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恶习流弊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6&A=1&rec=91&run=13

赌博
赌博,以钱、物比输赢,在旧社会流行很广。赌博方式有“下宝”、“摊牌久”、
“打贺子”、“纸牌”、“打麻将”、“抓骰子”等。新中国成立前,村村有赌场,
集会有赌棚,多是些不务正业的人开赌场,以“吃头钱”发财。惯赌者有的倾家荡
产,有的因赌博输钱去偷盗抢劫。赌博场内,勾心斗角、打架斗殴、胡作非为成风。
清代,官府不禁赌。民国时期,政府虽有令禁赌,但官兵、土豪劣绅都以赌博为乐,
城乡仍然盛赌。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采取各种措旋,禁止赌博,取缔赌场,赌
博之风大有减少。但少数人暗地打麻将、打牌久、当纸牌等,仍有活动,下钱比输
赢。有的赌完输赢,大吃大喝,造成经济困难和精神痛苦,影响社会治安。
吸毒
巨野县吸毒品者,在1840年鸦片战争前就较为流行,城乡皆有,多是官府和富
豪之人。主要是吸大烟(即鸦片)、海面(大烟与海洛因合制品)等。都是英、美等帝
国主义入侵而来毒品。民国初期,巨野县内有零星种植大烟,一供药用,二供人吸
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严禁种植大烟和吸毒,至“文化大革命”前,已无吸
食大烟、海面的人。1980年以来,又有少数人在责任田内偷种大烟,供毒品贩子高
价收买。县政府和公安部门不断查禁。
缠脚
清代,妇女从七、八岁就开始缠脚。用布缠紧脚趾限制生长,成年妇女以“三
寸金连”为美。民国时期,政府曾下令禁止缠足,除城镇妇女和女学生放脚外,乡
村妇女仍以缠脚为俗。新中国成立不久,妇女缠脚已彻底革除。
男尊女卑
重男轻女,始于父系社会,千百年来,形成一种男尊女卑的社会恶习。主要表
现:
妇女在社会上没有政治地位。妇女在经济上没有支配权。
1949年前,巨野三次选举都规定妇女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妇女没有言论自由权。
妇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拿妇女当商品买卖。
拿妇女做玩物任意侮辱。
用妇女当丫环、仆女做奴隶。
一夫多妻。
一男霸占多女。
婚姻妇女不能自由做主。
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
妇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活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
妇女在家庭挨打受气,不准还手。
生孩子喜儿厌女,俗称“养儿传后代,养女赔钱货。”
寡妇不准改嫁,名为“守节”。
买卖婚姻只许男买女做妻。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得到彻底翻身和解放。男女平等自由,在社会和家庭享有
同样的权力和地位。但在某些人中,仍存有重男轻女的旧思想。
打架斗殴
因一言一事不合,双方争执不下,常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旧社会村与村之间、
族与族之间不合,习惯以青少年结队摆阵掷泥蛋、砖瓦片、打弹弓,成年用棍棒、
铁锨、红缨枪杆子等,作斗争,争高低。人与人之间不和,先骂后打,有的拳打脚
踢,有的动刀动枪,常有打死人现象。农村中常有:因争地边子打;因牲畜啃庄稼
打;因邻居不和打;因妯娌不和打;因孩子闹架打;因分家不满意兄弟们打;因死
老人摊东西不一打,因争继承财产打;因事商议不成打、因男女关系打;城镇也常
有骂人、打人现象。有的结成“青红帮”、“三番子”、“把兄弟”等。合伙打架。
在“文化大革命”中,巨野两派群众组织都有杆子队、敢死队,经常上街游行示威,
发生多次武斗事件,打死打伤数十人。参加打架斗殴的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影响很
坏,群众极为反对。1980年后,县城、乡镇和不少村庄,少数青少年拉帮结派,经
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几十人不等。广大群众深恶痛
绝,党和政府不断采取编台治理措施,制止打架斗殴现象。
偷盗
新中国成立前,偷盗、抢劫、拦路、抄家、架户(迫害人质以要钱财)等恶习很
盛。有的人是土匪,有的是惯偷,有的是流窜犯,有的是赌博鬼,有的是流氓、吸
毒的大烟鬼等。巨野西部太平集乡,在旧社会就有人以“掏包”偷盗为业。新中国
成立后至1970年,公开抢劫已基本消灭,偷盗现象也大大减少,但小偷小摸和“掏
腰包”现象,仍不断发生。1980年后,偷盗、抢劫发案率渐高,人们无安全感。据
有关部门调查,农历逢十、二十、三十日的巨野县会时,每会都有小偷几十人,被
盗者每会都有几十起。有的盗窃犯,常在大白天乘干部职工上班工作之机,到家庭
宅院抢劫。
铺张浪费摆阔气
铺张浪费、摆阔气,在旧社会多表现在有权有势的官府、富豪人家。在新社会,
也有新的表现。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经济
条件好一些,办事也随之大方起来。有的机关单位请一、两个人的客,要摆几桌酒
席,十几人陪同,一桌酒席花上百元。有的单位乱发纪念品,用公款大吃大喝。小
汽车越来越多,越来越好。有的青年结婚动用四、五辆汽车,一摆几十桌酒席,花
钱几千元。农村青年结婚一般头天请送礼的人,第二天请客,第三天喝酒,要摆几
十桌酒席,花款几千元。为头生孩子“送粥米”,摆酒席请客一般不少10席,多者
达30席以上,还要吃鸡蛋、喝糖水,一遇此事,全村人几乎都要停工停产。有的中
年人,过生日也大摆酒席。老年人丧葬,亲友近邻以及全村人都要参加吃请,“喝
杂菜汤”。还有名为“串门席”、“欢送会”、“迎宾会”、“庆功会”、“探亲
家”、“求人办事”、“谢恩饭”、“学生毕业会”、“学生聚会”、“战友相会”
等,都要设酒席,摆阔气,一桌十几个菜不等。
要彩礼
旧社会的买卖婚姻之习,在1949年后已经革除。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
和妇女地位的提高,结婚大要彩礼之风越来越盛,妇女从订婚到结婚,一般由男方
先拿见面礼,少者几百元,多者上千元;再给男方要衣料,少者十几身,多者几十
身,后再给男方要家具和装饰品,如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录机、电视机、大
衣橱、高低橱、五斗橱、写字台、沙发、餐桌、饭橱等;结婚前,还要男方至少盖
三间砖瓦房;还有订婚钱、媒礼钱,结婚钱等。办一次婚事,男方一般要花几千元
彩礼钱,如果加上盖房子,请客摆酒席,花钱更多。有的男家因结婚造成很大困难,
几年还不清帐。
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历代旧政府的官员和各级工作人员,都有一些人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吃喝嫖
赌,无所不为。自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以来,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反对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并制
订了各种法则和规章制度。但由于旧社会遗留下的腐败思想影响和私有观念,加之
有些单位政治思想工作薄弱,法制规章纪律不严,仍然不断出现以权谋私,多吃多
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浪费公款,请客送礼,侵吞国家财产,粥骗索取群众钱
物等。 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多占公房,安排亲信,违纪办农转非、撂_工招
干、贪污受贿,吃喝嫖赌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
局和政法部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处理不少此类案件,为严肃国法党纪、
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采取许多积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