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教所获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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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劳教所是市属劳教所。自199 4年被司法部定为首批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试点单位
以来,他们统筹规划,团结拼搏,创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强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
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从矫正劳教人员恶习入手,强化对劳教人员的安全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和行业
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场所改造秩序持续稳定,1997年没发生劳教人员脱逃,杜绝了
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二是在坚持正常教育的同时,充分运用电化教学、心理矫治等现代化、科学化
教学手段,不断深化教育工作,并通过与社会联合帮教和办家长学校等形式,拓宽教育改造劳教人员
渠道。劳教机关、社会和家庭三管齐下,有利于劳教人员思想转化和促进教育改造质量提高。三是坚
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全面加强班子、队伍政治思想和廉洁勤政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
极性,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积极稳妥地进行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推行了全员聘任制管理,
形成“领导能上能下,干部能干能工,工人能聘能辞”的用人机制;加强在职干警的学历教育和岗位
培训,大胆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四是实行“统一领导,双轨运行,三产并进,
承包经营”的生产经营方式,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确保了生产经营稳步发展
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五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改善交通、通信、技术装备和场所设施,
建立了电视监控、电化教学和微机管理系统,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劳教人员生活和干警办公、生活设施
的水平,达到了军营式、校园式、花园式的要求。近几年来,该所先后被济南市委授予“文明单位”
“行风万人评先进集体”等称号;党组织被市直党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
党组织”称号;1995年司法厅命名该所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1997年又被司法部命名为“部
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并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