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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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气象服务】   2014 年,县气象局重点做好公共气象服务,要求业务值班人员增强工作主动性,遇有重要天气过程,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优势,以最快的速度把预报意见发送给县领导和有关部门,遇有重要、转折性天气过程,气象部门主要负责
人亲自向县主要领导汇报,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在重要天气过程结束后及时将实况信息上报,让县领导准确掌握全县的
雨情、灾情。

   【人工增雨作业】   2014年,县气象局分别在2月5日、17日,4月11日、18日、25日,6月19日,7月29日进行7次人工增雨
作业,增雨效果显著。4月18日普降中雨,过程降水量达16.9毫米,缓解了旱情。4月25日普降大雨,过程降水量达32.7毫米,
旱情完全解除。7月29-30日,过程降水量达106.2毫米。

   【防雷安全监管】   2014年,县气象局认真履行《气象法》赋予的防雷电安全监管职能,针对东明县化工企业众多、防雷
检测任务繁重等问题,于3月初开始,对全县重点企业进行防雷电安全检测和综合评估,同时加强科技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工作
流程,营造防雷安全环境。

   【气象业务管理】   2014年,县气象局在气象基础业务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督促业务人员加强
基本功训练,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质,要求做细做实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数据,全年未发生一个错
情,无任何责任性事故,报表全部合格,预测预报业务质量明显提高。

                                    附:2014年东明县气候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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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  │                      │                    │                      ┃
    ┃时间                  │平均气温(℃)        │降水量(毫米)      │日照时数(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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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         2.6          │        0.0         │        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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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         1.9          │        24.8        │         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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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         11.9         │        3.2         │        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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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         16.1         │        55.5        │        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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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         22.6         │        47.4        │        2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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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         25.9         │        12.0        │        1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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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         27.4         │       123.5        │        2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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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         25.2         │        52.3        │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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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         20.9         │       183.9        │        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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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月         │         17.3         │        9.2         │        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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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月         │         9.1          │        27.3        │        1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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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月         │         2.2          │        0.4         │        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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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         │        15.3         │       539.5        │        2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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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2014年,县气象局高度重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密切关注气象局西面的“龙脉庄园”小区建设,
主动与县规划部门沟通,参与项目的规划论证;与开发商多次座谈,宣传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并对开发商下达《关于
龙脉庄园项目应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通知》;积极向上级气象部门及县政府汇报,向县政府呈报《东明县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
探测环境的请示》,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30日,分管县长召集气象、规划、开发商及项目指挥部成员参加的协
调会,实地测量距离,重新修改规划,有效保护了气象探测环境。
                                                                  (供稿:江玉国  张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