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寨遗址位于县城东北8.5公里菜园集乡庄寨村北200米处。西为芦苇塘,北临黄河大堤。遗址南北80米,东西20米,总面 积1600平方米。该遗址地势平坦,北半部有庄子墓,南部为庄子观。根据1963年4月文物工作者勘探,该遗址有两个文化层。第 一个文化层从地表到2.7米深处,土质为沙土,土色为灰色,遗物有饰粗、细绳纹的灰陶片和饰细绳纹、弦纹的红陶片,从器形 上看有鬲、罐等。属商、周文化层。第二个文化层从地表2.7米以下至3米处,土质为粘土,土色为黑灰色,遗物有方格纹、篮 纹灰陶片。此层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层。由此推断该遗址的文化层堆积3米左右,其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 1984年11月被东明县人民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地原为一堌堆,高约2米,面积3亩左右,后经黄河决口及复堤取土,堌堆逐渐被削为平地,现位于北部的庄子墓仍高于 其他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