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 清代,东明没有专门交通管理机构。民国时期,由县署建设局兼管道路 和黄河渡口。 1949年, 东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内设交通运输。1956年1月,建立交通科。1959 年7月,改为交通局,同年,全县9处公社建立了运输站,1965年9月,复改为交通科, 下设路政股、 运输股、秘书股、运输管理站。1968年3月改为交通革命三结合领导小 组,1972年恢复交通局。 1985年,交通局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人秘股,工作人员共22人;下属 机构有联运办公室、运输公司、航运公司和7处运输管理站。 公路管理站 1961年,县建立东明公路工区,隶属于兰考公路段。1963年,建东 明县公路段, 下设4个道班,共33人,隶属于黄河开封公路总段。1964年,建东明县 公路站,隶属山东菏泽地区公路段。1985年,公路下设路政室、财务室、征收室、机 械班、办公室、炼油厂(沥青),有干部、职工53人。下辖城关、油厂、陆圈、沙窝、 刘楼、三春、马头、东明集、大屯9个道班,养、护路工40人。 交通监理站 1975年,成立交通监理站,系菏泽监理所派出机构,县交通局代管, 其职责是负责办理车辆牌照,定期检车和审车,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并处理交通事故。1985年,全站有工作人员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