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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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于1995年2月18日至24日在济南召开。与会代表901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赵志浩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计划委员会
主任林书香作的《关于山东省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黄可华作的《关于山东省1994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作的《山东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宇培杲作的《山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长风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赵志浩同志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山东
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通过了《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省级财政预算的决
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补选赵林山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懿诚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卢兆铭、孟云、赵玉兰、赵锦良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亭为山东省人民政
府省长,邵桂芳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1995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14至20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地方性法规51件(其中省里制定的20件,批准济南、青岛、淄博三
市的31件);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汇报20项;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00人,免职40人,接受辞职1人。
第十四次会议:1995年4月4日至8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财政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军成作的关于《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
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关于《山东省乡镇
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戴殿绅作的关于《
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及善作的关
于《山东省土地监察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测绘局局长杜兆管作的关于《山东省测
绘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省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济南、青岛、淄博三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6项
地方性法规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公安厅厅长孟庆丰作的关于全省社会治安情
况的汇报,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及善作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张伟龄作的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汇
报。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决定、《济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青
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淄博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决定。会议决
定任命张传林为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传升为山东省人事厅厅长,决定免去
孟云的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张宗亮的山东省人事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
了法院审判人员4人,免职7人;决定任命了检察院检察人员17人,免职1人。
第十五次会议:1995年6月7日至14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
会秘书长王懿诚作的关于《山东省依法治省五年规划》(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
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关于《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珠作的关
于《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农村经济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兆新作的关于《山东省土地监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
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义德作的关于《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公安厅副厅长曲植凡作的关于《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修正
案)》(草案)的说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成希瑛作的关于《山东省经纪人管理条
例》(草案)的说明,省军区参谋长李浩泉作的关于《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草
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济南、青岛、淄博三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5项地方性法规的报
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物价局局长逄镜瓒作的关于市场物价工作的汇报,省城乡建
设委员会主任赵克志作的关于依法进行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东省依法治省五年规划〉的决议》、《山东省乡镇人民
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地监
察规定》、《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民营科技企业
管理办法》的决定、《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
》的决定、《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的决定
和《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会议决定任命韩寓群、杜世成为山东省人民
政府副省长,林廷生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邵桂芳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职务;决定任命检察院检察人员14人,免职1人。
第十六次会议:1995年6月23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罢免刘延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第十七次会议:1995年8月8日至16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法制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琪作的关于《〈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
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新璋作的关于《山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盛林作的关于《山东省征
兵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室主任
袁文光作的关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
施细则〉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赵杰臣作的关于《山东省电力
设施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单兆众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草案)的说明,省农业厅厅长杲宪庆作的关于《山东
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延谟作的关于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
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济南、青岛两市人大常
委会报送的5项地方性法规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李春亭作的关于今年上半
年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黄可华作的关于山东省1994年财政决算
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新璋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
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9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爱陈建国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的决定》、《山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
干规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
则〉的决定》,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城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
的决定、《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济南市公民义务献血办法》的决定、《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山东省环卫工人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
了法院审判人员32人,免职10人。
第十八次会议:1995年10月6日至12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义德作的《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珠作的关
于《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袁波作的关于《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守璞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永昶作的关于《
〈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郭新璋作的关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
