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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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狱工作取得全面发展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李凤德
1995年,全省监狱工作突出开展“依法治监年”和“管理效益年”活动两个重点,
不断加强各项工作措施,整体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加强监管改造工作,监狱秩序保持持续稳定。全省监狱机关积极配合社会“严打”
斗争, 全年依法收押新捕判罪犯1万余人,在押犯达到历史最高峰。各监狱切实加强
狱政管理和敌情控制,不断强化以防逃和防重大恶性事故为重点的“五防”工作,落
实直接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控制,落实依法、严格、科学、
文明管理,确保了全省监狱场所持续稳定,年内罪犯逃跑率和发案率大大低于司法部
确定的指标,是全国最好的省份之一;全省监狱没有发生凶杀、哄监闹狱、集体暴力
脱逃和重大破坏等恶性事故。 滕州监狱连续12年、省第七监狱连续7年、省少管所连
续6年没有罪犯脱逃,烟台、鲁南、泰安监狱已连续5年没有罪犯脱逃。现代化文明监
狱的软件建设明显加强,同时加大了硬件建设的投入,部分单位的交通、通讯、监管、
监控设施和罪犯生活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防范能力大大增强。省第一监狱通过
了现代化文明监狱部级评审。
改进和完善教育机制,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全省押犯中有1.10万人
(次)获得文化结(毕)业证书,有1.92万人(次)获得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培训证书,大
多数罪犯掌握了一技之长,为刑满就业谋生提供了条件。教育改造工作效果显著,年
内有1.76万名改造表现好的罪犯获得减刑、假释奖励,有7928名罪犯被评为改造积极
分子,罪犯刑满前的改好率和抗改危险分子转化率分别保持在95%和50%以上。批准
了731名罪犯春节回家探亲和处理危难之事。 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全面展开,全
省各监狱先后建立了罪犯心理矫治中心, 有1万余名罪犯接受心理咨询,提高了教育
改造罪犯的针对性、 有效性和科学性。社会帮教取得新的进展,1995年共有113名党
政领导、英模人物和社会知名人士到监狱参观、视察、作报告,有3765名罪犯亲属来
狱进行规劝教育, 在押罪犯社会帮教签约率达到86.7%, 省第八监狱等开设了罪犯
“亲情餐厅”,有效地促进了罪犯的改造。
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范,
及时调整提高了罪犯生活费标准,各单位积极开展自种、自养、自加工,保证和提高
了罪犯的实物量标准。 罪犯的医疗卫生水平有新的提高,年内又有6所监狱医院达到
一级甲等医院。省监狱总医院还派出医疗队赴各单位进行巡诊。
监狱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为监狱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全省监狱系统开展了
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减亏增盈为目标的“管理效益年”活动,各项经济指标都
有了明显好转,经济效益回升,综合经济指标列全国同行业前列。省直单位完成工农
业总产值10.5亿元, 比上年增长32.1%。上缴税金和附加费6340万元,比上年增长2
1%。 农业生产战胜自然灾害,收获粮食1678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重点项目建
设取得重大进展,各监狱全年共完成投资2.74亿元。全省监狱系统有38项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通过鉴定,实现新产品产值9349万元,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
艺120项。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1995年,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依法治监年”
活动和学济南交警、学孔繁森活动,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下发了《党委会工作
规则》,进一步健全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促进了党委工作的规范化。根据《监狱法》
的规定,初步理顺了监狱领导体制,押犯单位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监狱长负责制。选
拔了13名年轻优秀干部充实监狱领导班子,各监狱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领导水
平和决策能力有新的提高。 加强了干警培训力度,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32期,培
训干警3.26万人(次),年内对176名监狱级领导干部进行系统轮训。加强了廉政建设,
年内有224起189人拒收现金、物品,价值达15.67万元。继续大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有26个单位和127名个人受到记功奖励, 40个五好大、中队受到表彰,12人被评为局
级个别教育标兵和能手,1人被授予全省劳动模范称号,1人被评为省拔尖人才。
“八五” 期间,监管改造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发展。全省共关押改造罪犯7万
余名,罪犯改好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全省押犯单位全部办成了特殊学校,其中有
5个单位被命名为部级特殊学校,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有7个单位办成了省级特殊学
校,累计有1.77万人摘掉文盲帽子,5.08万人获得小学、初中文化毕业证书,7.62万
人获得技术等级和职业培训证书,1447人获得业函刊大(结业)证书。《罪犯百分考核
办法》在实践中改革完善,被司法部推向全国;试行了犯人工资制、在罪犯中评聘技
术职称、创办集训大队、开展心理矫治以及评选服刑人员改造积极分子等活动,有效
