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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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取得明显成效
省物价局局长庞师义

1996年,各级政府及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强化价格监管,积极稳
妥地推进价格改革,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又适当疏导了价格
矛盾,为促进国民经济步入良性循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达到了为“九五”计
划开好头、起好步的目的。
(一)物价涨幅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为确保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各地进一步完
善了调控目标责任制。 3月省政府发出了《关于1995年物价调控目标完成情况和1996
年物价调控目标的通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和部门的分工,对全省17个
市地、21个省直部门下达了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各地政府根据省政府的《通报》要求,
普遍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负责、部门明确分工、齐抓共管、综合调控的目标责任体系。
各级物价部门也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通过采取定
期通报、例会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和考核,指导和督促有关方面采取得力措施,
确保调控目标的实现。全年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升7%,涨幅比上年回落7.2个
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9.6%,涨幅比上年回落8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
总水平上升9.6%,涨幅比上年回落8个百分点。全省17个市地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
全部控制在调控目标之内;12个省定调查县市,除临清外,都控制在10%的控制目标
之内。21个部门分工负责的13类商品,除中西药品、书报杂志外,都控制在目标以内。
初步步入了物价上涨率低于经济增长率的良性循环,为实现“九五”计划开了好头。
(二)价格结构调整计划顺利实施。为确保既实现价格调控目标,又能适当疏导价
格矛盾,缓解企业困难,全年着重加强了价格结构调整计划的管理,根据计划安排,
审时度势,适时疏导了部分价格矛盾,中央统一安排的主要有粮食、电力、铁路货运、
原油、成品油、邮政等调价项目;全省共调整了13种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是粮食
销售价格、地方小火电价格、民用自来水、管道煤气、石油液化气、水利工程供水、
化肥、 农药、纸张、中小学课本、中小学学杂费等,按年计划匡算,调价总额约7 0
亿元。这一年,农产品收购价格上升5.8%,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5.6%,工农产
品比价剪刀差在上年扩大4.3%的基础上,缩小了0.2%;原材料购进价格上升5.7%,
其中燃料动力上升14.1%, 其他原材料价格基本稳定;工业品出厂价格上升4.2%,
其中生产资料上升6.2%,生活资料上升1.5%。价格结构的调整,对调动农民生产积
极性,缓解企业困难,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调控物价的经济手段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及物价部门把调控物价作为一项
系统工程来抓,在认真贯彻中央“双紧”方针的同时,从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保证
供应等方面入手,加强综合调控。特别是全面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市长、专
员负责制,保证了市场供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年粮食产量达到4333万吨,肉、
蛋、菜、鱼等主要副食品产量都比去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为进一步搞好“菜篮子”
工程建设,经省物价局提议,省政府于11月份召开了全省“菜篮子”工作会议,研究
制定了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为保持“菜篮子”价格的长期稳定奠定了重
要的物质基础。为了增强政府调控物价的能力,各地进一步完善了“三金一储”制度,
特别是在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继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泰
安等5个市地建立价格调节基金之后, 威海市也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全省年度
价格调节基金总规模已达到5000多万元,在扶持“菜篮子”生产、平抑副食品价格等
方面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价格法律手段进一步完善。这一年,省政府分别以第63号和第68号令发布了
《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山东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
围绕贯彻实施这两个“令”,省政府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各地政府也相应召开了
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新闻发布会,物价及有关部门通过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开
展街头咨询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社会宣传活动,从而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价格
法律意识。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各级物价部门狠抓了价格法规的贯彻落实工
作,省物价局制定了餐饮、衣着、娱乐业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的实施细则,
济南、东营、聊城等市地相应制定了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各地在认真总结“二五”
普法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三五”普法教育规划。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提
高了物价部门在价格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加大了执法力度。
(五)农村物价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切实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全省上下着重
抓了两件大事:一是全面恢复县级物价机构。根据省编委的文件精神,到年底除个别
县之外,大部分县(市)物价机构已经恢复。二是全面加强了农村物价管理工作。全国
农村物价工作会议以后, 经省政府批准,6月份召开了全省农村物价工作会议,总结
交流了近年来农村物价管理工作的经验,表彰了17个先进集体和32名先进个人,部署
了进一步做好农村物价工作任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物价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地通过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不仅促进了县级物价机构的全面恢复,也大大加快
了乡、村两级物价管理网络的建设步伐。到目前为止,全省约有1/3的县市建立了乡、
镇物价管理组织,其中德州的大部分县市,以及肥城、荣成、汶上、莱西等县市的乡、
村物价管理网络,在农村物价管理中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整顿价格秩序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安定人民生活,各级政府及物价等有关部门针对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
问题,着重完善了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审监管制度,加大了清理整
顿乱收费的力度。省政府对粮油肉蛋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审监管
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省物价局对监审监管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狠
抓了贯彻落实。威海市配合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制定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价格管理
暂行规定》。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各级物价及有关部门结合收费年审,对涉
及企业和农民的铁路、交通、邮电、电力、劳动、保险、教育、医疗卫生、婚姻登记、
计划生育等各种收费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办法。青岛市,制
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管理办法》;潍坊市制定了《客运出租车运价管理暂行规定》;
临沂制定了《宾馆、招待所客房、会议室收费管理办法》等。针对房地产业收费多、
价格严重混乱的现象,济南、青岛、烟台等市加强了对房地产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初
步把房地产纳入了价格管理的轨道。
(七)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深化价格改革、整顿价格秩序,确保价
格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级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省统一组
织开展了农资价格、电力价格、口岸收费、铁路行业收费、中小学收费的专项检查和
物价大检查。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些单项检查。全省共查
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9万件,查处非法所得金额3.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1.7亿元,
其中退还用户0.8亿元,上缴财政0.9亿元。同时,各地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制度,
如淄博市建立了全市性的价格监督举报网络,制定了举报电话工作程序,并向全市人
民承诺实行投诉举报案件10日内查结制度,经市民投票,被市政府授予“群众信得过
市长公开电话”称号。

省物价局专栏组稿人:陈充 史成家 于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