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省审计厅厅长方向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办法》(草案)的说明,省交通厅厅长朱正昌作的关于《山东省道路运输
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景铎作的关于《山东省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复作
的关于《山东省标准化工作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
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济南、青岛、淄博三
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6项地方性法规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朱广新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局长成希瑛作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
况的汇报,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文然作的关于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省政
府侨务办公室主任李奎林作的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建宗作的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
东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委鲁普发[1994]12号文件执行情况的报告。会上,李振主任就学
习贯彻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
山东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条例》、《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省人大
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的决定、《济南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
理办法》的决定、《济南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的决定、《青岛市应缴公物处
理办法》的决定、《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
》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辛允岩为山东省林业厅厅长,刘宗元为山东省贸易厅厅长,
张长森为山东省文化厅厅长,王曙光为山东省海洋与水产厅厅长;决定免去张德民的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职务,于占德的山东省文化厅厅长职务。
第十九次会议:1995年12月7日至14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财
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新璋作的关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审批监督的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赵军成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
的报告,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珠作的关于《山东省道路运
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新璋作的
关于《山东省标准化工作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守璞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成希瑛作的关于《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法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山东省物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建议》审议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济南、
青岛两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6项地方性法规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司法厅厅长
梁德超、省劳动厅厅长牛耀宗、省农业厅厅长杲宪庆的述职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
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李万柱作的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
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关于《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
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刘守璞作的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汇报,省司法厅厅长
梁德超作的关于全省实施“二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长风
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办大案要案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外事办
公室副主任王佑臣作的关于我省与越南广南--岘港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议案的说明。
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山东省关
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的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办法》、《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山东省物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决定》,通过
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决定
、《济南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决定、《济南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的决定、《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的决定、《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的决定、《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视察
组《关于视察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东省1996-2010年
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的决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与越南广南--岘港省建
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于学田为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徐炳煦
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张建国为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厅长,决定免去赵春兰的山东省监
察厅厅长职务,李燕潭的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了检察院检察人员1
1人,免职3人。
第二十次会议:1996年2月6日至9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城乡
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珠作的关于《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
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新璋作的关于《山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林业
厅副厅长李生瑞作的关于《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草案)的说明,省经济委员会副主
任李邦秋作的关于《山东省口岸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法制工作室主任袁文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青岛市人大常
委会报送的3项地方性法规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懿诚作的关于提请补选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林廷生作的关于省政府系统办
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朱广新作的关于补选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懿诚作的关于召开省八届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
通过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列席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范围》(
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通过了《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办法》,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的
决定、《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决定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了检察院检察人员1
人,免职4人。

[省人大常委会日常主要工作]一、传达贯彻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1995年3
月21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省直机关领导干
部大会,传达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大会由省人大常
委会主任李振主持。省委副书记李文全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马仲才、省政协主席陆懋曾分别传达了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
协八届三次会议精神。省委书记赵志浩就会议的学习贯彻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在传达
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时,马仲才副主任讲了五点:1994年我国改革和建设的重
大成就;坚决控制物价上涨幅度;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赵志浩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运用多
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深入地学习会议文件,特别是李鹏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各级领导同志不仅要带头领会文件精神,而且要十分重视做好对干部群众的宣传辅
导工作。要通过学习和宣传,真正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
一到会议的要求上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努力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1995年,常委会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把立法工作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质量,