地调动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罪犯的改好率大大提高,刑满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保持
在5%左右。5年间,监狱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完成了建设项目14个,新增产值2.87亿
元,新增利税1.32亿元。累计新增固定资产4.5亿元,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8.67亿元,
年均递增13.8%; 实现利税2.76亿元,年均递增23.97%;累计上缴国家税金2.05亿
元。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6%,中专
(高中)文化程度的占44.5%,中级以上职称的占37%。有14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
位,有151个单位(集体)和586名干警职工立功受奖。干警执法中的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业绩·人才·信息
[山东省劳改局更名为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改造罪犯工
作的需要,加强对监狱工作的管理,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规
定和司法部的建议, 于1月14日决定将山东省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更名为山东省监狱
管理局。3月8日上午,隆重举行了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揭牌仪式。
40多年来,全省先后成功地改造了包括战犯在内的50多万名罪犯。随着《监狱法》
的颁布实施,为使监狱工作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同国际行刑制度接轨,扩大对外交
流,劳改机关的名称已经不能包括监狱工作的全部内容,劳动改造作为刑罚执行活动
的组成部分,仅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把所有的劳动改造场所改称为监狱,将
劳动改造管理机关改称为监狱管理机关,更能准确地反映其本质属性,有利于突出监
狱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性质,强化对罪犯实施惩罚与改造的职能;有利于贯彻“惩罚
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更好地执行《监狱法》,加快社
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提高改造质量;有利于改革开放,加强同世界各国在
行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人类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作贡献。1995年,全省劳动
改造罪犯机关已全部更名为监狱。

[全面开展“依法治监年”活动]1995年,省监狱系统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狱法》,全面开展了以提高执法水平为核心,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规范罪犯
的改造行为、规范执法程序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监年”活动。首先,认真学习、宣
传《监狱法》。编印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汇编材料》和《学习监
狱法知识问答》,在全省押犯单位开展《监狱法》宣讲活动。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
局的领导带头上街宣传,解答咨询。省监狱管理局与山东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监狱法》
知识电视竞赛活动,通过卫视在省电视台播出。其次,在实现“三个规范”上下功夫。
各单位在学法的同时更注重执法,坚持用《监狱法》规范监狱的一切执法活动,增强
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制意识,依法管理教育罪犯;严格规范罪犯的改造行为,教育罪犯
增强依法改造的意识,把罪犯的改造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规范刑罚
执行程序,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同公、检、法机关的相互关系和职责分工,
主动协调和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为监狱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精心组织开展
“依法治监年”活动。年初,省局制定了开展“依法治监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验收
细则,年底对全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通过开展“依法治监年”活动,
一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大大提高。二是强
化了防范措施,加大了狱政管理力度,确保了全省监狱的安全稳定。三是加强了教育
改造工作,尤其是组织罪犯学习和对罪犯宣讲《监狱法》,引导罪犯正确行使权利,
积极履行改造义务,激发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省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工作成绩斐然]“八五”期间,省监狱系统紧紧围绕提高
监管改造质量和经济效益中心任务,遵循“面向基层,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
效”的原则,强化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培训,着力于布建“一网”(培训网络),开
展“两训”(政治文化培训、业务培训) ,着眼“三个提高”(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政
