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琳,生于1971年10月,东明县人。1993年7月毕业于烟台师范学院,作为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和在职研究生,安排到 东明县城关镇工作,历任城关镇团委书记、副科级信访员,焦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三春集镇党委 书记。2006年5月任菏泽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工作期间,1995年被共青团山东省委评为优秀乡镇团委书记、在青春立功活动中被团省委授予二等功。1999年在菏泽市水利 工程会战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三等功。2002年在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中被省人事局、统计局评为先进个人;被市人事局、林业 局评为市林业生产先进个人。2003年在黄河抗洪救灾工作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三等功。2004年在平安东明建设工作中被县委、 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县十大杰出青年;被市委、市军分区评为党管武装好书记;被省妇联评为“省三八红旗手” 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