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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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共巨野县委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1953年改称监察委员会。
1978年又改称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11月,在党政机关内部进行了整党整风。1951年12月,县委成立了农村
整训委员会, 领导农村的整党工作。1952年1月开始,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
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同年2月28日,中共平原省委通报批评了巨野在“三反”
运动中所犯强迫命令、搞逼供信的错误。1953年1月农村整党中,整顿118个党支部,
参加党员1357名, 处分党员147名。 同年2月,集中县机关于部93人,区机关干部
216人,搞“三反”运动,处分48人。1954年2月,处理破坏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干
部职工85人。 1965年6月,中共菏泽地委批评巨野在互助合作、统购统销中强迫命
令、 违法乱纪事件,对有关人员开除党籍政籍8人,撤职、记过、警告16人,批评
教育122人。 6月25日,县委召开901人参加的全县干部会议,贯彻山东省委关于反
对强迫命令、 违法乱纪的指示精神,整顿干部思想作风。1957年9月18日开始,县
委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动员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方法,进行整
党整风。同年10月至11月,又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查处违法乱纪案件36
起。 1958年1月,集中县区、乡、社四级党员干部,采取大字报、大鸣、大放、’
大辩论的方法,开展整风反右斗争,历时49天。是年9月,划定“右派分子”349名,
其他“坏分子” 98名,犯有“一般错误”的27名,辩论对象119名。1959年lO月28
日, 县委召开万人大会,动员开展“反右倾”。12月2日,又召开“右派分子”改
恶从善会议,给27名干部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1960年12月12日,县委开始检
查刮“五风”(高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生产瞎指挥风)的错误,
并提出纠正“五风”的措施。1962年10月,县委成立甄别领导小组,对1958年整风
反右和1959年整风补课中被划为“右派”、“白旗”、“右倾”等受处分的党员、
干部,进行分类摸底排队,开始进行甄别工作。1963年春,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
以“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l964
年lO月, 集中党员干部, 学习中央文件,动员“洗手洗澡,查上当,放包袱”。
1966年下半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断。1978年10月,县开
始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对“右派分子”进行摘帽工作。l979年9月29日10月31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张策来巨野县视察工作。是年,经过落实政策,平
反冤假错案,对原定“右派分子”和因有“右派”言论受处分的人,全部进行了复
查平反。对历次运动中受处分的脱产干部,也进行了复查纠正。1980年开始,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重查处了各类经济案件、贪污
腐化、以权谋私、违纪农转非、违纪建私房和各种不正之风等违法乱纪行为。1985
年4月30日开始至年底, 县直机关74个单位,1303名党员,集中进行第一批整党。
1986年春,又对县直单位和农村分批进行了整党。1987年至1988年,着重在党员干
部中进行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1989和1990年,狠抓了惩治
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清理了借欠公款,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1990年11月开始,
又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整顿,一直进行到1991年3月。
在1990年前的三年中,县纪委按照“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
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保护、惩处、教育、监督”四项职能,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114起,处分党员46名,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93件,复议案件19起。在1987年的技工
招生工作中,县纪委组织20余名干部,对县直82个单位和26个乡镇的所有考生,进
行核查,发现有问题的考生31名,立即进行了清退。在1988年底到1989年初,查出
税务、工商、司法、金融等部门招干有96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有89名找人替考。同
时, 还清退干部、职工借欠公款254万元,清查干部、职工在县城建私房1183处,
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06处。