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无专门农业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 县公署设有县长、 县政议会和建设、土地、财政、社会、粮食科
(局)等机构,分管农业有关事宜。1913年,在县城内姚氏祠堂西路南,设立乙种农
业学校一处,占地1.9亩,房舍22间。还在姚氏祠堂西路北,建农业试验场一处,
占地3.1亩,植桑树百余株,后改建为旧仓基,占地14亩余。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地方武
装部队,坚持一手拿枪作战,一手分田,发展农业生产。群众称共产党的干部、军
队, 既是战牛队、工作队,又是生产队,走到哪里干到哪里。1938年至1 949年,
县政府先后设有建设科、农业科,具体管农业。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机关设有分管农业的书记和农业合作部,后改为农村工作
部;县政府有分管农业的县长,还先后设有建设科、农业科、农林科、农业局、林
业局、农机局、养猪办公室、“十五养”办公室、畜牧局、气象局、农业开发中心
等有关机构,分管与农业有关的工作。在机关体制改革过程中,上述机构经过有撤、
有合、有分等多次变革。
1949年10月至1955年12月,县人委设有农业科。
1956年元月,农业科改为农业局。
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农业局领导班子逐渐被“群众组织”所代替。
1967年1月, 成立农业革委会领导小组。1969年元月,成立农业局革委会党的核心
领导小组。1970年6月恢复农业局。
1980年元月,从农业局分设畜牧局。1984年,撤销畜牧局,并入农业局。
农业局先后设有农场、兽医站、农技站、种子站、配种站、会计辅导室、气象
站、农校、农科所、试验场、水产站、经管组、良种场、棉花原种场、植保站、办
公室、政工股、土肥站、蔬菜站、科教站、能源办公室等。各公社或乡镇设有农技
站。1990年,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共513人。
第一类 管理机构
视图
清代县无专门农业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 县公署设有县长、 县政议会和建设、土地、财政、社会、粮食科
(局)等机构,分管农业有关事宜。1913年,在县城内姚氏祠堂西路南,设立乙种农
业学校一处,占地1.9亩,房舍22间。还在姚氏祠堂西路北,建农业试验场一处,
占地3.1亩,植桑树百余株,后改建为旧仓基,占地14亩余。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地方武
装部队,坚持一手拿枪作战,一手分田,发展农业生产。群众称共产党的干部、军
队, 既是战牛队、工作队,又是生产队,走到哪里干到哪里。1938年至1 949年,
县政府先后设有建设科、农业科,具体管农业。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机关设有分管农业的书记和农业合作部,后改为农村工作
部;县政府有分管农业的县长,还先后设有建设科、农业科、农林科、农业局、林
业局、农机局、养猪办公室、“十五养”办公室、畜牧局、气象局、农业开发中心
等有关机构,分管与农业有关的工作。在机关体制改革过程中,上述机构经过有撤、
有合、有分等多次变革。
1949年10月至1955年12月,县人委设有农业科。
1956年元月,农业科改为农业局。
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农业局领导班子逐渐被“群众组织”所代替。
1967年1月, 成立农业革委会领导小组。1969年元月,成立农业局革委会党的核心
领导小组。1970年6月恢复农业局。
1980年元月,从农业局分设畜牧局。1984年,撤销畜牧局,并入农业局。
农业局先后设有农场、兽医站、农技站、种子站、配种站、会计辅导室、气象
站、农校、农科所、试验场、水产站、经管组、良种场、棉花原种场、植保站、办
公室、政工股、土肥站、蔬菜站、科教站、能源办公室等。各公社或乡镇设有农技
站。1990年,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共5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