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立法任务。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和批准地方性法规51件,其中省
里制定的20件,批准济南、青岛、淄博的31件;经济类法规32件,占60%以上。常委
会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立法计划的制订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省情的研究,对各部门上报的立法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
性进行了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立法项目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法律体系的要求,又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从而提高了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
性。二是重视和加强立法的调查与协调工作。一些重要法规,在常委会初审提出意见
之后,都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作出相应修改。对有重大
分歧意见的法规,不急于表决,待协调一致,经充分讨论取得共识之后再审议通过。
三是重视和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研究
探讨地方立法工作中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力求使所制定的法规既体现法制统
一的原则又符合本省实际。四是重视和加强立法的前期基础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在立
法议案提请审议之前,积极参与,提前介入,准确地把握立法重点和难点,采取有效
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起草过程中。这些措施保证了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
常委会还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先后就保险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律师法、行政
处罚法等20余部法律草案,及时征求和报送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为适应党和国家总形势和总任务的需要,省人大常委
会积极行使监督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年来,先后组织
了14次视察检查活动,对12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听取审议了“
一府两院”20项工作汇报和部分省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各专门委员会也都进行
了相应的审议和视察检查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内务司法工作进行监督。常委会及时认真地听取并审议了省公安厅《关于
全省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
、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情况的
汇报》、省司法厅《关于“二五”普法情况的汇报》。为提高审议质量,收到更好的
监督效果,法制委员会在提请常委会听取汇报前,坚持做到督促帮助汇报部门做好汇
报的准备,组织力量围绕汇报内容进行调查、检查或视察,收集有关情况,提供常委
会审议时参考。在19次常委会上,还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梁德超、省劳动厅厅长牛耀
宗、省农业厅厅长杲宪庆的述职报告。常委会综合了委员们对三位厅长的评议意见,
在充分肯定成绩和工作表现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希望和建议,然
后转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这一做法促进了监督工作的深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制
委员会还先后听取了省公安厅《关于城市巡警队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全省消防
工作情况的汇报》、省司法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宣传、贯彻情况的汇
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切实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把执法监督放到重要位置,积极组织了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996年7月上旬,法
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分三路对济南、青岛、潍坊、泰安、济宁、德州等6个市贯
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向第17次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在充分肯定
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思想认识、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参政议政、工会经济财产等
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审议后,由省人
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报告转省政府、省总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落实。8月下旬和9月
上旬,法制委员会又组织委员们分三路对淄博、滨州、枣庄、菏泽、烟台、威海等6
市地及所辖10个县市区,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视
察,委员们深入了解了6市地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并向当地作了反馈。视察
后,以常委会视察组的名义向第18次常委会写出了有情况、有分析的视察报告,在充
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
行政、加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强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
等5个方面的建议。常委会审议后转省政府、省法院等机关研究落实措施。
2.围绕财政经济工作进行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及人大财经委员会围绕人民群众
关心的重大问题,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为加强《企业法》、《
公司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
例》的贯彻落实,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7月中旬,由马世忠副主任带队、财经
委部分委员组成调查组,对青岛市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查。对青岛
市企业改革取得的重大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求他们认
真学习《公司法》,全面准确地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
和决心;注重改革的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加大政企分开的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加快立法步伐,加强执法监督,为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财经委
的调查报告以办公厅请阅件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得到了肯定和重视。为使《外贸法
》的贯彻落到实处,7月中旬,值《外贸法》颁布一周年之际,财经委听取了外贸委
贯彻《外贸法》的情况的汇报,并赴烟台等地对《外贸法》贯彻情况进行了调查。发
现在立法和执法上,还存在法规不配套,执法力度薄弱等问题;在外贸工作上,存在
出口成本上升,退税拖欠,贷款利率高及出口企业资金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
财经委指出,要加快与《外贸法》有关法规的立法步伐,加大宣传《外贸法》的力度
;转变经营观念,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贸运行机制。这些建议得到省外贸
部门的重视,有力地促进和支持了外贸工作的开展。1995年一季度以来,全省物价涨
幅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的稳定发展。为稳定好物价,实现全
省物价控制目标,4月份省人大财经委听取了省计委、省经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市场形势、物价情况、风险基金的建立使用情况的汇报,并分两路赴济南、德州
、青岛、烟台对全省物价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强调指
出:今后物价工作要在提高思想认识,增加有效供给,整顿流通秩序,健全价格体系
和法制建设上下大气力,尽快把物价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这些建议得到各方面的肯定
。财经委及时主动的监督检查,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完成物价控制目标打下
了较好的基础。统计数字不实一直是全省上下比较关注的问题。虽然我省颁布了《山
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但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除了统计手段和方法还不
适应外,与“数字出官”的不合理机制有重大关系。年初,财经委专门听取了省统计
局关于我省强乡、强县统计考核工作的汇报。针对一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对强乡、
强县考核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等问题,强调统计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统计法》和我省《统计管理条例》,完善指标考核体系,依法加强对
统计工作的管理。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常委会还加强了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
,认真实行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的转变。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报告后,及时收集代表们的意见,对两个报
告草案进行了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财
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报告针对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把农业放在经济
工作的首位,坚决控制物价涨幅,依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努力提高经济增长
的质量和效益,踏实有效地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社会事业协
调发展;严格执行税收法规,从严控制支出,保证重点项目需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增值等建议,特别是对棉花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向省政府提出了调整计
划的建议。8月份,召开了3次财经委员会会议,听取省计委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到2010年规划纲要》的汇报和省财政厅《关于1994年财政
决算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又听取审议了上述两个报告。委员们要求,要在
客观评价过去十五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山东实际,把《计划纲要》的重点
