作。省和各地先后联络、邀请台湾重要台商和 团组数十个,如润泰、联华、宏、神通等大财团来我省青岛、烟台等市考察,对在 台湾岛内宣传山东、扩大影响、促进鲁台间的经贸合作和交流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再 就是重视台商投资园区建设。为集中对台招商,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济 宁、泰安等市先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设立了台湾工业园或台商投 资区。青岛市正筹备在平度设立山东海峡两岸农业开发投资试验基地。在为吸引台资 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各级台办较好地坚持了台商恳谈会制度, 经常走访台商和台资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一些市地建立了外经外贸专题例会制度和对外信息发布制度,设立了市长、专员 热线电话。为了多招商多吸引台资,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湾国胞投资保护法》,依法保障台胞合法权益。同时还开展了《保护法》的 执法检查,并认真受理台胞投诉,妥善处理了一些台资企业的纠纷,得到了台商的好 评。 二、 努力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鲁台交往交流更加活跃。1997年来鲁台胞73102 人次,全省赴台人员为3035人;其中因私赴台2937人,赴台交流39批98人;批准安置 定居台胞168人。 自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探亲以来,来鲁台胞43万多人次。全省 累计赴台人员12790人次。 赴台交流153批461人。共批准安置定居台胞1869人。鲁台 之间的交往交流日趋活跃。台湾体育界、科技界、教育界组团来鲁交流的项目都取得 了良好效果。我省组织赴台交流项目增多,赴台交流人员层次高、影响大、效果好。 省贸促会、省旅游协会、轻骑集团等赴台交流成效显著。特别是省贸促会考察团在台 期间受到台湾统一集团、联华实业有限公司和裕隆集团、华新丽华等大企业及齐鲁文 经协会、山东同乡会等的热情接待,考察团在岛内先后举办三次“山东经济与贸易研 讨会”,引起台湾工商界人士的强烈反响,考察团还与有关方面达成了一些协议。重 视做好台湾民间组织的工作,与之建立了联系渠道;妥善处理了突发事件,避免了负 面影响。从总体上说,我省对台交往交流工作做得积极、稳妥、有序,广交深交朋友。 三、多渠道地开展对台宣传,涉台教育逐步深入。年初请省领导同志通过海峡电 台向台胞发表了春节祝辞。 利用台湾《工商时报》组织山东专版,1997年共刊出7期 3.5万字、 50幅照片,向岛内工商界民众宣传介绍了我省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和优越 的投资环境。邀请台湾非凡电视台记者和“中央通讯社”记者,分别采访了第四届潍 坊鲁台经贸洽谈会暨第十四届潍坊国际风筝会和烟台APEC博览会等活动,在接待过程 中坚持“加强管理、积极引导”的原则,主动开展工作,尽量邀请记者多听多看,并 赠送有关资料,以加深台湾记者对山东的了解。各市地都把举行台湾形势报告会作为 涉台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台办的领导同志还经常到党校、大专院校和有关单位作报 告。在全省大、中专学校中开展涉台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对台湾的历史和 现实状况的了解,提高了他们对“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认识。抓住香港回归的有利 时机,举办了“迎香港回归,促祖国统一”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大众日报》、《山 东涉台工作》 发出答卷38.5万份,收到有效答卷2.5万多份,各地台办精心组织,在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了一次较为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 四、联络工作、台属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各市地普遍加强了对台属联谊活动的指 导,充分发挥台属在对台工作中特殊作用。各级台办积极支持、帮助台属勤劳致富。 1997年12月初召开了全省第二届台属代表会议,总结推广了一批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 选出了新一届省台属联谊会领导成员,李文全副书记、杜世成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 要讲话,会议开得圆满成功。 (范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