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县内行政机构只有县与保(里) 两级,后设为9个区。即;城区、鸣
凤区、新城区、顺义区、忠义区、大义区、柳林区、龙固区、太康区。每区设区长
1至2人,按照县长的命令,办理全区政务。但在民国19年前的区长,没有固定的区
公所,也没有帮助区长办公的固定人员,多在区长家里办事,费用临时向村摊派。
1931年(民国20年)春,全县将原9个区并为7个区,名为一、二、三、四、五、六、
七区,在各区内集镇,设立了区公所,由姚念庚、高庆仁、姚俊英、刘方立、姜兆
渭、 王大彬、 高鸿翔分别任各区区长,并增设区助理员2人,雇员和区丁各1人。
1934年,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规定各县的区长回避本籍,互相对调。1934年春,
巨野划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取消区长制,以乡农学校的校长代理区长。1938年
春,乡农学校解散,又恢复了原区长制。
乡(里)行政组织:民国初年,县分48里。东方有:东隅、城东、获麟、六营上
下、独山上下、金山、岳庄、忠义上下、杨固上下13个里。南方有:南隅、南城、
新城上下、大义上下、顺兴、合药、薛扶、德化、昌邑上下、文兴、狄海14个里。
西方有:西隅、西城、龙固、观音、张表、柳林、丰乐、章缝、营里、棠林、落城
11个里。北方有:北隅、鸣风、洙水、大兴、仁和、太康、太平、安兴、五界、新
兴10个里。每里设里长(也叫团总,多由地主豪绅充任)1人,按照县、区长的指令,
办理乡(里)政务。开始,里长没有固定点,多在本家和所辖村庄地主家。民国10年
后,因各里长争夺地盘,加上地主豪绅争当里长,各里所辖村庄时有变更,也有一
里出现自称里长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县以下基层政府机构设有区、乡、村三级。1958年初撤
区并为23个乡,。9月成立11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委员会,下有公社派出的管理区
(工作组),生产大队、生产队。1983年进行农村体制改革,全县设立26个乡(镇)。
1990年初,原嘉祥县核桃园乡划入巨野县管辖,即全县27个乡镇,每个乡镇各设乡
(镇)政府委员会、村级有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委员会。
在设区委员会时, 每区设有正区长1人,副区长2至3人,委员会10人左右。同
时设有财政助理员、民政助理员、武装部干事、农业助理员、水利助理员、文教助
理员等。
在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时, 每社设正社长1人,副社长2至3人,委员10人左
右,同时设有公社办公室、财政助理员、民政助理员、武装部、中心校、农业技术
站、林业站、水利管理所、税务所、市场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
乡级政府,在1958年撤区并乡之前的小乡,一般没有固定办事机构,多数在大
村、集镇,利用民房或村内公房办公,每乡设有乡长、副乡长、财会等职,均系不
脱产或半脱产干部。撤区并乡后的乡政府机构,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设有乡长、
副乡长、办公室和农业、水利、财政、民政、文教、公安等助理员,均由国家干部
担任。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取消乡政府委员会。1983年农
村体制改革,新建的乡政府,经济联社,设有乡长、副乡长、主任、办公室、文书、
财政助理员、民政助理员等,并设有农业技术站、林业站、水利管理站、公安派出
所、武装部、中心校、税务所、市场管理所等,工作人员均系国家正式干部职工。
新中国建立初期,村级只有村长、帐先生(会计)各1人。1955年农业合作化后,
村级行政领导有农业合作社社长、会计、社委会。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村级行政
领导有生产大队委员会,生产队委员会,设有队长、副队长、会计、民兵连长、妇
女队长、治安委员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或文革领导小
组。1976年后,恢复了大队委员会、生产队委员会。1983年农村体制改革后,建立
了村民委员会,设有主任、会计、民兵连长、治安主任、妇女主任等职。
第四辑 乡村政府
民国初期,县内行政机构只有县与保(里) 两级,后设为9个区。即;城区、鸣
凤区、新城区、顺义区、忠义区、大义区、柳林区、龙固区、太康区。每区设区长
1至2人,按照县长的命令,办理全区政务。但在民国19年前的区长,没有固定的区
公所,也没有帮助区长办公的固定人员,多在区长家里办事,费用临时向村摊派。
1931年(民国20年)春,全县将原9个区并为7个区,名为一、二、三、四、五、六、
七区,在各区内集镇,设立了区公所,由姚念庚、高庆仁、姚俊英、刘方立、姜兆
渭、 王大彬、 高鸿翔分别任各区区长,并增设区助理员2人,雇员和区丁各1人。
1934年,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规定各县的区长回避本籍,互相对调。1934年春,
巨野划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取消区长制,以乡农学校的校长代理区长。1938年
春,乡农学校解散,又恢复了原区长制。
乡(里)行政组织:民国初年,县分48里。东方有:东隅、城东、获麟、六营上
下、独山上下、金山、岳庄、忠义上下、杨固上下13个里。南方有:南隅、南城、
新城上下、大义上下、顺兴、合药、薛扶、德化、昌邑上下、文兴、狄海14个里。
西方有:西隅、西城、龙固、观音、张表、柳林、丰乐、章缝、营里、棠林、落城
11个里。北方有:北隅、鸣风、洙水、大兴、仁和、太康、太平、安兴、五界、新
兴10个里。每里设里长(也叫团总,多由地主豪绅充任)1人,按照县、区长的指令,
办理乡(里)政务。开始,里长没有固定点,多在本家和所辖村庄地主家。民国10年
后,因各里长争夺地盘,加上地主豪绅争当里长,各里所辖村庄时有变更,也有一
里出现自称里长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县以下基层政府机构设有区、乡、村三级。1958年初撤
区并为23个乡,。9月成立11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委员会,下有公社派出的管理区
(工作组),生产大队、生产队。1983年进行农村体制改革,全县设立26个乡(镇)。
1990年初,原嘉祥县核桃园乡划入巨野县管辖,即全县27个乡镇,每个乡镇各设乡
(镇)政府委员会、村级有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委员会。
在设区委员会时, 每区设有正区长1人,副区长2至3人,委员会10人左右。同
时设有财政助理员、民政助理员、武装部干事、农业助理员、水利助理员、文教助
理员等。
在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时, 每社设正社长1人,副社长2至3人,委员10人左
右,同时设有公社办公室、财政助理员、民政助理员、武装部、中心校、农业技术
站、林业站、水利管理所、税务所、市场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
乡级政府,在1958年撤区并乡之前的小乡,一般没有固定办事机构,多数在大
村、集镇,利用民房或村内公房办公,每乡设有乡长、副乡长、财会等职,均系不
脱产或半脱产干部。撤区并乡后的乡政府机构,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设有乡长、
副乡长、办公室和农业、水利、财政、民政、文教、公安等助理员,均由国家干部
担任。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取消乡政府委员会。1983年农
村体制改革,新建的乡政府,经济联社,设有乡长、副乡长、主任、办公室、文书、
财政助理员、民政助理员等,并设有农业技术站、林业站、水利管理站、公安派出
所、武装部、中心校、税务所、市场管理所等,工作人员均系国家正式干部职工。
新中国建立初期,村级只有村长、帐先生(会计)各1人。1955年农业合作化后,
村级行政领导有农业合作社社长、会计、社委会。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村级行政
领导有生产大队委员会,生产队委员会,设有队长、副队长、会计、民兵连长、妇
女队长、治安委员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或文革领导小
组。1976年后,恢复了大队委员会、生产队委员会。1983年农村体制改革后,建立
了村民委员会,设有主任、会计、民兵连长、治安主任、妇女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