放在“九五”计划上,在总体上要服从全国统一布局;要把强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
,提高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质量放在“九五”规划的重要位置;要突出科技在经济增
长中的作用;要大力发展卫星城市,重点发展一批有实力的中小城市;要坚持依法理
财治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从严控制支出;要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其保值
增值等。这些建议引起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
3.围绕农村经济工作进行监督。一是抓住《农业法》贯彻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听
取审议省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及省人大常委
会关于实施《农业法》视察情况的报告。二是抓住《农业法》贯彻实施中的重点、难
点问题,于1995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由主任、副主任带队,组织10个视察组,对1
1个地市集中进行了一次视察。这次视察,针对农业投入不足、农民负担出现“反弹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被削弱等问题,向省政府提出了
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视察情况专门向省委写了报告。通过
这次视察活动,促进了我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农业基础地位认识的提高,进
一步推动了增加农业投入、保护耕地粮田、尽快恢复和健全农技队伍等项工作的开展
,有力地遏制了农民负担继续加重的势头,在全省范围内促进了《农业法》的宣传、
贯彻和实施。三是抓住《农业法》贯彻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土地问题是关系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我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土地后
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正在日趋尖锐。为此,农村经济委员会在如何加强土地管理、
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确保粮田面积和粮食有效供给等方面,听取了省土地管
理局、农业厅、农委、畜牧局和粮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与他们共同进
行探讨研究。然后,又深入到农村,察看现场,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倾听他们
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写出调研报告,对全省土地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强调要着重
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即: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关系,粮田与经济田的关系,稳
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生产要素流动的关系,耕地的节流与开源的关系,土地
使用制度改革与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并且以大量数据的典型事例对这五个方面
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论证,在充分肯定我省土地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指出了
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
4.围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一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环境保
护工作的监督。1995年8月下旬至9月底,常委会组成5个检查组,由主任、副主任带
队,分别对青岛、淄博、潍坊等7市地及所属25个县(市、区)贯彻执行《环保法》的
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地)县(区)负责同志的汇报,实地察看了44个
工矿企业及部分水库、河道断面的污染治理情况,与部分基层干部、企业厂长经理、
科技人员等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检查结束后,常委会又于10月份听
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国策的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认真落实
环保规划、政策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快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推
动全省环保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加强了对有关城建及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
检查。一年来,常委会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分别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
况进行了重点抽查。4月11日,对济南铁路局贯彻实施《铁路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就进一步加强《铁路法》的学习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5月8日至
19日,对济南、枣庄、烟台、威海、泰安、日照、莱芜7个市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
》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
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对全省港航建设和发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进行了分析,提出了4点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并已批转省计
委、省交通厅研究办理。7月24日至28日,对济宁、泰安、临沂、枣庄、济南、淄博
和滨州等7个市(地)及其所属14个县(市、区)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集
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写出了调查报告。省
政府转发了这个报告,要求各市地参照执行。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交通厅、电力
局及青岛、威海、临沂、东营、枣庄、泰安等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5月份,还对济南市的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等风景名胜
区遭到破坏的情况,多次实地进行了调查,并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逐步
解决好这些问题。三是深入开展“齐鲁环保世纪行”活动。1995年,省人大城建环保
委员会继续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局等13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齐鲁
环保世纪行”活动,省及中央驻鲁14家新闻单位先后派出50余名记者,组成5个采访
团,对13个市地、近70条线索进行了采访和报告。共刊发播出各类稿件200余件次,
突出宣传了领导重视抓环保的典型,报道了潍坊市3个一把手共同抓环保的经验;加
强了对一些面貌变化大的企业和单位典型的宣传;对一些反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较
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
5.围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教育
法》之后,常委会会同省政府、省政协召开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加的贯彻实施《
教育法》座谈会,苗枫林副主任到会讲了话。会后,各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教育法》
。为了做好《母婴保健法》的学习宣传,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省卫生厅、省妇联
联合下发了学习通知,组织了电视讲话,召开了研讨会,促进了《母婴保健法》的贯
彻实施。1995年是国家《科技进步法》实施两周年,是省《科技进步条例》实施一周
年。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到烟台、淄博、滨州等市地检查“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
情况。检查的重点,主要是科技投入、科技队伍建设与管理、国家星火计划的实施等
关键问题。检查结束后,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一法
一条例”执法情况的报告,此后又在全国”科技兴市”座谈会上作了发言,受到与会
领导和专家的肯定。为了搞好文化市场的视察检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于6月份
,分3路对济南、青岛、淄博3市的文化市场进行了初步检查,并支持文化厅在全省范
围内对文化市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于10月下旬至11月
上旬,由李振主任以及苗枫林、郭松年、徐建春、严庆清、徐学孟、赵林山等副主任
带队,分6路赴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和临沂等市进行了视察。这次视察充
分肯定了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6.围绕民族侨务外事工作进行监督。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及省人大民族侨务
外事委员会先后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事工作、民族工作以及华侨学
校教育等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省与越南广南--岘港省缔结省际友好关系
的议案。在审议中,委员们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侨务、外事工作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如针对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把全省7
0多个少数民族贫困村和尚未脱贫的民族乡镇,纳入全省的扶贫计划;不仅要解决好
贫困县内少数民族的扶贫问题,还要分批分期解决好非贫困县内的少数民族的扶贫问
题;要通过开展“科技扶贫”从根本上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对如何做好外事工
作,委员们也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有:要进一步提高对外事工作地位和
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我省的对外宣传工作;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对外交
往工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外友好城市的工作;要加强对外事工作的宏观管理等

此外,常委会的外事活动也比较活跃。在组团出访方面,1995年11月份,由省人
大常委会马仲才副主任率领的中国(山东)地方官员代表团,访问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取得了圆满成功。另外,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还曾三次安排部分人员随省里其他团组
出访德国、韩国和新加坡等国家。在接待来访方面,先后接待了以议长迪亚洛为团长
的马里议会代表团,以新西兰华侨农业总会总书记谢桂亮为团长的新西兰侨领代表团
,还有韩国庆尚南道教育委员会代表团,澳大利亚南澳洲友好访问团,马来西亚海鸥
集团旅游团,日本和歌山市议员联盟友好之翼访华团和美国驻华大使二秘、欧洲时报