治素质、文化素质、执法水平) ,推动“全面发展”(监狱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思路,
坚持不懈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91年以来,全省用于监狱人民警
察培训方面的资金累计达670多万元; 全省有固定教室3000多平方米,课桌椅2000余
套,电教器材62套;省局专门制定了干警教育管理办法,年终对培训工作指标进行考
核。全省有94.4%的监狱人民警察参加了各种类型的政治理论教育,有84.2%的监狱
人民警察参加了岗位职务培训,占应训人数的98.9%。有3.61万人次参加了各种类型
的应急性、适应性短期培训。目前,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占全省监狱人民警
察总数的39.6%和44.5%,45岁以下的监狱人民警察基本都达到了中专(高中)以上文
化程度。省监狱管理局被省经委、省职教办、省总工会联合授予“八五”职工教育先
进单位。

[山东省第八监狱开设“亲情餐厅”]为了更好地贯彻《监狱法》,深化监管改造工
作改革,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教育感化罪犯,给罪犯创造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调动罪
犯的改造积极性,山东省第八监狱专门为罪犯开设了一处“亲情餐厅”,让部分改造
表现好的罪犯与来狱探视亲属共同就餐,以达到感化、挽救和激励罪犯积极改造的目
的。 “亲情餐厅”制定了严格的就餐制度,规定了准许罪犯与亲属就餐的8个条件:
当年被评为省级服刑人员改造积极分子的;被监狱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并享受专业技
术津贴的;当年被评为劳动能手、技术能手、革新能手、节约能手的;享受特宽和宽
管级待遇的;当月有立功表现、受到专项记功和表扬奖励的;当月被评为文明班组、
文明监室、三无班组、最佳队列,经民主推荐的代表;受到减刑奖励后,第一次接见
的;当年被选为监狱和大队积委会成员的。
“亲情餐厅” 开办以来, 受到罪犯及犯属的欢迎,在狱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亲情餐厅”按照既严格划定就餐范围,又灵活适度掌握的原则,收到了显著效果。
一是激发了罪犯的荣誉感,增强了加速改造的紧迫感。二是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多数罪犯为了享受到能在“亲情餐厅”与家人就餐的待遇,都更加积极地自觉接受改
造。三是增进了罪犯与家人间的感情交流,通过家人与罪犯一起吃团圆饭,做说服、
规劝教育工作的家庭帮教的新方法,促使罪犯更加安心改造,有利于罪犯的思想稳定。
1995年该监狱通过试行“亲情餐厅”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罪犯改造,狱内秩
序安全稳定,没有发生罪犯逃跑、凶杀等重大案件。

[山东省少年管教所获省级文明监狱称号]山东省少年管教所是省唯一收押改造未成
年犯的场所。1991年至1995年,少管所先后被中国关心教育青少年研究会、中国青少
年犯罪研究会评为先进单位,两次荣记集体二等功,1995年被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评为先进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文明监狱”。
多年来,该所认真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对少年罪犯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
原则,突出教育改造工作,保障了少年犯的合法权益。该所十分重视对监管安全工作
的领导,坚持实行所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干警现场直接管理,强化
狱内侦查工作,特别重视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依法、严格、科学、文
明管理,所内秩序一直保持稳定,1990年以来未发生少年犯脱逃事故,少年犯刑满释
放后的改好率达到97%。
该管教所1992年办成省级优秀特殊学校后,积极巩固办学成果,以创建现代化文
明少管所为奋斗目标,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改造工作。少年犯
入学率达到100%,到课率达到98%,自1991年以来先后有2202名和504名少年犯分别
获得文化、技术等级证书。该所在全国率先对少年犯实行分管、分押、分教工作,推
行了规范化管理、目标化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还创办了少年犯家长学校,开展了法
律咨询和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成立了少年犯职业中专和高中班,开展了“新三字经”
和成人仪式宣誓教育等特色活动。同时加强监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了有益于少年犯
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形成了社会、家庭和少管所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开放式
教育格局,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改造效果。
省少年管教所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监,努力加强廉洁勤政教育,加强新形势下
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对干警的文化、业务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创模活动,倡导文明新
风,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多年没有发生监狱人民警察违法乱纪行为和违反政策问
题,警察队伍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92%,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4%,警
察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对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

省监狱管理局专栏撰稿人:章奇立 王宝安
谢文广 陈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