总编等。1995年8月,全国人大召开了外事工作座谈会。为了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
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民侨外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就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机构的
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1、继续贯彻《代表法》,
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一年来,常委会把继续贯彻代表法和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积极
为代表执行职务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利用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三周年
之机,推动代表法的贯彻。4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了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
三周年座谈会。参加会议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从加大宣传
力度、提高代表素质、搞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
代表法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
贯彻代表法的重要意义,继续抓好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要求把实施代表法的重点放
在协助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上,切实做好为代表执行职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是积极做好人代会闭会期间为代表服务的工作。结合全省实际,先后两次向省人
大代表小组提出活动内容建议,并积极组织、指导好代表小组的活动。5月中旬分两
片召开了省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学习工作交流会,学习了代表法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
法、选举法,交流了工作经验。按照代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常委会坚持邀请
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重要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重
大活动吸收代表参加等制度,进一步密切了同代表的联系。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之前
,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省人大代表,就1995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
况,农业法、教育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执行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菜篮子”
、“米袋子”工程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视察,为代表审议人代会的报告摸清了情况。三
是认真做好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常委会对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
表们提出的36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除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外,还于1995年8月组
成检查组,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了代表建议和采纳代表建议改进工作的情况进行了
检查,并通过新闻媒介,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宣传,将代表提出的群众
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承办部门解决的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2、了为支持和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继续坚持了重大决策和重
要活动及时向市、县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和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
志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通过召开全省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会)主任座谈会,举
办全省第七期地方人大工作研讨班,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与市、县人大常委会采
取共同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密切了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明确了
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常委会在
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这一规
定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还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人,免职40人,接受辞职1人。
在任免工作中,改革了颁发任命书的方式,增强了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精心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全省乡级人民
代表大会的代表在1996年3月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为此,报请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
委会党组《关于1996年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常委会还通过
了有关的规定,修改和补充了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培训了
骨干,召开了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多次到各地检查指
导,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问题。在换届选举中,各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
依法办事,坚持选民联名提出候选人和差额选举的制度,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次换届选举,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了乡镇人大代表的
素质,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
五、努力搞好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在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认真组织
中央驻鲁及省直新闻单位做好大会的报道工作。在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组织
了山东代表团的宣传报道工作,为《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电台以及其他全
国性报刊提供稿件160多篇(件),会后还举办了反映代表在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活
动的图片展。1995年3月至7月,组织了我省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的活动,共征集稿件
118篇。经评定,有10件作品获一等奖,29件作品获二等奖,31件作品获三等奖;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了我省参加全国第五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的作品6
件,其中有4件作品获奖;编辑出版了《山东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选(199
4-1995)》一书,20余万字。与此同时,常委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还认真组织开展了
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多次派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以及有关省市人大举办的人大建设和
工作理论研讨会,并提交了论文。
六、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一年来,常委会把高质量地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
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护人民群
众合法权益和为法律监督服务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认真处理了大量的人民来信来访
,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3220件,接待来访2257人次;二是圆满完成了全国人大、
省人大八届三次会议期间的人大信访工作任务,保证了“两会”的顺利进行;三是对
信访中反映的一些大案要案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四是进一步加强了人
大信访调研和信访宣传工作。通过这些工作,督促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和纠
正了一些违法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常委会
于1995年底召开了第四次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四届五中全
会和第二次全国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如何搞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和探讨。

(陆健夫 邹光)

1995年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
干部名单
赵林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懿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卢兆铭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孟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玉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锦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春亭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邵桂芳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韩寓群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杜世成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林廷生山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传林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杨传升山东省人事厅厅长
辛允岩山东省林业厅厅长
刘宗元山东省贸易厅厅长
张长森山东省文化厅厅长
王曙光山东省海洋与水产厅厅长
于学田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徐炳煦山东省监察厅厅长
张建国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